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报头版刊登杜祥琬院士、曾鸣教授联合署名文章《关于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的八点建议》

来源: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9-06-10 16:05:20

2019年6月10日,中国能源报头版二条评论专栏刊登了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杜祥琬院士与华北电力大学曾鸣教授联合署名文章《关于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的八点建议》。

目前,国家能源局已经开始部署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华北电力大学曾鸣教授团队受邀参与前期研究。杜祥琬院士与曾鸣教授联合发表署名文章《关于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的八点建议》,针对“十四五”期间我国能源发展外部环境面临的深刻变化,提出了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中应考虑的关键问题及相关建议。

文章指出实现中东部地区新增电力需求高比例自给、依托综合能源系统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是“十四五”期间我国能源与电力发展的重要方向。一方面,中东部地区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尚未得到充分的利用,同时与西部集中式可再生能源远距离输送相比,分布式能源就地消纳由于不存在输电成本与损耗而具有一定的经济优势,以宁东-浙江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为例,浙江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发电成本即为供电成本,供电成本为0.42元/千瓦时,宁夏地区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发电成本为0.23元/千瓦时,特高压直流线路与送受端电网的输电成本为0.26元,在不考虑送端配套火电建设与调峰成本的情况下,供电成本已达到0.49元/千瓦时,高于受端分布式光伏成本。另一方面,综合能源系统通过促进多种能源互补互济和多系统协调优化,可实现涵盖系统综合能效提高、系统运行可靠性提高、用户用能成本降低、系统碳排放降低和系统其它污染物排放降低在内的“两高三低”目标,以具有电、热、气、冷多种负荷需求的某园区为例,与原有能源直接供应模式相比,通过建设运行含光伏发电、冷热电三联供、储能、冰蓄冷设备在内的综合能源系统,年用能成本可节约21%,年碳排放量可减少11%,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显著。

在此基础上,文章进一步建议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重点关注能源与信息的深度融合、煤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与综合利用、非水可再生能源面向用户的直接消纳、需求侧资源潜力的充分挖掘、能源清洁化、非常规化的多元发展以及定量仿真对规划决策的有力支撑,在推动能源国际合作的同时,努力强化能源自给的能力,实现我国能源的安全、经济、可持续发展。

以下为中国能源报刊登的《关于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的八点建议》原文:

关于我国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的八点建议

杜祥琬 中国工程院

曾鸣 华北电力大学

根据《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与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和核能利用将持续增长,高碳化石能源利用大幅减少,能源发展的外部环境将面临深刻的变化。我国的能源规划需着眼目前世界大局和中国处境,把能源安全性,经济性和可持续性放在首位。因此,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既需重视多能综合,又需加快转型,加强可自主掌控的非化石能源的发展,使分布式能源规模化,在推动能源国际合作的同时,努力强化能源自给的能力。为此,本文针对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工作提出以下八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以数字革命驱动能源革命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提出了能源革命战略,在过去的五年中,为实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目标,我国已在能源供给侧改革、能源市场化改革、能源互联网示范工程建设等方面开展了诸多工作,但从政策实施情况来看,目前能源革命还未真正得到有效落实并且取得预期效果。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信息化、数字化、共享化将成为能源革命的发展趋势,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为主要方向的数字革命将成为能源革命的重要驱动力。因此,建议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重点关注能源革命与数字革命的融合,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实现能源生产、消费、技术与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

建议“十四五”期间推动能源技术与信息通信技术体系融合,鼓励能量路由器、能源大数据等新兴信息物理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推动能源技术革命;以能源互联网建设为着力点,推动“云大物移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通信技术在系统运行控制、终端用户综合能源服务等方面的应用,促进能源信息双向流动和开放共享,实现各类资源灵活汇聚、系统运行智能决策、用户用能便捷高效,支撑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以区块链等交易信息技术为支撑,推动能源灵活自主微平衡交易,实现分布式能源、分布式储能主体与工业大用户及个人、家庭级微用能主体间的点对点实时自主交易,同时鼓励创新绿色能源认证、绿色货币、绿色证书等清洁能源新型商业模式,驱动能源体制机制革命。

二、实现中东部地区新增电力需求高比例自给

截至2018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1.74亿千瓦,其中大型集中式电站占比71.17%,分布式建筑光伏占比29.09%,而在世界其他国家则主要以分布式发电为主,分布式光伏可占光伏发电系统总容量的80%以上。中东部地区作为负荷中心,可再生能源电力主要来源于西部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基地的远距离输送,而本地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尚未得到充分的利用,据统计中东部地区已开发利用的太阳能及风能资源不足资源总量的10%。同时与集中式远距离传输相比,分布式能源就地消纳由于不存在输电成本与损耗而具有一定的经济优势,以宁东-浙江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为例,浙江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发电成本即为供电成本,供电成本为0.42元/千瓦时,宁夏地区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发电成本为0.23元/千瓦时,特高压直流线路与送受端电网的输电成本为0.26元,在不考虑送端配套火电建设与调峰成本的情况下,供电成本已达到0.49元/千瓦时,高于受端分布式光伏成本。因此,建议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重点关注中东部地区能源发展战略目标的转变,由能源消费者逐步成为能源产销者,对全国和中东部各地区"身边来"的能源发展作出详细规划,实现中东部地区新增电力需求的高比例自给。

建议“十四五”期间鼓励中东部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将光伏建筑一体化(Building Integrated PV,BIPV)列入建筑标准,提高建筑物的自发电能力,同时配置储能设备,发展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智能管理,建设工业园区、居民小区及企业级微网,改进我国能源和电力系统的空间格局和产业模式;因地制宜地开展中东部地区分散式、低风速风电建设,大力开发福建、浙江、山东、江苏、广东等东部沿海地区的海上风电资源,并对其配套的储能设施建设与智慧能源管理作出详细规划;加快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及工业余热的综合开发利用,构建多元化的清洁能源供给体系。

三、依托综合能源系统开展综合能源服务

当前我国以单一系统纵向延伸为主的传统能源系统发展模式已不能满足能源革命战略在提高能源效率、保障能源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和推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亟需通过构建综合能源系统打通电、热、气多种能源子系统间的技术壁垒、体制壁垒和市场壁垒,促进多种能源互补互济和多系统协调优化,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础上推动能效提升和新能源消纳。以具有电、热、气、冷多种负荷需求的某园区为例,与原有能源直接供应模式相比,通过建设运行含光伏发电、冷热电三联供、储能、冰蓄冷设备在内的综合能源系统,年用能成本可节约21%,年碳排放量可减少11%,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显著。因此,建议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围绕“两高三低”目标,即实现系统综合能效的提高、系统运行可靠性的提高、用户用能成本的降低、系统碳排放的降低和系统其它污染物排放的降低,重点关注综合能源系统的合理规划建设与运行、以及综合能源服务的有序开展。

建议进一步推进源端基地及终端消费综合能源系统规划建设,利用先进的物理信息技术和创新管理模式,配置冷热电三联供、电制氢、储能等能源转换与储存设备,推进以电为核心的多能源系统之间的协调规划、优化运行、协同管理、交互响应和互补互济,并建立多异质能源之间的价值转换媒介,形成统一的市场价值衡量标准,促进西部可再生能源基地的电力外送与就地转化利用,以及中东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同时建议推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国有供电企业将综合能源服务作为主营业务之一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通过PPP、BOT、BT等模式引入其他主体、资本共同开展综合能源服务相关业务,以信息共享、技术共享、价值共享的方式实现综合能源服务快速、有效落地。

四、持续推进煤电供给侧改革

在过去的能源规划中,以建设大容量、高参数、低消耗、少排放机组代替关停小火电机组的“以大代小”策略作为淘汰火电落后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手段被广泛推行。然而“以大代小”政策虽然提高了火电发电效率,却无法缓解我国煤电产能过剩的问题,2018年我国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仅为4361小时,有超过20个省份的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不足4000小时。随着能源结构的调整与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十四五”期间煤电机组生存空间将持续被压缩,供给侧改革任务艰巨,一大批火电机组面临退役的同时,存量产能机组也由于利用率偏低、收益难以保证面临优化改造。因此,建议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煤电供给侧改革,重点关注存量火电机组的产能优化与退役火电机组的妥善处理,以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与综合能源发展为导向,为火电机组寻找新的盈利点,实现退役机组与设备的有效利用。

建议“十四五”期间从开展存量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退役火电机组综合能源供应技术改造或原厂址再建两个方面推进煤电供给侧改革。一方面,在统筹推进中东部地区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进一步提高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的基础上,积极规划实施灵活性改造工程,深入挖掘煤电机组调节能力,提高系统调节运行效率,推动煤电机组承担起为可再生能源规模发展调峰的新历史使命。另一方面,鼓励退役火电机组开展低热值煤综合利用发电技术改造、生物质发电技术改造以及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术改造,增加不依赖调峰调频调压等配套调节措施的优质可再生能源供应,促进煤电的低碳清洁发展;鼓励在靠近负荷区域的退役火电原厂址上新建包括分布式冷热电三联供燃气机组、分布式光伏、储能、电制氢等在内的综合能源系统,为用户提供电、热、气、冷等多种能源的综合供应。

五、实现非水可再生能源直接面对用户供应

当前我国用户侧可再生能源电力使用需求较低、负荷灵活响应可再生能源出力波动的潜力未被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电力供需难以匹配是造成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消纳困难的关键原因。随着发电侧的补贴退坡和平价上网,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全额消纳需要考虑面对用户的直接供应。因此,建议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在大力发展中东部负荷中心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同时,重点关注用户侧可再生能源电力使用需求的激发,着力培养负荷调节灵活、用电模式匹配的绿色电力消费用户,实现可再生能源供需平衡。

建议“十四五”期间将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重点由长期以来的供应侧法律政策支持逐渐转向需求侧,将现阶段发电侧补贴模式改为用户侧补贴,以激发用户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积极性,鼓励用户通过技术改造、配置储能、分布式电源等方式实现对可再生能源出力的灵活响应与直接消纳。建议用户侧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由容量电价补贴和电量电价补贴两部分构成,其中,容量电价补贴按照用户承诺全部使用可再生能源、且可随可再生能源出力情况灵活调节的负荷水平按月或一次性补贴,其主要用于补偿用户为响应可再生能源波动而开展的技术改造成本及其储能、分布式电源等建设成本;电量电价补贴按照用户实际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进行补贴,应保证补贴后的电价低于目录电价,以激发用户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积极性。

六、充分发挥需求响应资源作用

当前国际上许多国家已从能源战略高度将需求响应资源置于与发电侧资源同等甚至优先的地位,需求侧弹性负荷、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储能等资源可通过对价格信号的响应实现削峰填谷、追踪可再生能源出力、为系统提供调频辅助服务等功能,与供应侧深度调峰、配置储能等系统调节方式相比成本更低、效果更好,如与热电厂加装电蓄热锅炉相比,化工生产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参与需求响应可节约调峰成本约0.05元/千瓦时。我国虽于2012年开始开展了一系列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十三五”电力规划中也有提到大力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但由于目前市场价格激励机制尚未健全,需求响应方面的实质性工作并不多,实施效果也并不尽如人意。因此,建议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重点关注需求响应资源价值的进一步挖掘,充分发挥需求响应资源在提升系统可靠性、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方面的应有作用。

建议“十四五”期间从加快构建市场化电价机制、建设以需求侧为重点的泛在电力物联网两个方面支持需求响应资源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方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步伐,以可反映电力供需情况的实时电价信号激发需求响应资源潜力;另一方面,通过广泛部署用户信息、电网信息与发电信息等数据采集终端,建设泛在电力物联网,打破源-网-荷-储数据壁垒,整合系统运行、市场交易和用户用电数据,提高需求侧大数据分析能力,实现需求响应资源的智能调控。

七、以多种途径推动能源清洁化、非常规化发展

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发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是我国能源供给革命的总体思路,根据《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要求,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需达到20%左右,天然气占比达到15%左右,然而2018年我国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比为22.1%,“十四五”期间清洁能源利用将大幅增加。因此,建议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消纳的同时,重点关注高碳化石能源的清洁替代,以及核电、天然气、氢能等清洁能源的规模化生产与利用,以多种途径推动能源清洁化、非常规化发展。

建议“十四五”期间因地制宜地大力推广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多种途径推动优质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基本完成散烧煤替代工作,实现煤炭的集中利用及集中治理;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推动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的规模化建设,制定更为积极的核电发展目标与具体规划;支持发展电动和氢燃料电池车,并遵循工业副产氢优先、可再生能源制氢为主的思路推动氢能生产,避免采用有违氢能作为清洁二次能源初心的煤制氢和柴油制氢的生产方式;积极发展天燃气,包括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低成本规模化开发,同时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和气候安全,防止甲烷泄漏。

八、以规划仿真支撑科学决策

借助于由数学模型和算法支撑的仿真系统对能源规划的关键问题进行定量化仿真是能源规划前期的重要工作,能源规划应在仿真结果的基础上研究决定相关规划方案以及应采取的相应配套政策。如在“十四五”期间,我国集中式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生产及远距离传输需与分布式可再生的就地生产消纳协调发展,不同地区的集中式与分布式的配置比例与建设规划均应通过仿真计算确定。过去的能源规划虽一直秉承以定量化仿真计算为基础的理念,但受制于模型、算法水平及数据来源,未能将复杂能源系统仿真落到实处。然而,随着云大物移智等信息化技术、与泛在物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目前已具备复杂能源系统建模与求解条件,因此,建议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前期重点关注能源规划仿真平台的开发,以定量化的仿真结果支撑规划方案的科学决策。

建议能源与电力“十四五”规划工作前期推动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发涵盖规划、运行、效益评价在内的我国能源系统仿真平台,针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布局、新增火电容量、用户侧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水平等能源规划关键问题进行仿真计算,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维度综合评价规划方案与拟出台政策在不同情景下的实施效果,为规划方案的比选与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sunny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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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珊珊
资深光伏媒体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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