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余干县26.9M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干县26.9M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余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干发改字【2018】41号),招标人为余干县余发光伏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余干县梅港乡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及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运输和储存、建筑工程、配套市政设施工程、消防、防雷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工程的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光伏系统总设计方案及发电量计算、施工场所土地平整方案、电气设计、房屋建筑设计、配套市政设施工程设计、消防、防雷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程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光伏系统总设计方案及发电量计算、施工场所土地平整、电气设计、房屋建筑设计、配套市政设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等设计施工图上所有项目施工,施工范围内产品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项目总投资估算: 17535.58万元,单位千瓦直接投资6495.84元/kW。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约800亩,总装机容量约为26.9951MW。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开标现场提供该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开标现场提供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施工单位)须提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原件)
3.3其他人员
①提供负责施工的的项目拟派五大员的有效上岗证件原件。
3.4业绩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5、201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近三年以来(2015年1月1日至今)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7其它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格要求中设计、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俩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3.8.2:本项目只接受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的联合体(开标时出具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协议书中须由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以证明其牵头单位资格。)。
3.8.3: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8.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位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3.8.5:对于本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中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中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3.9本项目要求施工方一级注册建造师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4.1.1、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每份文件2000元.
4.1.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
2)、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施工单位)须提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提供证书原件);
4)、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
5)、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原件);
6)、其他人员:施工单位提供负责施工的的项目拟派五大员的有效上岗证件原件。
7)、提供投标人(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其公章(以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5、201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8)、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不是,则无须提供)。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