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小盒子的朋友圈被一篇《地方储能补贴率先出台》的文章刷屏了,看到标题的一瞬间小盒子心里超级开心!
如果储能有补贴,那么“光伏+储能”这一模式助力光伏行业发展指日可待!而且除了储能之外,光伏项目也有补贴!
可是兴奋之后,小盒子今天又仔仔细细的读了这个文件(原文件请参考今日公众号推送第四条)发现现实情况,好像并不是这样啊!文件里的这个补贴,好像并不是谁都能拿到的!
我们先看看文件到底是怎么说的!
第四条引导资金支持对象是在园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首先,可以拿补贴的对象必须在苏州工业园区内依法注册,另外,分布式光伏和储能项目的补贴是不是什么人都能拿到呢?先看看文件里到底怎么说!
(三)能源互联网项目:项目单位实施分布式光伏、分布式燃机、储能、能源管理信息平台等能源互联网项目,促进多能互补,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并按要求接入园区低碳能源公共服务平台的,按照项目类型不同予以补贴:
1.分布式光伏项目。针对在园区备案实施、且已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补贴3年,每千瓦时补贴业主单位0.1元;
2.分布式燃机以及储能项目。针对在园区备案实施、且已并网投运的分布式燃机项目、储能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放电量)补贴3年,每千瓦时补贴业主单位0.3元;
文件里白纸黑字写着针对的项目是:
在园区备案实施、且已并网投运;在园区备案实施、且已并网投运;在园区备案实施、且已并网投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所以,光伏的1毛钱和储能的3毛钱补贴,是给已经在投运项目的!而不是给未来新建的项目补贴!
举例来说:
假设你今天在苏州园区建设一个光伏或者储能项目,你是拿不到园区的相关补贴的,所以,现在说以后的储能项目都可以拿补贴了,还高兴的太早了……
不过,我们还是要看到这份文件积极、正面的作用。在光伏行业国补迟迟未下发、国内从未出台过任何针对储能的补贴政策的大环境下。苏州园区政府对辖区内已建成的光伏、储能项目进行补贴,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开了一个好头!
一旦政策效益良好,刺激园区储能项目得到进一步的发展,那么,必然可以带动其他地区效仿学习、进而推出各项利好储能项目的政策。
到时候,“光伏+储能”项目将会优化整个光伏发电系统,又能够拿到双重补贴。试问哪个企业愿意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市场机遇呢?
说到底,苏州园区的最新补贴政策刷了光伏人的屏,还是因为光伏人现在对补贴政策的极其敏感,大家都期待着光伏政策能够快点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