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报来的方案,选择的过网费不是按1901号文件的核算方法。
增城市大工业过网费(110千伏):0.1171元。
按1901号文件核算方案计划为0.05元
增城市大工业过网费(35千伏):0.0921元。
按1901号文件核算方案计划为0.025元
增城市一般工商业过网费(10千伏):0.3099元。
增城市一般工商业过网费(35千伏):0.2849元。
如果说大工业的过网费核算还不算太离谱的话,一般工商业的过网费高到0.31元,实在太夸张了。大家都明白 ,这其中大部分是交叉补贴。
交叉补贴最终应该退出,这个锅不应该由试点项目来背。相关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努力使交叉补贴更加透明化,并尽快退出政策体系。
这次增城的试点报了两家公司的两个试点项目,合计18.77兆瓦。
增根区29个110千伏变电站,2016年度最高负荷131万千瓦,即13100兆瓦,这次试点只有18.77兆瓦。这消纳能力还需要计算吗?
为什么光伏企业不积极筹划更多的试点项目,为什么增城区发改委不组织更多的试点项目?
希望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共同把增城区、把广州市,把广东省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搞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