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太阳能热利用行业吹起阵阵“暖风”。紧随《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要求清洁采暖在方式上多样化,在热源选择方面将太阳能供暖纳入其中,并对其进行全面梳理后,全国各省市相继出台了鼓励支持太阳能供暖的各种文件。这些文件或对其补贴政策予以明确,或对体量做以要求说明,或以“鼓励支持”等字眼说明之。无论如何,这些文件的出台对于我国太阳能供暖而言,可谓是助推其迈出了一大步。本期政策解读栏目,小编对其进行汇编,以资参考。
北京:《2018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5月4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2018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到2018年底完成46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及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对未实施冬季清洁取暖且未纳入2018年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方案》对“煤改清洁能源”的具体补贴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
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
对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籽种农业设施和城乡结合部地区住户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对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对太阳能利用的支持政策
农村住户在自有住房,村集体在公用建筑上安装太阳能采暖设施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太阳能采暖系统建设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辅助热源(热泵、电力、燃气等清洁能源)投资补助政策按现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各乡镇以村为单位,对农村住户和村集体实施太阳能取暖项目整体打包向区发展改革委申报。
河北省:《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 》
河北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18年9月底前,通过科学试点示范,形成可靠性好、性价比高、适宜推广、较为成熟的太阳能取暖解决方案,为建立完善的太阳能取暖支持政策、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奠定扎实的基础。
工作目标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各选择不少于1个村,尽量集中连片、易形成规模的区域作为“太阳能光伏+热源”或“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试点,并纳入农村地区电代煤气代煤任务。设有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的村优先列为试点,并在上述公服单位同步选用太阳能取暖技术。
重点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方案。根据建筑功能特点、围护结构现状、农户经济条件等,选择适宜的太阳能取暖技术方案。屋顶具备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条件的,可选择“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技术,白天发电上网,夜间利用谷电取暖和蓄能。农村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等公服单位,可选择“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利用太阳能热量取暖。太阳能光伏、光热应合理选择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电锅炉、燃气壁挂炉等热源和辅助热源设备,形成太阳能与空气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电能、燃气等多能契合的取暖模式。
试点模式
(一)商务模式。“太阳能光伏+热源”取暖技术,可采用银行贷款、企业出资模式;“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农村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等公服单位,太阳能光热和辅助设备可由能源服务公司或光热设备生产企业等出资,能源服务公司或光热设备生产企业等依合同通过向公服单位收取取暖费收回投资。
(二)补助政策。太阳能取暖试点的补助标准,暂按现行的电代煤气代煤的补助标准执行,新的相关政策出台后再作调整。
石家庄:《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4月4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充分考虑电力、燃气保障程度,继续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最大限度提高农村清洁采暖比例。
实施方式
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坚持电代煤工程的系统性和“一户一设计”原则,按照《关于下达石家庄市“煤改电”采暖项目电采暖设备及安装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2017〕5号)相关要求,各县(市、区)组织技术力量和中标企业,根据居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科学确定技术路线,提出科学的取暖系统设计方案,确保每个家庭取暖系统做到省钱实用、安全舒适、环保节能。根据目前现有成熟技术和应用实践,对采暖面积较大的居民住户,引导居民选用蓄热式电锅炉,经济条件较好的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太阳能+电辅热等采暖设备。
支持政策
气代煤、电代煤支持政策继续按照《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石政发〔2017〕35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