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发布时间:2019-03-27 17:25: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贫办,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行管理,保障光伏扶贫实施效果,促进光伏扶贫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制定了《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下载:附件: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docx

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8年3月26日

附件

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

光伏扶贫是资产收益扶贫的有效方式,是产业扶贫的有效途径。为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行管理,保障光伏扶贫实施效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制定本办法。

光伏扶贫电站是以扶贫为目的,在具备光伏扶贫实施条件的地区,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贫。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十三五”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光伏扶贫对象为列入国家光伏扶贫实施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扶持深度贫困地区和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

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村级电站方式建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有必要并经充分论证可以联建方式建设村级电站。

光伏扶贫电站由各地根据财力可能筹措资金建设,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资金。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

村级扶贫电站规模根据帮扶的贫困户数量按户均5千瓦左右配置,最大不超过7千瓦,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500千瓦。村级联建电站外送线路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建设规模不超过6000千瓦。

光伏扶贫电站由县级政府按照“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五统一的原则实施,运用市场化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电站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要求,确保质量与安全。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设备应采用国家资质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鼓励采用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先进技术。鼓励采用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方式统一开展县域内村级电站建设。

县级政府负责落实村级扶贫电站的建设场址和用地,场址土地不得属于征收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的范围,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并符合《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规定。

电网公司负责建设配套接入电网工程,将光伏扶贫电站接网工程优先纳入电网改造升级计划,确保村级扶贫电站和接入电网工程同步建成投产。

省级政府能源、扶贫主管部门根据光伏扶贫政策要求组织对各县级光伏扶贫电站进行验收和评估,并将验收和评估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光伏扶贫电站验收和评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电网公司保障光伏扶贫项目优先调度与全额消纳。

光伏扶贫电站不参与竞价,执行国家制定的光伏扶贫价格政策。

光伏扶贫电站优先纳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补助资金优先发放,原则上年度补助资金于次年1季度前发放到位。

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与使用管理,按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国开办〔2017〕61号)执行。

光伏扶贫电站实行目录管理。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按建档立卡贫困村代码,对光伏扶贫电站统一编码、建立目录。纳入目录的,享受光伏扶贫电站政策。光伏扶贫电站有关信息统一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

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计划下达后,对于一年内未开工建设、验收不合格且未按期整改的项目撤回计划,并给予通报。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负责组织协调光伏扶贫重大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各省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下达项目计划,对各省光伏扶贫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国务院扶贫办负责扶贫对象的识别认定和扶贫收益分配的管理监督。省级政府能源、扶贫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光伏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审核县级政府申报的扶贫实施方案和光伏扶贫补助目录,编制本省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并上报项目计划,出台本省光伏扶贫管理实施细则,组织本省光伏扶贫电站的验收和评估,保障本省光伏扶贫电站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和收益合理分配。县级政府负责落实光伏扶贫电站各项建设条件,编制本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申报光伏扶贫补助目录,组织实施光伏电站建设与运维,做好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鼓励光伏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农光、牧光、渔光等复合方式,以市场化收益支持扶贫。

本办法发布前已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且已建成的集中式电站,按本办法执行。省级政府能源、扶贫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光伏扶贫实施细则。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903/27/304355.html

责任编辑:sunnyliu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钙钛矿电池可申报!关于开展第15批 《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申报工作的通知来源:钙钛矿工厂 发布时间:2025-12-08 09:45:21

在“双碳”战略引领下,我国光伏技术创新再迎里程碑进展。近日,南京大学谭海仁教授课题组联合仁烁光能产业化团队,在清洁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其研制的平米级商业化钙钛矿光伏组件,不仅实现了绿色环保制备,更在转换效率与产品可靠性方面双双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关于2025年10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的公告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03 09:31:03

关于2025年10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的公告2025年10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共5358个,其中风电项目18个,光伏发电项目5336个,生物质发电项目4个。

国务院总理李强:扎实推进未来5年新增“千万千瓦光伏”项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1-20 08:58:34

中方愿同上合组织各方扎实推进未来5年新增“千万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更好促进地区和世界可持续发展。中方愿同各成员国通力协作,尽快建成上合组织开发银行。中方倡议成立中国-上合组织代谢性疾病合作中心,旨在增进各成员国民生福祉。明年是上合组织成立25周年,中方全力支持吉尔吉斯斯坦履行主席国职责。

中国国际光伏与储能产业大会关于“破除内卷式竞争 筑牢全球能源安全基石”的成都宣言隆重发布来源:通威集团 发布时间:2025-11-19 08:36:34

11月18日,2025第八届中国国际光伏与储能产业大会在成都隆重举行。期间,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原主任李俊峰作为发布人,正式发布《“破除内卷式竞争筑牢全球能源安全基石”的成都宣言》。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13 10:56:07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

山东位列首位!国家能源局公布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13 08:41:59

11月12,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截止到2025年9月底,山东以9172.8万千瓦、江苏8611.5万千瓦、河北8152.1万千瓦、新疆7996.0万千瓦位列光伏累计并网容量前四。

国家能源局:加快矿区光伏产业,创新“光伏+”,鼓励条件良好产煤区建光伏基地来源:PV光圈见闻 发布时间:2025-11-07 10:55:25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盘活矿区土地资源:在光照资源丰富的矿区,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工业广场、排土场、复垦区等场地,加快推进光伏电站建设,推动新能源发电就近就地消纳,为矿区提供更多绿色电力。鼓励拥有集中连片土地资源、具备良好电网接入条件的产煤地区,规划建设大型光伏基地,提升新能源规模化开发水平。

国家能源局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07 09:53:52

11月6日,国家能源局在甘肃兰州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扎实实推动全会精神在能源系统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出席座谈会,向甘肃省能源系统单位宣讲四中全会精神。

光伏95%!国家能源局公布9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来源:电力行业规划研究与监测预警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05 10:23:35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5年9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国家能源局官方解读光伏新增装机、负电价、消纳话题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1-04 09:24:24

在“负电价”方面,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燕秦表示,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省级现货市场运行更加健全,“负电价”有可能会更频繁出现。短时出现“负电价”,能够激励机组深调、用户填谷,引导储能等各类新型主体的投资建设,共同为清洁能源发电让出空间。但如果长期出现“负电价”,可能意味着电力明显供大于求,需要根据市场价格信号进一步优化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国家能源局:支持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03 15:18:11

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全国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等情况,并就“十五五”能源发展路径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支持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刘珊珊
资深光伏媒体从业人
+关注
已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