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4日电(人民政协报记者 王菡娟)“要使光伏扶贫产业尽早产生效益,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仍需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全国人大代表陈康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今年将大力实施光伏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村级和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计划新建2000多个村级电站,总装机约30万千瓦。
陈康平认为,一方面要统筹做好光伏扶贫电站与接入电网工程规划,协同开展项目选址,同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使选择的站址满足接入条件,建设的电站能够全额消纳,提高电站开发利用效率;同时,还应因地制宜,突出效益和安全性,由各地自行决定光伏扶贫电站的规模和建设方式。政府结合贫困户整体搬迁项目,对集中安置的新建农居统一配套规划建设屋顶光伏扶贫电站。
为了最大程度发挥光伏扶贫的效益,已经投运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应纳入新能源补贴目录;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下达后新增的光伏扶贫接入电网项目,应采取向能源主管部门备案的方式,调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计划,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早建设、早投运、早见效。
“我还建议参照国家光伏项目‘领跑者计划’实施办法,对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企业资格把关,以确保光伏扶贫电站的质量安全和投资收益。”陈康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