有补贴!河北35县要建屋顶光伏发电啦

来源:河北新闻网发布时间:2019-09-15 14:23:38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印发《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


●在哪建设

以全省35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贫困县406个集中安置点为重点,按照“宜建则建”原则组织开展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其他具备建设条件且有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享受政策户)也可自行申报建设,有效增加集体或农户收入。

●什么时间建设

按照方案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具体时间安排,河北将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对各集中安置点实地勘察,摸清底数和建设条件,确定建设规模;10月底前,以县为单元落实项目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并编制完成项目建设方案;2019年11月-2020年3月底,组织开展项目建设;2020年1月起建成项目并网发电,3月底前全部投产发电。


●建设规模

一家一户建设的项目规模按户均5千瓦左右配置,最大不超过7千瓦。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参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模式,项目建设规模按房顶实际面积配置。

●发电收益如何分配

在集中安置点整村或成方连片建设的(总规模大于200千瓦),由县政府统筹整合涉农、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等资金统一进行建设。产权及发电收益归当地政府或村集体所有。发电收益扣除必要运行维护费用及搬迁安置户房屋租赁费用后,全部归当地政府或村集体,按照差额化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鼓励贫困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

在一家一户(非楼房)建档立卡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的,可用政府扶贫资金作为项目本金,不足部分可采取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等渠道筹措。产权及发电收益全部归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


●电价政策

以自然人名义备案建设的项目,在国家确定的当年年度补贴额度内先建先得,享受户用光伏国家电价补贴;以非自然人名义备案建设的项目,参与国家补贴竞价或按照平价光伏项目管理。

●406个集中安置点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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