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能源局2018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横向协同,上下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地区和企业,通过开展驻点监管等方式,集中时间和人员力量,深入剖析和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影响力。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3月22日
国家能源局2018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能源革命新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和局党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依法监管、精准监管、创新监管,坚持党务和业务融合发展,按照“推市场、强监管、优服务、建机制”的工作思路,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努力形成监管合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市场监管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本领和监管效能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市场监管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证。
(二)完善市场监管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继续推动《能源监管条例》的制订工作,研究修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组织制修订《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供电监管办法》《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暂定名)》及其配套文件等。做好电力监管标准化相关工作,完善电力监管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标准项目的研究、制修订及已发布标准的宣贯工作。
(三)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工作统筹,坚持问题导向,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监管工作,积极推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研究运用监管信息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效能。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查、重点督办等方式,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单库,提高监管的公平性、公正性。
(四)切实提升监管业务能力。结合监管业务实际需要,组织市场监管相关课题研究,组织电力市场、市场监管、输配电成本监审、能源稽查业务等专题培训研讨,宣贯、讲解有关政策文件制度,进一步提升市场建设和监管业务能力,提升监管效能。
二、稳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五)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不断完善电力市场规则和办法,促进并规范开展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积极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推动跨省跨区交易与各地交易在规则、品种、时序等方面融合,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加强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促进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