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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水利局对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公示。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金满村、凤塔村和沧东村附近山坡,地理坐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72.92公顷。方案总投资297.17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51.04万元。防治措施分为三类:一是主体工程已设计并纳入投资的排水沟与涵管;二是方案新增工程措施,包括排水沟、沉砂池、表土剥离与复耕;三是植物措施(灌草绿化及爬藤栽植)和临时防护措施(拦挡、覆盖、铺垫等)。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7日,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6年1—9月全社会用电量达807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分产业看,第二产业用电量占比最大(51098亿千瓦时),增速为4.1%,其中工业及高技术制造业用电分别增长4.3%和8.7%;第三产业用电量161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充换电服务业和互联网数据服务用电增速尤为突出,达55.4%和41.6%;第一产业用电增长3.4%。9月单月用电量8997亿千瓦时,同比增1.2%,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比下降6.0%,主要受“沙德尔”台风导致华中、华东及南方地区降温负荷减少影响;1—9月居民用电累计同比下降0.3%。
本文介绍了四川阿坝州茂县赤沙较(二期)光伏发电项目的环评受理公示信息。该项目由大唐(阿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位于茂县洼底镇与沙坝镇,总投资约6.31亿元,总占地面积1.5825平方公里,交流侧装机容量150兆瓦。工程共布置42个光伏方阵,其中41个为3.63兆瓦、1个为1.32兆瓦,全部采用650瓦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固定支架及配套逆变器与箱变。项目拟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通过7回35千伏地埋电缆接入,并以1回线路汇入金龙潭电站(外送线路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施工周期约为9个月。
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发布公告,明确将从光伏发电项目收益中列支20.55万元,用于三项与光伏设施相关的维修及运维支出。其中,高力房镇小高力房村因村部房顶漏雨,需临时拆除并后续复装光伏板,相关维修费用为2.8万元;高力房镇政府屋顶光伏电站的电缆因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需更换屋顶走线电缆,费用为1.8万元;此外,2026年度光伏项目运营维护费为15.95万元。公告强调上述资金均从光伏收益中统筹安排,旨在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和群众居住安全,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199字)
华电唐县9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启动招标,直流侧容量107.64MWp,配套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计划2026年11月开工,2027年6月全容量并网;涵盖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除核心设备外)、并网验收及智慧平台接入等全周期服务。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拟对10家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包括已工商注销的山东粤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信诺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未能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此次退市程序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并需提供真实、可查证的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的,退市注销将自动生效。
弘元绿能12天高效交付华电甘肃腾格里沙漠80万千瓦光伏项目320MW组件,彰显全产业链协同与紧急履约硬实力。文章揭秘其快速响应机制与沙戈荒基地供应保障能力,并预告10月22日兰州“新能源大基地+算电协同”零碳大会。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批,并于2026年10月13日至19日开展审批前公示。该项目位于姚安县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和栋川镇仁和村委会,属新建光伏发电工程,直流装机容量43.3384MW,交流总装机容量35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个光伏子阵、箱逆变单元、8.092公里集电线路(含直埋与架空段)、7.15公里场内道路及一座升压站。项目总占地53.40公顷,以园地(果园)为主,辅以交通运输用地;其中永久占地1.63公顷,临时占地51.77公顷。建设单位为金江能源开发(姚安)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由云南博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审批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报批稿收件时间为10月13日。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国家能源局于10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总结三季度监管成效,部署四季度重点任务。会议指出,各监管机构围绕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供电质量提升等核心任务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当前进入年度冲刺阶段,须锚定目标、压实责任,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完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提早谋划迎峰度冬保供,加强供需监测与新能源消纳机制建设;深化电力领域综合监管成果运用;加大“获得电力”政策落实力度,推进供电质量提升和非电网直供电小区治理;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正确政绩观教育成果。会议还组织了政策宣讲和地方监管机构经验交流。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