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韶关、中山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申请河源市紫金县义容镇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请示》(河发改资环〔2018〕220号)、《关于申请广东省新丰江林场及河源市国有桂山林场森林保护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请示》(河发改资环〔2018〕97号)、《关于申请韶关市翁源县源丰林场、国商林海两项目碳普惠省级PHCER核证的请示》(韶发改资环函〔2018〕12号)、《关于申请小榄低碳发展促进中心等光伏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请示》(中发改资环〔2018〕380号)收悉。经审核,河源市紫金县义容镇等10个碳普惠项目减排量符合相关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广东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你们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或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反映。我委将视需要对相关项目进行抽查复查。
附件:河源市紫金县义容镇等10个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