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胜利油田供水分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纯化)项目(BOO),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自行筹集。胜利油田供水分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纯化)项目(BOO)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运作,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与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胜利油田供水分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纯化)项目(BOO)。
2.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供水分公司纯化水厂。
2.3工程概况:纯化水厂光伏阵列安装在纯化水厂清水池的顶部,设计装机容量为212KW,占地面积约3900平方米。系统分成多个并网发电单元,通过电缆引接至厂房配电室,实现并网发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运作。中标人负责开展光伏电站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立项、开工手续(安评、环评、职评、能评等所有开工建设所必须的手续)、融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维护、发电并网等工作,向招标人提供符合约定的用电服务。
2.5合同期:服务期为25年,BOO合同先签订15年,到期后续签。
2.6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投产之日止,共 60 天(含设计、施工、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商业信誉良好,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太阳能发电内容。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8 年 03月 23日至 03月 2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及资料:
(1)本招标公告;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购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复印件各需一份,所提交的证件资料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现金中形式中的任意一种。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
6.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04 月 13 日 09 时00分。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