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国际港务区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ZC-GK1083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全套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楼顶钢构支架、并网调试等(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761.5万元
最高限价:综合保税区1号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部分单价不超过7.5元/瓦;灞源镇15个帮扶村的光伏发电部分单价不超过7.0元/瓦。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用途:光伏发电扶贫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具备电力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7、 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2日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