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在发布531光伏新政后,光伏产业从补贴到规模都受到极大影响。但暖心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光伏产业发展却是偏爱有加。
特别是中国经济第一大省——广东省,其所属的佛山、东莞、深圳等地区,对光伏产业进行“土豪式”补贴,且不断延长补贴年限。让光伏人在这个“寒冷”的季节,感受到了爱的温暖。
然而,有相爱就有相杀。
近日,业界传出了“广东省暂停垫支补贴资金,待收到财政下拨的补贴资金后再做转付”的消息。据了解,日前,广东省电网公司开会明确“对于该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包括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光伏发电),自通知日起,在未收到国家下拨的补贴资金前,每月按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支付电费,暂停垫支补贴资金,待收到财政下拨的补贴资金后再做转付”。
目前该通知还未下发,但已通过会议传达文件内容。
在国家能源局一再强调不能停止光伏发电的并网、补贴垫付,并且广东各地方政府明确下放补贴的前提下,广东电网却依然我行我素,其中缘由令人不解。
相爱还是相杀?
531新政后,不仅对光伏装机量进行了严控,并且再一次降低了光伏补贴力度。虽然这一政策浇灭了很多人的装机热情,但很多地方政府并没有放弃发展光伏发电,在这种情况下,广东省多个市都坚持对分布式光伏进行补贴的做法,值得肯定,与光伏行业的“相亲相爱”值得肯定。
如果评选光伏企业最爱的地方政府,那么对光伏产业补贴如此“土豪”的广东,肯定名列前茅。
6月12日,深圳印发了《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资助标准:其中,2018年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补贴连补5年,由此可见深圳对光伏发电的力挺是实实在在的!
7月6日,广东东莞市发布了《关于我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容量情况的通知》。明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MW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144万元,分4年拨付。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农业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补助0.1元/度,连补5年;户用光伏补助0.3元/度,连补5年。
7月12日,佛山市政府网发布了佛山市法制局关于保留《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等两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告(佛法通〔2018〕19号)。该通告中明确,对2016—2018年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 0.15 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 3 年进行补助。
在这些利好做法下,广东电网公司的做法就显得非常扎眼。广东电网不仅将增量项目纳入补贴,也暂停了本该由其垫付的存量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俨然一副“相杀”的模样。
然而,早在6月20日,国家能源局就曾紧急通知,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光伏产业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各类补贴和支持政策的及时落地和兑现。目前,关于广东省的这一违背国家能源局最新文件精神的做法,究竟要如何协调或处理,尚无官方明确说法。不过,广东电网又为何要贸然违反政府精神坚决不垫付呢?这背后是否有隐情?
停止垫付也是情理之中?
一直以来,国家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照光伏系统所发出的电量进行补贴,而电网企业负责指导项目单位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调试和验收,并与项目单位签订购售电合同,合同中会明确规定由电网公司向项目单位转付国家补贴资金。
然而,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与日俱增,国家财政实属难以承受。根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17年底,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已达到1000亿元。
原本补贴来源是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每年应该征收1000亿元,但是征收比例约75%,每年欠收200多亿元,征收不到位导致入不敷出。同时,征收额度没有随可再生能源规模的扩大而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的额度没有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及时调整,补贴出现缺口如此巨大也是必然的。
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不足的情况下,国家电网等电网企业仍然要以较大的力度去垫付居民分布式光伏的补贴。想必,地方电网公司当然也不乐意。
据了解,针对此次广东电网的暂垫付行为,广东省太阳能协会表示,广东供电局此前除分布式非自然人自发自用项目外,一直对分布式自然人项目及全额上网光伏电站也进行垫付,虽然省内电站规模不大(不超过4GW),国家补贴拖欠却也对电网公司垫付造成很大影响,停止垫付也是情理之中。相比而言,国网大部分地区全额上网光伏电站也是不做垫付的。
他们还认为,6月20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的要求,提到的也是不得停止地方补贴垫付,未提及不得停止国家补贴垫付。因此广东供电局停止垫付国家补贴与该文件不冲突。
虽然如此说来,广东电网这一行为也情有可原,但也免不了让人觉得有玩“文字游戏”“咬文嚼字”的嫌疑。
发展光伏行业最初的初衷本是为了利国利民,531新政下发的“促进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的出发点固然也不坏,但毫无征兆的“一刀切”没有给行业和市场一个合理的缓冲时间,导致许多在建项目茫然失措,政府和电网公司之间的矛盾,到头来还是只会让老百姓吃亏。
电网公司不要因为自己的算盘,而停止按政策要求垫付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以及对新能源行业的应有支持。广东光伏产业的“爱情故事”有了一个美好的开始,希望不要因为电网公司的不负责任,而让这份美好搁浅。
(部分资料来源于:广东省太阳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