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在英山县杨柳湾镇翻身湾村,自强合作社会计蒋新琼对光伏发电收入进行分配。该村共从财政拨入了元至9月份光伏发电电费收入82984元,除村集体应得的3.8万余元外,其余的4.4万余元分配给贫困户。
为了如期完成村摘帽户脱贫任务,英山对78个重点贫困村实施了光伏发电项目全覆盖,总规模为10234千瓦,其中村集体4320千瓦,贫困户5914千瓦。
太阳能光伏发电既能壮大集体经济,又能使贫困户有一个较稳定的收入来源。该县陶家河乡的高家冲村,自从建起太阳能光伏电站后,村集体一年能有近5万元的电费收入,增强了村级集体经济的自我“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助力该村摘掉贫困村的帽子。
根据光伏扶贫发电电费收益分配要求,贫困户收益由村集体研究确定,按照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定、村级公示公开的程序确定贫困户名单,再由各村的自强合作社拨付到贫困户的“一折通”。
今年元至9月份,全县总发电量为867.15万千瓦时,总电费收入843.7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后,分配总额502.85万元,其中村集体收益281.26万元,贫困户收益221.59万元,为今年贫困村摘帽、贫困户脱贫增加了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