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以及近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的《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都对近年来兴盛的“光伏+农业”、“光伏+扶贫”,乃至“光伏+农业+扶贫”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曾经在政府部门分管过农业工作,如今担任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的张耀邦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经验证明,只要科学合理处理好光伏与农业生产之间争光照、争土地、争空间的‘三争’问题,光伏与农业形成有效复合,是完全可以促进农光一体化发展的。而这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造血式扶贫等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无论是“光伏+农业”又或者“光伏+农业+扶贫”,也为光伏、农业等产业、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以张耀邦率领的协鑫新能源“光伏+农业”业务板块为例,截至到2017年底,其建成并网涉及农林牧渔类电站达到了69个,其中:农光46个、渔光21个、林光1个、牧光1个,容量达2.1吉瓦,利用土地5万多亩,水面2万多亩。光伏农业生产的农产品品类有粮食、油料、蔬菜瓜果、油用牡丹、鱼虾、鸡鸭鹅、牛羊等。
解决好“三争”问题
农光可实现“1+1大于2”
事实上,在“光伏+农业”市场兴起的近三五年来,除了协鑫新能源,还有一大批来自于制造端、电站投资端,乃至农业领域的大小企业都已深耕其中。不过,不得不说的是,也正是由于“光伏+农业”尚处在初级阶段,市场之中百舸争流,以及企业可复制的商业模式仍需摸索,光伏与农业间技术、利益的融合有待优化等问题,仍然阻碍着“光伏+农业”的健康发展。
张耀邦认为,在处理“三争”问题上,协鑫新能源探索出了一系列解决办法。例如,通过平单轴跟踪定位和折射板解决了争光照的问题,跟踪系统可根据不同时节、不同农作物的光照需求,灵活改变组件下方光照环境,在光照达到农作物光饱和点时,跟踪系统自动调整光伏组件跟踪光源提高发电量,在农作物光照不足或者是灌浆成熟期,光伏组件主动躲避光源少发电,使农作物充分吸收阳光。折射板补偿系统则是在组件间按照测算角度加装亚克力材料反光板,对阳光形成漫反射,为组件下方阴影带补充光照。
通过柔性支架建设形式和机器人清洗方式解决了争土地的问题,安装机器人清洗光伏组件则不需要在土地上再留光伏运维通道;通过抬高光伏支架和拉大阵列间距的方法解决了争空间的问题,让大型拖拉机和收割机在组件下畅通无阻,满足农业机械化需要,同时又能满足农作物生长对空气流通的要求。
“此外,我们还研发了黑金钢螺旋桩,取代传统水泥浇筑桩,有效解决了桩基对土壤造成的碱性化破坏,同时,螺旋体黑金刚材料作为桩基旋入土地,在光伏电站达到使用年限后,可将其旋出,切实保证土地可恢复。”张耀邦介绍。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江苏阜宁协鑫15兆瓦农光互补项目建立了光伏+水稻+鱼蟹养殖模式,通过抬高支架高度、采用平单轴跟踪系统和清洗机器人等先进技术,利用光伏阵列下的土地种植水稻,在水稻田里进行鱼、蟹养殖。2016年成功种植光伏水稻,经江苏省农委组织的专家组测产鉴定亩产达591公斤。2017年,进行光伏稻鱼蟹共生实验,亩均捕获鱼类50公斤,蟹25公斤,水稻产量400多公斤,得到江苏省海洋渔业局领导和专家的一致好评,并认为该生产模式在江苏省内属于首创,具有破冰意义,建议推广。
光伏与农业有机结合
为精准扶贫提供“造血”模式
在张耀邦看来,光伏与农业的有机结合,为精准扶贫提供了一种真正的“造血”模式。
“现在农村土地大多分散在农户手中,小农户作业,效率低下,农业收益很低,弃农务工现象比较严重。通过光伏电站建设将农户手中分散的土地集中租赁到光伏农业项目公司,集中开展农业生产,促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在节约化经营方面,近两年,我们在宁夏、青海、吉林、河北等省的光伏电站进行了土地沙漠化、盐碱化治理尝试,取得了良好效果。光伏与农业的复合经营,实现了土地的立体利用,上部空间发电,下部空间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实现‘一光多照,一地多收’的高效化利用。”张耀邦说。
“协鑫新能源通过搭建开放合作平台,吸引农业投资公司、农业技术支持者、专业生产经营者、农产品销售商、农户共同参与光伏农业的生产经营。农业投资公司在光伏建设期对农业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条件;聘请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为农业生产提供农业技术支持;吸引龙头企业、农业大户参与光伏农业项目农业生产经营;与大牌农产品销售企业合资合作,打通销售渠道、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返聘农村留守劳动力从事田间农事务工,增加农户收入。”
据了解,协鑫新能源为光伏+农业+扶贫设计了两种模式,一种是“项目公司+农业专业经营户+贫困户”形式:贫困户可以获得政策性、资产性、工资性三项收入,按照光伏扶贫政策,光伏电站给一定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每户3000元,连续20年;光伏电站租用贫困户土地,支付土地租金每年1000元/亩-1200元/亩;贫困劳动力在电站参加农业种养务工,取得劳务工资性收入,每人每年可达1万元-2万元。
另一种则采取“项目公司+村委会+贫困户”的形式。以县为单位,光伏项目公司为该县所有村级扶贫电站建设提供工程总承包和电站代运维;电站所有权和经营收益归村委会所有;项目公司为贫困户在村级电站土地种植提供油用牡丹苗和中药材苗等,贫困户生产出的牡丹籽和药材由项目公司包收。而对于非光伏扶贫项目,协鑫新能源则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到电站参与农事务工,获取工资收入,实现定期脱贫。
截止2017年底,协鑫集团共参与光伏扶贫电站规模达到1290兆瓦,其中包括旗下协鑫集成承担的120兆瓦EPC工程,协鑫新能源自有的1170兆瓦电站。这些光伏扶贫电站可以扶持37935户贫困户,20年内累计承诺的扶贫资金达到20.7亿元,位居同行业全国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