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2019〕16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5月16日
相关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pdf




粤发改价格〔2019〕16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5月16日
相关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pdf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本文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系统部署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路径。意见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抓手。全文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体制机制—人才支撑”五大主线展开:强调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出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并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求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化能源革命;推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改革,完善市场监管、金融支持和开放合作机制;同时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强急需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创新。意见强调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统筹安全与发展”,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稳健、行稳致远。(199字)
浙江高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总投资4.5亿元,新增设备379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上述两类光伏辅材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据节能降碳报告测算,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耗为2658.18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6164.21吨标准煤。为保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余姚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对该项目节能降碳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指定电话或邮寄地址向能源管理科反馈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疆发改委于9月14日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旨在应对近期频发的新能源领域诈骗案件。公告指出,不法分子常以“内部指标”“特批绿色通道”“涉密项目不可查”等话术,伪造备案文件,骗取保证金、居间费等款项。为此,自治区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必须通过全国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统一备案,备案证真伪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扫码核验——扫描备案证左下角二维码,信息一致方为有效;不一致或无数据则属虚假凭证。公告还梳理了五类典型诈骗手法,包括虚构涉密审批、收取指标协调费、承诺兜底补贴、伪造招标文件及非法转让未备案项目,并提醒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在合作前务必完成备案查验,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发改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本文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政策通知,旨在规范重要工业品领域的低价无序竞争行为。文件明确以成本核算为治理抓手,确立“个别成本为主、行业平均成本为辅”的核算原则:优先依据经营者经审计或凭证齐备的财务资料核算其特定产品的单位个别成本,并强调合法性、相关性与合理性;在个别成本无法获取时,参考经权威指导测算的行业平均成本,并允许合理下浮。通知还细化了核算对象(整体企业或细分业务板块)、时间范围(兼顾行业周期特征)、产能利用率影响调整机制,以及行业平均成本的科学测算方式(含分区域、分类型抽样)。最后要求地方部门协同行业主管单位,依法依规推进治理,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198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7日。该办法旨在强化电力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可靠供应,依据《安全生产法》《能源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实际,对2014年发布的原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修订重点包括:明确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新型储能电站等新兴电力业态的监管职责,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按“业务相近”原则确定监管部门;强调所有接入电网的并网主体须遵守电力系统安全相关规定;同时细化监管依据、适用范围与协同机制。公众可通过国家发改委官网提交意见。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告,启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补报工作。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申报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日前已投产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及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须具备核准(备案)手续及并网验收等合规证明;部分容量投产项目可按实际投产容量调整备案,并对剩余容量承诺在2026年6月30日前建成投运。公告明确了申报材料清单、格式要求及豁免情形说明,要求企业于2026年9月4日17:30前提交纸质与电子版材料至指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8月13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与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我省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系统规范绿电直连项目管理。通知明确,绿电直连项目由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电网企业不得作为投资主体;项目主责单位须具备法人资格,并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并网型项目须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节点现货价格结算;配建储能不得独立入市;上网电量占比原则上不超总可用发电量的20%。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须经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评审后方可纳入清单并启动建设。此外,对运行绩效提出刚性要求:5年内累计3年运行指标不达标,须主动申请退出运营。
2026年8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岳修虎主持召开“六网协同”协调推进工作会,聚焦“六张网”建设的投融资机制与支持政策。会议围绕构建多元化、差异化、适配性强的投融资模式展开,重点研究分类细化财政投入、金融支持、投资管理、价格机制等政策工具,强调通过创新政策组合与优化实施路径,提升政策精准性与实效性。目标是建立与不同领域、不同类型重大工程项目特点相匹配的投融资机制,切实保障项目前期准备和开工建设顺利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九个相关部门司局负责同志参会,协同推动跨部门政策衔接与落地实施。(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