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来源:云南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19-07-11 15:56:25

日前云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同时公布了《全省合规园区名单》,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位列其中。

全文如下:

关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形成了《云南省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现公告征求广大人民群众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渠道,wuquxiang @163.COM)。

附件: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 日

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的战略导向,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建立 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各类功能区

(一)禁止一切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 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勘查项目。

(二)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 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生态公园、江滩风光带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三)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 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 生项目(包括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 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 展等建设项目)以外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 让永久基本农田的,需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并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 和法定程序修改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五)禁止擅自占用和调整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多预留一定比例永久基本农田为建设占用留有空间,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休闲旅游、仓储厂房等设施,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

(六)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金沙江通道项目,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详见 附件 1)建设除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

(七)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云南省水路交通发展规划(2014—2030年)》的航运基础设施(包括综合性航运基础设施、航道、港口码头)、航电枢纽、海事建设、水路互联互通工程、港口集疏运道路以外的项目。

二、各类保护区

(八)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 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其他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倾倒废弃物等活动。

(九)禁止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前或者违反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投资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十)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以及网箱养殖、放养畜禽、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十一)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设置网箱、围栏,以及围湖造田、围湖(河)造地或围填(湖、 河)等工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禁止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引入外来物种; 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三、工业布局

(十二)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详见附件 1) 岸线边界 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新建化工园区充分留足与周边城镇未来扩张发展的安全距离, 立足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方向,推广绿色化学和绿色化工发展模式。化工园区确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审定。

(十三)禁止新建不符合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关准入标准的非煤矿山。禁止在金沙江岸线边界 3公里、长江一级支流岸线边界 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

(十四)禁止在合规园区(详见附件 2)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冶金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建设产能,确有必要建设的,应按规定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十五)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十六)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依法依规淘汰 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黄磷生产、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 装置,依法依规淘汰有机—无机复混肥料、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生产线。

(十七)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乙烯等行业新增产能。

(十八)禁止列入《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 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加强搬迁入园、关闭退出企业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四、其它

(十九)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实施细则实施的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对本实施细则实施的监管职责,并逐步完善本行业有关管理措施。

(二十)各州(市)人民政府是落实实施细则的责任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贯彻执行。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相 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十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存量项目参照《实施细则》逐步调整。

(二十二)本实施细则涉及事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二十三)本实施细则为试行版,根据实施效果、法律法规修订、上级政策调整等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适时修订。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907/11/310504.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荒山种 “太阳” 滩涂生 “绿金”:闲置地块集中式光伏开发方案选型指南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26-07-14 17:25:10

本文围绕荒山丘陵、滩涂水域等闲置低效土地的集中式光伏开发,系统阐述了其现实挑战与场景化解决方案。文章指出,此类非耕用地虽光照条件好、不占耕地,但面临地形复杂、生态敏感、电网配套弱、产业功能需兼顾等多重约束,难以套用平地电站标准化模式。为此,阳光新能源提出差异化路径:荒山项目采用“山地光伏+生态修复”模式,依坡就势排布组件,协同水土保持与板下种植;滩涂项目则分渔光互补与盐光互补两类,通过抬高支架、优化间距等方式实现“板上发电、板下生产”。全文强调数智化设计(如激光雷达勘测、智能排布算法)与光储融合配置对降本增效、提升消纳能力的关键作用,并以湖北洪湖200MW渔光互补电站为实证案例,验证了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与综合效益。(199字)

云南文山州马关县170MW集中式光伏项目竞配启动来源:马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14 16:30:50

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正式启动170MW集中式光伏项目市场化配置工作,涵盖仁和(8万千瓦)、大栗树(5万千瓦)和都龙(4万千瓦)三个光伏发电项目。公告明确以公平、科学、高效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投资主体,要求申报企业具备合法资质、良好信用及新能源开发经验,并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体系,重点考察企业信用能力(10分)、项目建设运营能力(20分)、安全管理能力(10分)、电网接入消纳能力(10分)、带动乡村振兴能力(30分)、生态融合发展能力(10分)及土地综合利用能力(10分)七大维度。报名截止至2026年7月20日,后续将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面商谈判等程序确定中选企业,并签订投资协议,同步强化全过程监管与履约约束。(199字)

SpaceX星舰7月16日第13次试飞,将搭载部署20颗Starlink V3卫星来源:TechWeb 发布时间:2026-07-14 09:22:05

SpaceX计划于7月16日(美中时间)在得州星基地执行星舰第13次综合飞行测试(IFT-13),这是该系统首次搭载并部署20颗Starlink V3商业卫星,标志着星舰正式进入真实载荷任务阶段。本次任务使用全新升级的Starship V3与Super Heavy V3飞行器,配备33台Raptor 3发动机的助推器Booster 20已于7月10日成功完成静态点火测试。主要目标包括完整发射流程、级间分离、返回点火及海上受控着陆;针对前次试飞暴露的发动机点火问题,已优化硬件与软件。V3卫星单星通信容量达1Tbps,上行速率160Gbps,并配备摄像系统监测隔热罩性能。发射窗口90分钟,官方将全程直播。(199字)

云南大理州810.45MW风、光项目竞配启动来源:大理州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3:30

云南省大理州于7月10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轮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本次竞配共纳入1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达81.045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1个、合计65.7万千瓦,风电项目3个、合计15.345万千瓦。所有项目均实行市场化配置机制,风电项目参照光伏模式开展竞配,但开发建设须遵循国家及云南省风电相关管理政策。项目建设计划明确:统一于2027年2月开工,目标在2027年10月实现全部并网投产。该批次项目是大理州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公平、公开、择优方式优选投资主体,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国投江苏新能源获取500MW光伏开发指标来源:国投江苏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7-14 08:44:49

国投江苏新能源近日成功获得江苏省50万千瓦(即500MW)海上光伏开发指标,系其在长三角地区迄今单体容量最大的海上光伏项目。该项目是落实国家电投集团新能源发展战略、深度参与江苏沿海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建设的关键举措。项目采用集约立体开发模式,严格避让生态敏感区,兼具环境友好性与资源高效利用特征。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6.1亿千瓦时,可年节约标煤18.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8.9万吨。目前,公司正加快推进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备案等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投产,助力江苏省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双碳”目标实现。(198字)

今年以来新疆绿电交易电量突破160亿千瓦时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26-07-13 09:48:58

截至7月8日,新疆今年绿电交易电量达161.7亿千瓦时,为去年全年总量的2倍,其中省内交易10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4%)、省间交易5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均创历史同期新高。依托新能源装机达1.73亿千瓦、占总装机超60%的资源优势,新疆构建“年度+月度+月内”多层次省内绿电交易体系,实行周度开市与24时段精细化组织,并面向钢铁、多晶硅等69家重点企业精准推广绿电应用,保障8项重大活动全绿电供应。同时,发挥东西部时差优势,对接吉林、江苏等地日间用电需求,扩大白天绿电外送,推动跨省PPA签约。目前省内与省间累计绿电交易分别折合减排二氧化碳约1268万吨和1213万吨。下一步将持续完善市场化消纳机制,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30%产能出局!这些光伏新国标,亮出了“生死牌”来源:马哥能源频道 发布时间:2026-07-13 09:23:32

2026年7月2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三项光伏强制性国家标准,覆盖硅多晶、硅单晶、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全链条能效与能耗限额,将于2027年1月1日实施。新规大幅提高准入门槛,如多晶硅3级能耗收紧至6.4kgce/kg,TOPCon组件3级能效不低于23.2%,并新增双面率、衰减率等综合性能要求。标准具法律强制力,不达标产品将禁止生产销售。叠加当前行业严重产能过剩(供需比超2:1)、大面积亏损及装机放缓等现实压力,新国标实质成为淘汰落后产能的“生死牌”,预计约30%产能将退出市场。央国企集采已率先采用二级以上标准,加速行业向高效、低碳、一体化方向重构。

3.52元/W!湖北孝感38.87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13 08:37:40

本文介绍了湖北孝感孝南区“产教农储38.87MW胡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该项目由孝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规划建设容量为38.87兆瓦。公示显示三家候选单位及其投标报价与折算单价:第一候选人为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报价1.358亿元,3.49元/瓦),第二为陕西中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62亿元,3.50元/瓦),第三为孝感市澴川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星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1.369亿元,3.52元/瓦)。公示内容涵盖中标排序、主体名称、金额及单位造价等核心信息。

解锁交通光伏新范式!晶科能源“不眩光”组件赋能大交通零碳建设来源:晶科能源JinkoSolar 发布时间:2026-07-10 06:49:41

晶科能源推出大交通防眩低反光伏组件,首创玻璃织构化+低反射镀膜双重技术,眩光削减超80%、反射率降低85%,通过TÜV莱茵等三重权威认证,兼具民航/公路严苛防眩标准与85%高双面率,已在太原武宿机场40MW项目实证落地,推动交通光伏从“能装”迈向“安全智装”。

至尊3代丨200MW签单!天合光能联合SWY共筑缅甸分布式市场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07-09 16:42:37

天合光能近日与缅甸Shwe Wah Yaung农业生产有限公司(SWY)签署200MW至尊3代光伏组件供货协议,正式进军缅甸分布式光伏市场。该合作依托至尊3代系列组件的差异化技术优势:面向地面双面场景,最高功率达760W,显著降低系统及度电成本;面向屋顶单面应用,则推出“小金刚”双玻组件,在有限空间内兼顾高功率与高可靠性,满足户用及工商业需求。此举是继澳大利亚Solar Juice(1GW)、Ecohope Solar(600MW)等订单后,至尊3代在亚太地区的又一重要落地,分销网络已覆盖东南亚、澳洲、中东及非洲。双方将结合天合光能技术实力与SWY本地经验,共同推动缅甸能源低碳转型。(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