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44条!2018年最新”光伏+清洁能源“取暖政策复盘分析

来源:光伏头条发布时间:2018-08-23 14:20:35

531新政后,光伏行业迈入真正的后补贴时代。作为政策引导型产业,新政的巨压下让光伏市场一度陷入低迷状态。但在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与扶持下,清洁取暖、电力交易等利好光伏的政策相继下发,也为光伏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不完全统计,6月-7月共计发布80条利好光伏政策。(包括国家、地方)其中,”光伏+清洁取暖“政策备受关注。以河北为代表的诸多北方省市,诸如山西、山东、北京等,正在紧密开展煤改清洁能源工作。

国家政策是战略方向,地方政策则更具有实操性。哪些地区已出台清洁取暖政策?其政策要点都是什么?光头君对其进行详尽梳理,供诸君参考!

光伏头条复盘分析发现:

国家:出台清洁取暖政策4条;政策内容要点诸如:统筹利用太阳能等各类清洁化能源、实施分布式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及城市级分布式建筑光伏电站示范工程等等。

地方:共出台44条;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宁夏、浙江、内蒙古、辽宁等12省市出台了光伏清洁取暖相关政策。

国家政策

2018年7月23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符合清洁利用的标准基础上,统筹利用太阳能等各类清洁化能源,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油则油、宜热则热,“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多措并举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试点申报范围扩展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传输通道“2+26”城市、张家口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张家口市比照“2+26”城市标准;汾渭平原原则上每市每年奖补3亿元。

2018年6月27日,国 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该《计划》强调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集中资源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2018年6月7日,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

《方案》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以“2+26”及汾渭平原11个冬季清洁取暖城市及燃煤替代为重点,督查是否制定本年度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清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村入户抽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清单的乡镇(街道)是否按要求杜绝散煤燃烧;对照上年度清单,抽查已完成清洁取暖或燃煤替代的地区是否存在散煤复烧的情况。同时,逐村抽户排查清洁取暖燃煤替代、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

2018年4月,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8年工作要点》

其中明确,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做好建筑能效提升及可再生能源清洁采暖工作,研究编制北方地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技术手册和标准图集。开展建筑能效评级对标和公示研究。实施分布式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及城市级分布式建筑光伏电站示范工程。

地方政策

北京

2018年4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

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采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市财政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1/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限额为每户最高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少住户负担。

2018年5月4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在“煤改电”电取暖设备支持政策方面,空气源热泵、储能式电暖器属于补贴范围。

电价优惠及补贴政策。完成“煤改电”改造任务的村庄,住户每年采暖季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享受电价优惠,即在20:00至次日8:00享受0.3元/度的低谷电价,同时市、区两级财政各补贴0.1元/度,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取暖季谷段用电每户不超过1万度。

2018年4月20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怀柔区2018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对完成“煤改电”取暖的农村住户,取消阶梯电价。在每年采暖季(11月1日—次年3月31日)20:00至次日8:00享受谷段优惠电价0.3元/度的基础上,由市、区两级财政补贴0.2元/度,补贴用电限额每户每个采暖季不超过1万度(谷段电量)。

2018年4月25日,北京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2018年能源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明确,实施阳光校园等光伏利用工程,力争新增光伏装机规模100兆瓦;研究完善本市热泵利用政策和市级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政策,进一步促进规模化应用水平。

天津

2017年11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天津市“煤改电”共计54.3万户,占总任务量的44.8%。其安装蓄能式电暖器的,中心城区、环城四区城市部分,户内取暖设施购置安装,按现行政策,市级投入600元/台,区级投入600元/台,居民承担600元/台,其他地区,户内取暖设施购置安装,按照实际费用,区级最高投入4400元/户,超出部分由居民承担;户外电网配套设施建设,区级投入2800元/户,其余由供电企业承担,居民不承担。

2018年4月4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津南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补贴发放办法》

其中明确,2018年津南区在煤改电户内取暖设备补贴方面。对空气源热泵设备区级最高投入29000元/户(以招标实际价格为准),蓄能式电暖气设备市级投入600元/台,多出部分由区、镇财政各承担50%;户外电网配套设施建设补贴区级投入2800元/户;

河北

2018年4月,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提出,对空气源热泵户内设备购置安装省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700元。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此外,在全省试点光伏+、光热+ 0.85万户。

2018年2月23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提出,农村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等公服单位,选择“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可采用银行贷款、企业出资模式;“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018年4月27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2018年度清洁取暖替代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8年承德市完成8500户清洁取暖替代。实施电代煤改造户电力部门承担电网改造费用,政府承担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给予用户一定的运行补贴:(1)设备及安装费2.5万元(按100平米居民住宅算),由政府全部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2/3,区财政承担1/3;(2)运行补贴给与每户每年最高补贴2000元(暂定三年),市和区各承担1/2。

2018年4月4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提出,10月底前,完成23.6万户气代煤和7.36万户电代煤改造任务;完成315户光伏+电代煤供暖试点工作;石墨烯采暖设备完成推广试点5000户。

2018年7月,平山县人民政府《平山县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市下达的5323户电代煤改造工作。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卫生所)、乡镇政府等分散燃煤采暖单位用户优先实施电代煤改造。《方案》要求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坚持电代煤工程的系统性和“一户一设计”原则,对采暖面积较大的居民住户,引导居民选用蓄热式电锅炉,经济条件较好的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太阳能+电辅热等采暖设备。

2018年4月4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家庄市光伏+电代煤试点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在推进农村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煤改电的同时,利用煤改电居民的屋顶,建设10kw/户左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每个县(市、区)选1-2个整村推进光伏+煤改电供暖试点。在建设中将因地制宜,采取居民出资、银行贷款、项目实施企业出资三种模式。山东省

河南

2018年5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省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特别强调,2018年10月底前,河南省将完成“双替代”供暖100万户。大力发展电代煤供暖,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外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地区,以具备保温条件的居民住宅和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建设一批分布式电供暖项目。

2018年2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实施电代煤。

2018年3月9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支持居民清洁取暖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参与电能清洁取暖电量“打包交易”;进一步加大居民电能清洁取暖补贴力度,利用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奖补资金支持电能清洁取暖项目;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电能清洁取暖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省电力公司要加快推进电能清洁取暖项目红线外配套供电设施投资建设。

2018年5月,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2018年结构调整优化作战计划(征求意见建议)》

提出2018年河南省要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取暖,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外,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地区,以具备保温设施的居民住宅和办公楼、写字楼、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实施电能清洁取暖工程,加快推广地源、水源和空气源热泵技术和“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锅炉”模式,建设一批分布式电能供暖项目。

2018年3月30日,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召县2018年城镇清洁取暖集中供热实施方案》

《通知》指出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在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未覆盖区域,采用热泵等电采暖方式替代燃煤采暖。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发展多种方式的清洁能源供暖。

2018年4月2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

《通知》明确,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对登记在册的散煤用户,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气代煤”,鼓励采用燃气壁挂炉、燃气空调、空气源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或气采暖方式取暖。力争2018年全面完成双替代工作,城区、县城和农村清洁取暖率均达到100%。鼓励采用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用户以“分表计量、集中打包”方式按增量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


2018年4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示范项目资金奖补政策》

该文件明确被列入郑州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计划的项目。具体包括可再生能源采暖工程、多能互补采暖工程等项目。纳入市政集中供热系统的热源清洁化改造、集中供热能力提升工程及其配套热力管网工程等建设项目,依据建设项目总投资的评估金额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018年4月23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要大力发展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

2018年4月17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合理确定清洁能源,尽可能多地利用清洁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鼓励开展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工程。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

2018年4月17日,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召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要大力发展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鼓励开展工业领域“以电代煤”工程。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及热泵应用。

2018年6月20日,商丘市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实施方案《商丘市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加快推动商丘市“电能、天然气”替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工作,市、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奖励、补贴等方式,加大对“双替代”供暖项目的支持力度,对供暖设备进行一次性补助和运行补贴。梁园区、睢阳区以区级投入为主,市财政以奖代补,市级补贴资金不超改造和运行费用的50%;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各县的补贴资金自行承担;在年度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双替代”改造资金数额和运行补贴比例不低于50%

山东

2018年5月,济宁市人民政府《济宁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强调,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18.46万户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各县(市、区)结合配套电力和燃气设施情况,主要确定以下改造方式:集中供热改造。主要针对住房条件较好、热力管网已经覆盖区域,通过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取暖;电代煤改造。对户外电力设施进行改造,采用空气源热泵等方式取暖。

2018年5月14日,威海市住建局、农工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联合印发《威海市2018年农村供暖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到2018年底,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全部实现冬季清洁供暖;对于热力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清洁供暖方式;鼓励各区市探索以地热能、空气能等为热源的供暖方式。

2018年4月8日,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德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指出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推进气代煤、电代煤、热泵等清洁取暖改造工程,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目标。

山西

2018年8月15日,山西省发改委等十五厅局印发《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较大的地区实施电供暖,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充分利用存量机组发电能力,重点利用低谷时期富余风电,推广电供暖;支持北部三市风电供暖工程试点。

2018年5月2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11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100%;太原及周边区域县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他县(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以上。

2018年5月14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吕梁市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2018年10月底前,吕梁市完成10万户冬季清洁供暖工程任务。煤改电清洁采暖可采用集中或单户改造,技术路线可采用目前市场上较成熟的空气源热泵等进行。

2018年4月13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吕梁市环保攻坚行动计划》《计划》提出,投资5亿元,以吕梁市区及周边1300平方公里“一区三县”所辖区域为重点,对81个村3.6万户512万平米采暖面积进行清洁采暖改造,市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汾阳、文水、交城、孝义实施辖区联防联控净化空气攻坚行动,划定建设“禁煤区”,投资2亿元完成3.1万户清洁采暖改造任务,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余县结合实际,加大城区清洁采暖改造建设力度,投资2亿元完成3.3万户清洁采暖改造任务,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018年5月15日,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2018年,全市清洁取暖改造任务0.26亿平方米,全市清洁取暖总面积达到1.08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70%。

此外,《方案》明确,推进太阳能供暖与其他常规能源结合,实现热水、供暖复合系统的应用。结合光伏扶贫政策,重点在国家级、省级贫困县推进太阳能光伏光热供暖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

2018年3月16日,临汾市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襄汾县2018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

指出2018年临汾清洁取暖工程涉及13个乡镇55个村18150户,约214万平方米。其中,集中供热涉及新城镇柴寺村325户4万平方米;“煤改电”涉及新城、襄陵、汾城3个乡镇10个村3120户41万平方米;企业余热供热涉及邓庄、永固、南贾、古城4个乡镇11个村3912户45万平方米。

陕西

2018年4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提出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对关中地区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完成60%的改造任务。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力争平原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

2018年4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指出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2018年底前,关中地区公共机构率先完成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热或清洁能源替代目标任务。

2018年4月,铜川人民政府《铜川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要求到2020年,铜川优良天数达到282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5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18年底前实现平原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2019年底实现山区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2019年底实现所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甘肃

2018年8月7日,甘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1年)》

《实施方案》明确,因地制宜地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推动成熟技术规模化应用。

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试点推进太阳能与常规能源互补的热水和供暖复合系统应用;推广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加快太阳能热水规模化应用。

2018年5月4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农牧厅联合公布《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

《方案》指出,积极开展电供暖、热泵取暖、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空气热能、工业余热采暖等示范试点。

2018年3月27日,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凉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提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洁净煤则洁净煤的原则,通过项目或财政资金补贴措施,完成4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2018年4月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2018年,在23个深度贫困县区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解决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100万平方米校舍的采暖问题,全部项目要在当年开工建设,并在当年供暖季开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安全、清洁供暖。省级财政安排资金3亿元,一次性拨付各县,由各县统筹使用。

2018年4月18日,甘肃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甘肃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洁净煤)的原则,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取暖小火炉、土炕清洁能源改造工程,2018年全省计划完成40万户改造任务。

宁夏

2018年4月3日,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印发《市环保局关于区、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工作责任分工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要解决2018年新增的370万平方米供热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选择在规模适当的学校、医院、宾馆等集中区域推广使用电能替代项目、空气源热泵以及光伏发电项目解决供热,新增供热能力170万平方米。

浙江

2018年3月28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工作要点》明确,完成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同时,进一步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深入实施《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推广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光伏系统。配合发改等有关部门抓好家庭屋顶光伏的推进工作。

内蒙古

2017年12月27日,内蒙古发改委《关于蒙西地区清洁供暖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鼓励电蓄热、储能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电力交易。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采暖用电,峰时段执行相应用电类别、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时段输配电价按照峰时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

电采暖电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分散式的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3元,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3元;通过“煤改电”等方式改造使用电采暖或地源热泵等电辅助加热取暖,与分散式居民用户电采暖执行相同的电价政策。

辽宁

2018年2月15日,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锦州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地热、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取暖,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天然气或电供暖。对于暂时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烧煤供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 “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方式替代散烧煤。到2021年,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

责任编辑:s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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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山东省统计局:2026年1-8月光伏产品出口增长37.6%来源:山东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9-21 14:13:51

文章简介(198字): 本文系山东省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联合发布的2026年1—8月全省经济运行情况通报。报告指出,全省经济呈现“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态势,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服务业营收增长6.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4%,进出口总额达24333.5亿元、增长4.7%。新动能加快成长,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5%和12.2%;外贸“新三样”出口表现突出,整体增长27.7%,其中光伏产品出口增长37.6%,锂离子蓄电池增长40.1%,电动汽车增长20.2%。民营经济贡献显著,占进出口总额的76.8%;民生指标总体平稳,就业、物价、财政支出及社会保障持续改善。

中国华电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62%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发布时间:2026-09-21 08:50:32

中国华电集团于2025年发布第三份“十四五”碳排放白皮书,系统总结其绿色低碳转型进展。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公司全口径供电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60.93克/千瓦时,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较“十三五”末降低23%,累计减排二氧化碳8.71亿吨;碳市场交易量达6297万吨,管理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转型依托“存量提效”与“增量提效”双轮驱动:一方面完成2822万千瓦机组节能改造,推进氢能、储能等前沿技术攻关;另一方面加速新能源布局,在西北建设“沙戈荒”基地、西南打造水风光储一体化基地、沿海发展海上风电,截至2025年底新能源装机超1.1亿千瓦。目前总装机2.86亿千瓦,清洁能源占比达62.2%;“十五五”目标为总装机超4亿千瓦、清洁能源占比超70%。

推进多场景试点应用!《江苏省推进钙钛矿光伏电池试点应用实施方案》发布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0 09:09:30

江苏省于2026年9月14日印发《推进钙钛矿光伏电池试点应用实施方案》,明确以多场景验证为路径,加快钙钛矿光伏技术工程化落地。方案提出到2030年,建成一批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试点项目,形成全国领先的创新与应用试点体系。重点布局五大应用场景:“钙钛矿光伏+交通设施”,推动铁路、公路、港口及车载光伏应用;“+建筑”,推广光伏瓦、幕墙等BIPV产品;“+矿区”,结合生态修复实现能源开发与环境治理协同;“+海上风光同场”,开展高盐雾、高湿热环境实证;以及“+其他”,拓展至零碳园区、农(渔)光互补、可穿戴设备和航空航天等领域。配套强化项目试点、政策激励、市场消纳与标准认证四大支撑举措,全面助力钙钛矿光伏产业化与绿色低碳发展。(198字)

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9-18 09:36:57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安徽三部门于2026年9月15日联合印发《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带来的频率调节压力,并激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主要内容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八大章节及四项技术附录;重点优化了准入门槛(如将新型主体容量要求由10兆瓦降至1兆瓦)、申报与出清机制、单一制里程补偿价格体系,以及“谁受益、谁分摊”的费用传导机制。后续将加强宣贯实施与动态评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7 08:53:37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中国能建启动15GW光伏组件集中采购招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7 08:46:59

中国能建于9月15日启动2026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招标,预估采购总量达15GWp。本次招标覆盖主流高效光伏技术路线,包括TOPCon、HJT和BC三种类型,且每类均细分为满足工程承包项目与自主投资项目两类需求的组件规格。为保障供应能力与技术成熟度,招标对投标人设定了明确的业绩门槛:近三年内,TOPCon组件销售业绩须不低于2500MWp,HJT不低于150MWp,BC不低于1500MWp。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统一设定为2026年10月9日上午10时。该采购计划体现了中国能建在新能源领域规模化布局与技术多元化协同的发展策略。

光伏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产学研合作签约仪式即将举办来源:光伏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16 14:15:45

光伏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将于2026年9月18日在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召开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产学研合作签约仪式。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形式,聚焦推动光伏领域产学研深度融合,聚力攻克高效宽带隙光伏器件、CZTSSe薄膜结晶调控等关键核心技术。届时,李树深院士领衔的学术委员会及李灿、杨德仁等多位院士,联合巨力新能源、英利能源、乐凯集团等企业代表共同参会。议程包括领导致辞、校企签约、中心运行成果汇报、专题学术报告、委员研讨及实地交流等环节。会议旨在系统总结阶段性建设成效,明确后续科研攻关方向与协同路径,搭建高校、科研院所与产业界高效对接平台,加速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化转化,服务河北省及全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199字)

【会议倒计时】第十二届京津冀清洁能源学术论坛在保定召开!来源:光伏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16 14:14:34

第十二届京津冀清洁能源学术论坛将于2026年9月18日至20日在河北保定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举行。该论坛自2011年创办,由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与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联合发起,已连续举办十一届,旨在强化清洁能源领域基础研究,提升研究生理论与应用能力,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间协同创新。本届论坛由河北大学牵头,联合清华、北大等十余家京津冀高校及科研机构共同主办,并获多家学会、重点实验室和龙头企业协办支持。会议设二次电池、太阳能电池、光储一体化三大专题报告板块,涵盖前沿技术、产业化路径与产学研对接;同期开展科技成果展、企业参访及研究生学术交流。承办单位河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依托雄厚学科实力与先进研发平台,为论坛提供坚实支撑。(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