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海南发改委: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的通知

来源:海南发改委发布时间:2017-12-04 09:09:41

索比光伏网讯:近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的通知》,详细政策原文件如下。

各有关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为促进我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海南省普通光伏电站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发改交能〔2017〕1868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方案的通知》(琼发改交能〔2017〕2442号)精神,在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对本区域内申报光伏发电项目统筹初选的基础上,我委组成考核组完成了项目的优选工作,确定了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名单及规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名单及规模是企业开展光伏电站建设、并网发电和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的依据,各有关市县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名单及规模》通知项目业主,并指导业主推动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查项目业主务必于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二、请各有关市县通知相关企业于2017年12月15日前到省发展改革委核实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并在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完成项目备案工作,逾期将取消其资格。

三、各有关市县要将如下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业主:

(一)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界定的范围及相关要求,项目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要求。

(二)项目备案后1年内未建成并网的,调整出2017年度实施方案,待项目完工后,再视情况纳入投产年度的实施方案。对未按既定承诺日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取消其当年度建设资格,且对其出资人今后再申报的建设项目及规模实行限制配置。

(三)项目备案后,项目公司名称、项目法人、项目主要控股方、项目建设地点在项目验收竣工前,原则上不能变更,如发生变更,取消其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资格。

(四)项目建设规模不能超过核定规模,超过核定规模部分,不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范畴。建设规模低于实际核定规模30%,需重新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第一批,分市县)

2509附件(儋州).doc

2509附件(定安).doc

2509附件(三亚).doc

2509附件(屯昌).doc

2509附件(文昌).doc

2509附件(洋浦).doc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联系人:王冰,联系电话:6534258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原标题: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的通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12/04/127549.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浙江省两部门: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2:26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北省2026年第一批绿电直连项目的通知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59:55

河北省发改委近日下达2026年第一批绿电直连项目清单,共8个项目,配套新能源装机容量达143.644万千瓦,覆盖石家庄、承德、张家口、保定、沧州、定州六地市。项目面向钢铁、矿业、氢能、化工及算力数据中心等多元高载能与新兴产业,含7个并网型和1个离网型示范项目。通知明确建设时限:全部项目须在批复后3年内建成投运,涉及存量负荷的须1年内开工;强调源荷同步规划、电网优化接入服务,并建立季度进展报送与全周期安全监管机制。冀北地区项目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前不得向公网反送电。此举旨在打造绿电直连示范样板,促进省内风光资源就近消纳,支撑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36:47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工业绿色用能。试点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准入、投资及并网等全环节标准,覆盖新增与存量负荷,支持配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项目申报;消纳受限的闲置新能源项目可转为直供电源。政策鼓励民营、合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一规范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比例,并允许最高33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配套专项安全评估。试点项目须实现电源与负荷同市域布局,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细化方案编制、用地审批及集中申报等实施要求,目标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源荷直连示范模式。(199字)

宁夏发改委: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来源:宁夏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0:54:24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落实国家相关能源政策,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系统推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文件聚焦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改造和出口企业三类存量用电场景,明确将消纳受限的新能源项目纳入绿电直连电源范围,并分阶段设定自发自用比例要求。同时,规定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直连距离管控标准,规范多元主体投资合作方式,建立自治区、市、县、园区四级联合申报评审机制及全周期动态监管体系。该政策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通过建设绿色电力专线直供通道,助力高耗能及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加快全区能源结构低碳转型。(198字)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0:00:30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建设工作,首批确定5个试点项目,重点面向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专线直供示范。试点依托省内绿电“三进”工程,探索电源与负荷端直接连接的新模式。文件厘清了属地发改部门、电网企业及试点企业的三方职责,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和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发电与用电企业签订长期绿电购售合同并完成交易备案;鼓励配置储能设施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后续将按“成熟一家、启动一家”原则动态扩容试点范围,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绿色用能样板。(198字)

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两部门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09:51:37

湖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文件明确四类适宜开展新能源专线直供的项目场景,对电源与负荷的地理布局、投资主体权责划分、源荷电量配比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审批机制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州初审、省级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同时,构建覆盖项目立项、建设实施、并网运行到退出转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该举措聚焦破解省内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精准对接制造业及出口企业对绿色电力的刚性需求,推动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低碳化协同发展。(198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国家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3:20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绿色电力直接连接用电负荷。文件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核心目标,创新“源—荷”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系统明确了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标准、多元化投资机制、安全运行要求及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特别设定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的量化管控指标,并重点鼓励民营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建设风电、光伏直连专线。此举旨在提升工业领域绿色用能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与产业用电需求精准匹配,从而支撑全社会“双碳”目标的加快实现。(198字)

黄河公司召开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项目概算及经济评价可研内审会来源:黄河水电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2:01

黄河公司召开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项目可研内审会,聚焦概算编制与经济评价,强调生态高标准建设、“绿洲项目”标杆打造,严守投资收益底线,强化源网适配与全流程闭环管控,全力推动项目高质量落地。

国银金租: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 涉及光伏电站设备及附属设施资产 交易金额15.12亿元来源:南方财经网 发布时间:2026-07-22 09:31:51

国银金租拟与阜平众瑞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一项融资租赁交易,涉及河北省某光伏电站的设备及附属设施资产。根据双方于2026年7月21日签署的委托采购协议及融资租赁合同,国银金租委托承租人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相关资产,并以15.12亿元人民币向承租人购入该批资产;随后将其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租赁期限为216个月(即18年)。该交易被认定为须予披露的关联交易,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获豁免股东层面的批准程序。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