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县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河曲县宝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建设村级电站(含联村电站)3个,建设规模1150KW,购置安装光伏组件及配套设施建设,上网方式为全额上网,帮扶户数201户。
招标内容与范围: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
建设村级电站(含联村电站)3个,建设规模1150KW,购置安装光伏组件及配套设施建设,上网方式为全额上网,帮扶户数201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光伏扶贫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监测认证机构关于光伏产品的准入要求,要求企业采用达到工信部公布的“领跑者”名录产品;建设主体具有光伏电站从建设到并网全流程的工作经验。
3.5拟任主要人员资格最低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投标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书,且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要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以及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协调工作的牵头单位。本项目要求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07-02 17:00至2019-07-07 17: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19-07-23 09:00;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9-07-23 09:00
联 系 人: 曹静恩 18612113894 0312-2336232
公司传真: 0312-266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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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