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业务需要,现计划对800MW光伏电池片非硅材料及备品备件的战略采购进行招标,对于合格名录范围内的供应商将进行排序,按照综合竞价(单价、授信额度)排名,根据排名情况确定战略采购配额;对于非合格供应商,根据产品成分结构、知名企业使用情况、企业质量市场信誉、价格等综合评定,确定意向导入的新供应商。
一、邀标采购范围
1、名称:电池片非硅—正银/网版/刮胶;光伏制造备品备件(附件1);
2、采购总量:800MW;
3、采购量额度分配: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原则上采购价格按照中标最低价格执行。
4、采购期限: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
二、基本要求
1、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其中辅料类及光伏制造备品备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
(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标人2017年的销售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2017年的销售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大陆有固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5)生产性物料的投标人的生产能力至少满足1.5MW/天的材料配套能力;
(6)投标人必须有相应材料行业标准测试能力和设备;
(7)投标人的产品必须具有行业内要求的相关认证;
(8)生产厂家须具备ISO体系认证;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1)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被诉讼案件;
(1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产品未引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如投标方为贸易商,须取得生产商的正式授权且生产商需满足以上1-13条资质要求,杂料除外。
2、产品基本要求:
(1)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按照航天机电光伏组件、电池片材料相关要求生产的、通过相关认证的、行业内知名厂商已批量使用的,并能满足航天机电光伏材料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
(2)除特殊材料尺寸须按照航天光伏组件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外,其余通用原材料可以按照厂家自己的工艺尺寸进行生产。
(3)提供的产品必须签署质量保证协议。
3、其它要求:
(1)产品交货期:常规产品4天,非常规产品7天;
(2)质量保证金额度: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明确承诺给采购方不少于中标实际供货总金额5%(≥中标实际供货总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
(3)产品报价:航天光伏现合格供应商在本次投标报价不能高于目前执行价,新供应商的投标价不能高于现有合格供应商范围的最低价,否则视为投标作废;
(4)付款方式:投标人的付款要遵从于如下付款方式:“2+6”商业承兑,“3+9”电子承兑(指验收合格入库、发票入账后2个月开具6个月的商业承兑,或发票入账后3个月开具9个月的电子承兑);
三、投标单位须知
1、供货时间:原则上需产品验证合格后,按照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执行,特殊情况以采购方订单要求为准。
2、交货地点:采购方制造工厂所在地--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特殊情况:采购方外协电池片时,需按采购方要求送货到指定的电池片外协厂所在地)。
3、报价构成: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为含税、含包装、含运费的开票价格。
4、供货方提供的原材料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解决问题。
5、投标人需提供优质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对物资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6、邀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邀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邀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做出明确的、实质性的响应,其投标资格将被降级。
7、收到邀标文件的单位须对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本次邀标比价活动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保密。
8、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8年4月13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材料要求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必须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
1、产品清单及详细报价(含型号、技术规格、产品单价、付款方式、账期要求、授信额度、供货量要求等),或按照我司提供的标准报价单填制。
2、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TUV报备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在知名组件厂商中2016年、2017年已批量使用的证明(采购合同红章扫描件,商业机密款项可覆蔽)等。
3、其他有竞争力的条件或需说明的内容。
4、投标资料必须是书面盖章的打印材料,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档的投标资料概不接受。
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准备1份投标文件正本和1份投标文件副本,以正本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应分别封装并签字盖章。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五、开标时间:初定2018年4月23日10:00时至4月25日16:00时,具体每种标的物的开标时间,招标方会在开标前二天通知到投标方。
六、评标
本次招标采取议标方式进行,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相关领导及招标项目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的授权人员组成为评标小组,依据本文件,遵循平等竞争、公开合理的原则,择优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评标结果与排名竞价情况。
七、签订购销合同
评标结果出来后,中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供货合同、技术质量协议、廉洁承诺协议等,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在规定时间内商定上述合同及协议的中标单位,取消其中标和供货资格。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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