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见》要求,我省确定了分级管理、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
1、分级管理方面。
省级主要负责研究完善政策,统筹全省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方案,安排建设计划,加强行业指导和保障服务。市级负责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实施方案初审、建设督导、业务指导等工作。县级政府是实施光伏扶贫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做好项目管理、组织项目建设运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收益分配监管等工作。
2、部门协作方面。
发改部门作为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好项目管理和验收管理工作,加强行业指导等;扶贫部门作为扶贫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光伏扶贫对象范围、提出建设需求(电站数量和容量),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制定光伏扶贫电站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并组织收益分配工作,建立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档案;财政部门负责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的筹措、拨付、监督;电网企业负责做好光伏扶贫电站并网发电、电费结算等,代为发放补贴;国土资源、林业部门负责光伏扶贫电站土地、林地使用相关政策的落实;金融部门负责协调光伏扶贫电站取得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支持;城乡建设、农业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公共屋顶光伏和农光互补项目相关标准;环保部门负责协调支持光伏扶贫电站办理环评批复。
二、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各县最终在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信息系统中填报的数据,全省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49371个、装机容量163.5310341万千瓦,帮扶贫困户315585户。从项目类型区分,含户用项目40868个、装机容量20.015822万千瓦;村级电站7130个、装机容量39.5569201万千瓦;联村电站1291个、装机容量53.665792万千瓦;集中式电站82个、装机容量50.2925万千瓦。从纳入国家补贴政策看,已纳入国家补助目录项目有38784个、装机容量73.175243万千瓦;正在申报纳入国家补助目录项目有10587个、装机容量90.3557911万千瓦。
三、保障推进措施
为最大程度服务好脱贫攻坚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移民办和国网江西电力公司作为三家主要负责单位,全方位加强了对各地的政策和技术指导,强化相关管理,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从2016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积极争取支持。为尽可能服务老区贫困人口,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扶贫和移民办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尽可能争取了国家支持。国能新能[2016]280号中,江西列入国家计划村级电站规模54万千瓦,居全国首位。光伏扶贫工程实际帮扶的贫困户数理居全国前列。
2、加强行业指导。2015年起,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扶贫移民办加强行业指导,力求光伏扶贫项目规范推进。一是结合国家政策及时制订省级政策细则,下发各类政策性文件二十余件;二是加强专业指导,邀请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省电力设计院编写相关技术指导资料并下发;三是通过座谈会、专题督导、微信群、QQ群方式及时指导基层工作。
3、严守质量安全。为确保光伏扶贫项目长期稳定收益,省发展和改革委研究制订了“三项质量保证制度”,光伏扶贫项目选用产品要求高于国家要求标准。2017年来省发展和改革委会同省扶贫和移民办就光伏扶贫项目质量、安全问题组织过4次调研,安排过3次全省问题排查。对项目建设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了 次核查,推进项目规范建设推进。
4、加强数据报送。光伏扶贫项目点多面广、数据量大。为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高管理水平,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扶贫办和电网公司正在建设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全覆盖的光伏扶贫电站信息系统,我委也积极与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对接,探索使用大数据手段核查电站实际运营情况。
四、后续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合理有序地做好光伏扶贫各项工作。近期主要考虑重点做好存量项目规范管理:
一是组织市、县发改部门配合扶贫部门完成存量光伏扶贫项目的填报工作,争取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纳入国家目录。二是以光伏扶贫项目质量、安全、运营维护为重点,查摆光伏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健全相关体制机制;三是配合扶贫部门、电网企业等推进大数据平台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