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盘后,亿晶光电发布了最新期《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其中显示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多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的合计866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不包含3起因原告未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被法院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的案件),诉讼金额累计人民币96,915,964.56元(该金额为原诉讼请求金额,未考虑部分案件变更诉讼请求金额或撤诉的情况)。
三起仲裁未按规披露亿晶光电受处罚
回溯前情,2018年5月3日,亿晶光电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 1号)。证监会经调查认定,亿晶光电对在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发生的三起仲裁事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三起仲裁事项分别为:
1、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亿晶光电子公司)与Fast Thinker Limited的仲裁事项;
2、江苏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亿晶光电孙公司)与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的仲裁事项;
3、亿晶能源与杭锦后旗国电等的仲裁反请求事项。
以上三起仲裁事项的累计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项单笔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最终,证监会决定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给与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处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1月12日到2017年5月25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并在2017年5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都可参加专业律所组织的针对亿晶光电的索赔征集活动。有索赔征集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闲置资金买理财亿晶光电“不差钱”
尽管深陷被索赔的旋涡,但亿晶光电的现金流依旧充裕。今年1月31日,亿晶光电曾发布一则《关于2019年度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预计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委托理财期限为2019年内,即任一理财产品的购买起始日不得晚于2019年12月31日,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余额为人民币4亿元(不包含本次委托理财)。
从上述公告不难看出,亿晶光电还是“不差钱”的,这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以及受损股民的后续维权来说,皆是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