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扩围
2017年5月16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通过竞争性评审遴选,最终确定将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等12个城市纳入当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
今年国家依然采取地方自愿申报、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择确定试点城市,示范期仍为三年。申报范围方面,今年在原本“2+26”城市基础上,增加了张家口市和汾渭平原城市。
据《能源》杂志记者统计,“2+26”城市中,尚有河北省沧州、邯郸、邢台市,山西省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含济源)、濮阳等16座城市未被纳入过试点,这些城市是否竞争本年度试点城市尚未可知,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确实扩围了。
新奖补标准确定
去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公开资料显示,12个试点城市3年共计获得中央奖补219亿元,而地方财政将投入约697亿元保障清洁取暖改造顺利实施,计划吸引金融机构、企业投入等社会资本超过2000亿元。
今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大气污染影响程度、城市规模、采暖状况、改造成本等因素确定。其中,“2+26”城市奖补标准按照去年通知执行,张家口市比照“2+26”城市标准,每年5亿元,汾渭平原原则上每市每年奖补3亿元。
联系到近期国家下调光伏补贴和新能源补贴的情况,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政策发展研究室主任何继江对《能源》杂志记者表示:“此次政策出台得这么及时,很可能与最近积极的财政政策有一定关系。这表明中央对治理雾霾、供暖的问题高度重视,至少目前感觉比对光伏、新能源汽车给予的财政支持力度要大。”
充分考虑气源保障,丰富技术路线
《通知》特别要求,要认真汲取去冬今春天然气供应紧张、一些地方盲目扩大“煤改气”实施规模、影响部分群众冬季取暖的教训,充分考虑气源保障和工程建设进度等方面因素,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统筹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等各类清洁化能源,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油则油、宜热则热,“以气定改”、“先破后立”,多措并举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对此,何继江表示,去年某些地方政府在清洁取暖改造方式上比较单一,除了煤改气就是煤改电,且工作上比较冒进,没有气源保障就开始改造了,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所以,今年文件特别强调,一定要有气源保障,才能进行煤改气工程,技术路线也明显比去年丰富。
显然,地方政府也已经吸取了教训,河北省冀代煤办最近发布的《河北省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提出,农村清洁取暖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光则光、宜油则油、宜煤则煤,力推电代煤、稳推气代煤等。为解决气源问题,今年已与三大油协议落实采暖季供气107亿方(新增 38.2 亿方),用气上可达到供需平衡。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时间轴
2017年5月16日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
2017年6月5日
财政部经建司、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环保部规财司、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对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拟将天津等12个城市纳入当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
2017年9月8日
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召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视频会议,目的是进一步统一认识和行动,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2017年12月5日
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共同发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以及相配套的《北方重点地区冬季清洁供暖“煤改气”气源保障总体方案》。
2018年7月23日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