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遗憾的这不是想象的画面,而是老红长时间关注光伏扶贫看到的真实情况。扶贫工作的结束时间是2020年,防止返贫的工作时间更长,可是光伏扶贫管理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随时准备关门收摊的心态却显而易见。前两天,一家战略进入光伏扶贫市场多年的企业高管电话老红,专门讨论无奈失去光伏扶贫市场后企业新的战略方向。老红回答说刚看到一则消息,未来两年每年还有8GW的光伏扶贫业务。如果这一消息靠谱,但是对于这一消息的结果,这位高管不乐观,其实老红自己也不乐观。因为过去一年的光伏扶贫管理者,对光伏扶贫“不许负债、不许企业入股”的态度始终坚决,对各地光伏扶贫工作中融资难的呼声视而不见。
中国的扶贫工作是个世界奇观。
奇观在没有那个国家如此重视扶贫,更没有那个国家专门成立了如此高级别的“扶贫办”;奇观在举国上下无不重视扶贫,特区的香港各界在扶贫,守家卫国的军队在扶贫,服务规模产业的资本市场也在扶贫;奇观在“精准扶贫”是党中央“三大攻坚任务”之一,可是对于为什么列入“三大攻坚任务”、为什么长期不懈地强调“三大攻坚任务”,却没有人去想明白。
光伏扶贫更是个奇观中的奇观。
光伏扶贫的创举是一个奇观。中国的扶贫事业,无论是从需要扶贫的数量和时间角度,还是从需要持续扶贫的资金角度,都不是财政资金+慈善资金能够解决的,更何况越是需要扶贫的地方,财政资金和慈善资金越是困难。于是产业扶贫就成为必由之路,而光伏扶贫就成为产业扶贫的最佳选择。2016年五大部委、金融机构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则明确了光伏产业扶贫的重要地位和实施办法。
光伏企业对光伏扶贫的重视是一个奇观。奇观来自两方面原因,一个是来自深层次的情怀。就像中利集团的王柏兴,因为对土地深厚的情感和对未来能源供给的思考,从光伏与农业的结合,到光伏农业与扶贫的结合,为了探讨光伏扶贫农场形式,他付出了5年以上的时间、数十亿的资金;一个是来自市场机会的吸引。因为对于光伏扶贫形式的充分肯定,国家每年给予了光伏扶贫大量的补贴指标,尤为珍贵的是在光伏补贴标准快速下降的时候,光伏扶贫补贴标准不曾下降。于是从2016到2018年,在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分别是34GW、53GW、40GW(预计)起伏不定的背景下,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却以2GW、4GW、15GW的幅度增长着。为了表示对扶贫事业的重视,光伏企业近来纷纷提出要以领跑者项目的标准来建设光伏扶贫项目。
各方的高度重视并没有带来光伏扶贫的最好结果是一个奇观。最近接触到三件事情,一件是有媒体反映:“今年7月,宁夏将固原市原州区的1.979万千瓦规模指标正式退回国家能源局与国务院扶贫办,项目涉及41个村,共计7354户贫困户”;一件是一位来自兰州专做光伏扶贫的企业家告诉老红:她一直在努力的、受贫困户欢迎的光伏扶贫业务不得不停止了,因为国家、市、企业、平困户各出一部分资金的做法,被《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不得负债、企业不得入股”的规定限制了;一件是从财务报表看,那些认真从事光伏扶贫业务的企业,无不是资产负债率和应收账款高企。
“光伏扶贫融资难”年年呼吁年年无解也是一个奇观。2015年有《浅谈:我国政策红利试解光伏扶贫难题》,2016年初有《光伏“造血”扶贫面临融资等多重难题》,2016年末有《‘央视调查’卡了壳的光伏扶贫:为何被扶贫的困难户得自己先掏钱买设备?》,2017年有《光伏扶贫不能承受之重资金、收益分配如何解决?》,2018年有《攻坚战遇“怪象”!宁夏超万贫困户难享光伏扶贫》。
光伏扶贫管理者的做法更是一个奇观。奇观之一,明明是产业扶贫,却不允许按照产业的运行规律办事。2016年3月,五大部委、金融机构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中,已经明确“贷款部分可由到省扶贫资金给予贴息……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可是2018年3月,它竟然被低一个管理级别的两大部委发布的《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严肃否定了,强调“不得负债、企业不得入股”;奇观之二,明明是光伏扶贫的管理者,却不愿回答光伏扶贫工作中的问题。比如有媒体反映:虽然《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限制了扶贫资金的来源,但是地方扶贫管理者反映:“扶贫资金还是有的,但是《管理办法》只给了(财政资金、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这四类资金来源,连个‘等’字都没有,没办法去拓展资金范围。各贫困县政府本着‘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原则,不敢将其用于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他们只好大声发问:“我就想问问你们,扶贫资金到底能不能用来建设扶贫电站?”
光伏扶贫市场正在出现一个新的奇观。最近,两则消息引起了老红的好奇。一则是《允许企业参与光伏扶贫!河北印发收益分配实施办法》,河北省扶贫办提出“企业按照全部规模扶贫模式建设的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所有”。地方不同于中央,是一个奇观;一则是《陕西泰力松拟投资不超过1.445亿建设17MW光伏扶贫项目》,对于一家注册资本6545万元、当前市值4个亿的公众公司,对于1.445亿元的“投资”,如果注明是“捐赠”,一定是最大的奇观。
对于光伏扶贫市场的种种奇观,当大多数热心的人还在深表遗憾和大声疾呼的时候,少数明白的人已经在用实际行动突破“不得负债、企业不得入股”的错误规定。
二个月前,老红写有《“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应当改改了》一文,努力探讨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因为清楚地知道扶贫管理者是不想承担责任,他们否定的不是光伏扶贫而是产业扶贫,也曾决定不再讨论光伏扶贫问题了。现在,看到光伏扶贫市场在用实际行动否定扶贫管理者,看到几天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脱贫攻坚要“一鼓作气”,老红又忍不住弱弱地想问光伏扶贫管理者两个一直想问的问题:你们这样做,有没有想过党中央同意吗?有没有想过200万个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同意吗?
如果光伏扶贫管理者回答“想过”,老红只能对光伏扶贫事业说一声: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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