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17年光伏发电政策:增加对2016—2018年建成项目进行奖补和资助(附政策及解读)

来源:佛山发改委发布时间:2017-12-21 10:49:25

索比光伏网讯: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建设,促进光伏发电应用形成规模效应,市人民政府同意将我市现行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扶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3年,对2016—2018年建成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同时将奖励和补助适用范围扩展至全领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

一、对2016—2018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奖励范围。2016—2018年在我市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个人家庭等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业主。

(二)奖励标准。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二、对2016—2018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各类投资者,连续3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助。

(一)补助范围。在我市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投资者。

(二)补助标准。对2016—2018年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三、上述项目建成时间按供电部门出具的《竣工检验意见单》上并网验收时间为准,且项目在建设前必须在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项目自建成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有效。

四、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以及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不再进行奖励或补贴。各区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增加区域内区级财政奖励补助范围或提高区域内区级财政奖励补助标准。

五、2016—2018年建成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除奖励补助范围和标准外,其他事项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69号)执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我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补助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解读: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建设,促进光伏发电应用形成规模效应,市人民政府同意将我市现行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扶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3年,对2016—2018年建成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出台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因2014-2015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佛府办〔2014〕6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奖补至2018年结束,为便于市民理解和操作,故采取在维持《管理办法》不变的基础上,以通知的形式对2016-2018年建成项目奖补范围和标准进行补充。

二、《通知》主要内容说明:

(一)2014-2015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佛府办〔2014〕69号)有关规定执行,不作改动。

(二)《通知》增加了对2016-2018年建成的光伏发电项目的奖励和补助。其中“补贴范围和标准”有所调整:

(1)对业主一次性奖励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全领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新增了工业、农业和交通站场等范围;对投资者发电量补助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全领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

(2)个人家庭自有建筑单个项目奖励上限额由1万元增至2万元,除个人家庭自有建筑外的其他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单个项目奖励上限额由20万元增至40万元。

(三)2016-2018年建成的项目除“补贴范围和标准”外其他事项按《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佛府办〔2014〕69号)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12/21/127312.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广东1.35GW存量光伏指标获批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09:11:30

广东省能源局于6月30日公示首批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共15个项目参与评审,最终13个项目入选省级开发清单,总规模1.35吉瓦(GW)。此次配置依据今年1月发布的专项通知开展,旨在筛选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纳入开发建设清单,上限为150万千瓦。评审重点考察三项指标: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比例、配套储能比例及已支付资金比例。华电、华能、大唐集团各获200兆瓦以上规模,表现突出;而阳光新能源与中核集团部分项目因“已支付资金比例”得分偏低,导致综合评分不足,未获指标。此举标志着广东对存量光伏项目实施规范化、市场化准入管理。

天津下发2.53GW风、光指标清单!来源:天津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1 09:09:59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6月30日公示拟纳入该市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清单,总规模达2.53吉瓦(GW),其中光伏项目1.22GW、风电项目1.31GW。该项目清单是在各区申报基础上,经电力接入与消纳评估、部门联合审查及专家评审等程序严格筛选确定的。开发主体以大型能源央企为主,华能、中绿发、国家能源集团获配规模均超200MW;中国南水北调、华润电力、天津能源投资集团、国家电投、中国电建等企业获配规模均超过100MW。公示期为6月30日至7月6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旨在保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云南大地基光伏项目重新开展市场化竞争性配置来源:云南楚雄州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30 10:02:37

云南楚雄州发改委近日重新启动大地基光伏发电项目的市场化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装机容量6.5万千瓦,位于楚雄市(东经101.1428°、北纬24.9143°),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此前在首轮配置中因无市场主体报名而流标,现依据《能源法》及云南省多项新能源管理政策文件,依法依规重启配置程序,旨在优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推动项目有序开发与加快投产。公告明确了报名资格条件(包括独立法人资质、良好信用记录、禁止联合体及关联方重复参与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8日)、申报截止时间(7月15日17:30)及评审规则(少于三家报名则不予评审)。配置工作由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托组织实施。(199字)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重庆30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30 08:45:53

重庆华电潼南30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于6月26日在群力镇正式开工。该项目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总投资约13.29亿元,已纳入重庆市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清单并完成备案。工程分为古溪(14万千瓦)、米心(8万千瓦)和玉溪(8万千瓦)三个子项目,统一采用461539块单晶650Wp双面光伏组件,实行分片开发、集中汇集模式;配套新建一座220kV古溪汇集站,所发电力经高何220kV变电站并入区域电网。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达2.55亿千瓦时,年产值约1亿元,可满足8.5万户家庭年度用电需求;每年可节约标准煤7.6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9.89万吨、二氧化硫0.1836万吨、氮氧化物0.0918万吨。

湖北公布2026第二批风、光项目清单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29 08:54:27

湖北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18日公布2026年度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共纳入59个项目,总装机容量483.6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49个(407.1万千瓦)、光伏项目10个(76.5万千瓦)。这批项目须严格落实电源侧储能与新能源项目一体化设计、核准、建设及同步投运要求,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和并网友好性。各地发改委需强化统筹协调与安全监管,保障项目按期投产;仙桃市、天门市还需加快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支撑本地新能源消纳。同时,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须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源网协同发展。

北京通州: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等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来源: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1:20:22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

I Squared Capital 与 GS E&C 成立合资企业,将在韩国开发1.5 吉瓦光伏及电池储能项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25 10:14:39

基础设施投资公司I Squared Capital与韩国建筑企业GS E&C签署谅解备忘录,拟成立合资公司(DevCo),共同在韩国开发总计1.5吉瓦的光伏及电池储能系统(BESS)项目,目标于2035年前完成。其中光伏装机约820兆瓦,占比超一半。GS E&C将主导新项目开拓、审批办理、土地收购及前期架构搭建,并提供项目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该合作契合韩国政府加速能源转型的战略:政府已设定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20%的目标,并计划将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从当前37吉瓦提升至2030年的100吉瓦。

甘肃:“十五五”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 接续打造 “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24 17:45:36

甘肃省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中明确,将以“源网荷储制”协同布局为核心路径,加快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应用创新。规划提出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接续打造“沙戈荒”(沙漠、戈壁、荒漠)新能源基地,重点支持酒泉市建设特大型基地,推动张掖、武威、金昌、庆阳建成千万千瓦级基地。同步实施“新能源+”行动,在酒泉、嘉峪关、金昌等六市及兰州新区发展绿氢、绿氨、绿醇等绿色化工产业。此外,将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推动大兆瓦风机、逆变器、电解槽、氢燃料电池等关键设备本地化生产,并引导储能制造向金昌、酒泉等地集聚,配套建立老旧设备与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体系。(198字)

2.69元/W!浙江桐庐88MW光伏发电项目EPC公示中标候选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6-24 10:44:44

浙江华电桐庐百江88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EPC中标候选人揭晓:华电科工以2.64元/W、2.186亿元居首,湖南宇博电力建设以2.69元/W次之。项目位于杭州桐庐县,直流侧装机82.7MWp,彰显农光融合与央企EPC竞争力。

深圳市开展2026年度建筑光伏一体化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14:00:12

深圳市住建局于2026年6月22日启动2026年度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面向全市范围内拟建、在建或已建成的相关工程项目,旨在落实国家及深圳市关于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要求。申报主体为建设单位,第三方投资或已建成项目须联合投资方或运维单位共同申报。拟建、在建项目需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技术标准,并具备良好应用前景;已建成项目须完成竣工验收、正常投用且成效显著。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经形式审查与专家评审后,入选项目将被列为市级试点,并接受跟踪调研或参与推广活动。(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