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现采用预招标方式,对光伏组件支架设备预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待批复文件备案后,本次招标结果立即生效,签订采购合同。如未获得备案或超过指标时效,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旗伊敏河镇伊敏露天矿内排土场
2.2 规模:10兆瓦
2.3 建设工期: 2019年9月15日至2019年11月30日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光伏组件支架、1150组、技术规格由厂家设计。
(一)钢制支架材料采购:原材料采购、下料、焊接、热镀 锌(或镀镁铝锌)等。
(二)钢制支架制作:支架本体(1150 组光伏组件支架、64 个组串逆变器支架)、与桩基础连接的抱箍、连接螺栓、组件安装螺栓、可调螺栓等制造,所有螺栓均配备两平一弹垫片。螺栓、 螺母、垫片等供货时应考虑 6%的损耗。
本项目为预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 3 项 10MW 及以上光伏电站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30日9:00起至2019年8月5日17:00止
开标时间:2019年8月19日10时00分
联 系 人: 曹静恩 18612113894 0312-2336232
公司传真: 0312-266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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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