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信证券(美国)将作为本次ADS增发和债券发行的唯一账簿管理人。
债券发行的交割将视ADS增发的交割而定;同时,ADS增发的交割也将视债券发行的交割而定。
本次ADS增发是依据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F-3/A表格为发行新股票进行的注册声明,该声明已于2013年8月15生效。公司的F-3/A表格注册声明以及初始补充招股说明书可在SEC网站上找到:http://www.sec.gov.描述本次ADS增发的初始补充招股说明书及与其相伴的招股说明书的复印件可通过联系瑞信证券(美国)来获得,联系方式:Prospectus Department at Eleven Madison Avenue, New York, New York 10010-3629或者致电(800) 221-1037。
债券的销售对象为符合144A规则的机构投资人和符合经不时修改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美国证券法案”)S条例的海外投资人。债券以及债券转换后的ADSs和ADS代表的普通股没有且将不会在美国证券法案下或者任何地区的证券法律下注册,并且在不注册或者在没有可运用的豁免条款的情况下,也不可以在美国发行或出售。
本新闻稿不构成任何证券买卖的邀约或邀约企图,并在任何证券买卖邀约、邀约企图或者买卖可能触犯法律的司法体系下不会发生任何证券买卖。本新闻稿包含即将发行的ADSs以及债券信息,但不保证发行将成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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