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光伏领跑者计划?
“光伏领跑者计划”是国家能源局拟从今年开始,每年实行的光伏扶持专项计划,“领跑者”计划将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
如何定义“领跑者”?根据2015年1月8日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所谓“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发改委将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鼓励能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而“光伏领跑者”则是与其并行的一种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的专项方案。
二、光伏领跑者计划如何通过示范基地具体实施?
1、国家能源局提出示范工程的主要技术进步指标、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及信息监测等要求。
2、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比选机制选择技术能力和投资经营实力强的开发投资企业。
3、企业通过市场机制选择达到“领跑者”先进技术指标的产品。
针对入选“光伏领跑者”计划的项目,能源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进行全过程技术监测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时重点检查是否达到承诺的指标,在工程投产一年后进行后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国家能源局对“光伏领跑者计划”示范工程提出建设标准、技术进步及成本下降目标等要求,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技术能力和投资经营实力强的开发投资企业,企业通过市场机制选择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
三、2015年光伏领跑者计划的要求是什么?
2015 年,“领跑者 ”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以下指标:
1、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6.5%和17%以上;
2、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 30%以上;
3、3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 12%、13%、13%和 12%以上。
另附普通光伏项目指标为:(根据《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
1、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5.5%和 16%;
2、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 28% ;
3、硅基、铜铟镓硒( CIGS )、碲化镉( CdTe )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 8%、11%、11%和 10%;
4、多晶硅、单晶硅和薄膜电池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分别不高于 2.5%、3%和 5%,之后每年衰减率不高于 0.7% , 项目全生命周期内 衰减率不高于 20% 。
5、高倍聚光光伏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不高于2%,之后每年衰减率不高于0.5%,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不高于10%。
四、加入光伏领跑者计划有什么好处?
1、国家部分用电项目将优先采用“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如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偏远地区缺电问题和光伏扶贫等公益性项目、国家援外项目、国家和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各级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在各级政府机构建筑设施上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等。
2、政府将在关键设备、技术上给予“光伏领跑者”计划项目市场支持。
3、各级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应采用“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指标。
4、据能豆君目前得到的消息,企业加入“光伏领跑者”其实得不到任何资金上的补贴,但加入计划本身对企业提升自身的品牌效应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此外,就整个光伏产业而言,随着一些“领跑企业”成为业内标杆,将带动产业内的其它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转换效率,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良性竞争与发展。
5、目前已获批的光伏领跑者项目
2015年6月25日,山西省大同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成为能源局“光伏领跑者”计划首个被批准的项目,据媒体称,下半年还会有多个光伏“领跑者”计划基地获批。据《大同日报》,大同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项目申请“光伏领跑者”计划历程:
1、2013年底,大同市发改委提出了利用采煤沉陷区闲置废弃土地和电网接入等有利条件发展光伏产业的设想;
2、2014年10月,大同市发改委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修编了《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规划及2015年实施方案》;
3、2014年11月26日,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基地规划》进行了评审,随后,大同市发改委根据评审意见,组织开展了基地电力接入与消纳研究、稳定性分析评价、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光照条件与技术标准研究、项目服务方式研究等专项工作,并对《基地规划》进行了补充完善;
4、2015年4月14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印发了《基地规划》审查意见;
5、2015年6月25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文批准基地建设。
据《大同日报》,该示范基地规划建设总装机容量为300万千瓦,分三年实施。目前,该基地一期项目即将全面启动,开发建设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分为10个项目,计划于2016年年中完工。根据基地规划,项目探索光伏发电电价降低的可能性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15~2016年起步阶段,技术标准和电价基本维持在目前水平;
2、2017~2018年,技术标准逐步提高,电价逐步下降;
3、2019~2020年,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引领电价补贴下降。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公开招商,招商详情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招商人:大同市人民政府
招商代理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招商编号:SDG-DT-01
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和水窑乡境内、南郊区高山镇和云冈镇境内。
项目简介:为改善山西省能源结构,提高大同市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大同市经济结构转型,在大同采煤沉陷区建设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2015年光伏基地计划建设容量为1000MWp。根据光伏基地规划总体布局,左云县店湾-水窑片区与南郊区高山-云冈片区各建设 500MWp,两个片区共划分12个单体项目,其中7个为“领跑者”计划项目,项目单体规模为100MWp;5个为“领跑者计划+新技术、新模式示范”项目,项目单体规模为50MWp。另外50MWp 由基地公共平台使用,其中:基地野外光伏测试平台配套30MWp、开展太阳能电站与大同土壤植被研究示范10MWp、开展太阳能电站景观规划研究示范10MWp。建设期为六(6)个月,开发经营期为二十五(25)年(不含建设期)。
招商内容:大同采煤沉陷区建设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2015年的光伏电站项目,分12个光伏电站项目,每个项目容量为100MWp或50MWp。
二、 投资商资格要求
1.投资商必须是单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
2.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集团的名义或指定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参与,并申报一种项目类型。
3.投资商的净资产必须大于100MWp容量光伏电站投入所需的项目法定最低资本金,投资商的注册资本金(实缴)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统计时间截至2015年6月30日。
4.业绩能力,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 截至2015年6月30日,申请建设“领跑者”计划项目的投资商拥有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总容量(按权益容量计)不低于200MWp;申请建设“领跑者计划+新技术、新模式示范”项目的投资商已开发建设的光伏电站总容量(含拥有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总权益容量,及建成并网并连续持有两个完整年以上后转让的光伏电站总权益容量)不低于100MWp,并具备不少于1个以下机构:光伏行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中国投资商可计入国外光伏业绩,境外投资商(含港澳台)应为国内业绩。
(2) 山西省属能源企业,拥有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总容量不低于50MWp,企业总资产超过1000亿元。
5.投资商承诺在大同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6.投资商承诺遵循统一建设光伏基地公共设施的规定,接受公共设施的建设成果,按照基地统一技术要求开展建设、管理、运行、评估,并分摊费用。
7.投资商无不诚信行为,2013年1月1日至今无高价转卖(0.3元/W以上)光伏前期项目行为。
三、 投资商递交资料的时间、地点
投资商购买招商资料日期: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北京时间)投资商资料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7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资商购买招商资料地点: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二号120室
资料文件递交地点:2015年7月10日下午17:00前告知所有购买招商资料的潜在投资人,并通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进行公告。
招商联系人:吕嵩,王霁雪
招商人联系电话:010-51973613;13717596911
招商人联系邮箱:13717596911@139.com
四、 其它:有意向的投资商请从招商联系人处获取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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