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某领跑者项目收到地方税务局发来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款一千余万元。据了解,该地区所有的领跑者项目均已收到税务局的催缴通知,投资企业正与主管部门协调关于土地税缴纳的相关事宜。
原文件如下:
土地使用税是当前光伏电站投资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在第三批领跑基地中,国家能源局明确规定各申报基地不得征收土地使用税,青海格尔木、德令哈两个领跑基地也曾因土地使用税使得领跑者项目投标搁置。
此前,光伏們曾在(《每年5-8元/平方米!土地使用税让山东地面光伏电站投资商陷入绝境》)一文中报道过山东征收光伏电站土地税的相关事实,部分光伏电站业主收到了当地税务部门要求按照5-8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领跑者项目使用的地块是当地主管部门在申报基地之时就按要求划定的,如果连领跑者项目都被征收土地使用税了,那么该地区的普通光伏电站估计也难逃这一关。对于土地使用税,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各地政策混乱,尽管媒体与企业呼吁已久,但光伏电站是否征收、如何征收、征收标准等一系列问题依旧未得到解决。
随着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降低,整个行业正面临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征收土地使用税无疑是雪上加霜,并不利于我国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与能源转型。
来源:光伏們 作者:饶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