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经体〔2017〕201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规范开展 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7-11-26 23:59:59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规范开展 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的通知
〔2017〕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物价局、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总结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征求多方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项目等89个项目,作为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附后。其它上报的试点项目,经研究后符合条件的另行批复)。现就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通知如下。

一、规范试点条件,搞好项目核准。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以上输电网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应当符合省级配电网规划,符合国家电力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市场主体对电能配送的要求。请各地对照《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试点项目的审核,依照管理权限做好项目核准工作,依法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加强监管。

二、坚持公平开放,不得指定投资主体。试点项目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其中,已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应按照依法保护产权的原则,由项目投资者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申请作为配电网项目业主,不再履行招标程序;此外所有新增配电网项目,均应依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期、供电范围并签订协议。任何政府部门不得直接指定项目业主,任何企业不得通过非竞争性方式要求获取项目控股权。电网企业拟参与的试点项目,应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三、明确区域划分,确保供电安全。各地要按照界限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以及增量配电区域划分相关办法,划定试点项目的供电范围,避免重复建设和交叉供电,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试点项目应当符合电网建设、运行、维护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履行安全可靠供电、保底供电和社会普遍服务等义务,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四、规范配电网运营,平等履行社会责任。试点项目涉及的增量配电网应与公用电网相连,不得孤网运行。试点项目内不得以常规机组“拉专线”的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不得依托常规机组建局域网、微电网,不得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营造低成本优势。禁止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试点区域内的电力用户应当承担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政策性交叉补贴,由配电公司代收、省级电网企业代缴。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电力用户,不得以试点名义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五、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请各地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搞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按规定向项目业主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或赋予相应业务资质,为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创造条件。电网企业要按照电网接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运行安全的要求,向项目业主无歧视开放电网,公开与配电网接入有关的信息,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依法履行电力监管职责,对增量配电业务符合配电网规划、电网公平开放、电力普遍服务等实施监管,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在试点基础上加快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第二批)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第二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7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能源局:2026年8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光伏项目3972个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23 15:21:23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9月23日发布公告,通报2026年8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不含户用光伏)情况。当月共新增项目4007个,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占绝对多数,达3972个,包括集中式光伏23个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3949个;风电项目29个,生物质发电项目6个。公告明确区分了不同技术类型的项目数量与分类,并指出风电、集中式光伏及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详细清单以附件形式公布,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则需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网站查询。该数据反映了当月新能源电力装机建设的结构性特征,凸显分布式光伏在新增项目中的主导地位。

国家电投总经理闫国春:强化多元互补的融合发展,提高绿色电力稳定供给的能力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9-23 09:37:31

本文介绍了国家电投总经理闫国春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战略思考与实践路径。文章指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的关键任务,需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源网荷储协同重构、终端电气化提速等深刻变革。国家电投立足全局,围绕“扩量、提质、创新”三条主线系统推进:扩量聚焦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布局陆上大基地、海上风电及深远海示范项目;提质强调存量资产优化与智慧化升级,推动老旧风场改造和风电大模型应用;创新突出技术攻关与多元融合,涵盖核电、重燃等重大专项,深化水风光储互补、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及绿氢氨、核能供热等非电利用,全面提升绿色电力稳定供给能力。(199字)

国家电网董事长张智刚:加快建设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十五五”力争建成投产特高压直流15回以上、跨省区输电能力达到5亿千瓦!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9-23 09:10:45

文章介绍了国家电网董事长张智刚关于“十五五”时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战略部署。面对碳达峰与能源强国建设的关键任务,国家电网将以“主配微协同”为方向,加快构建新型电网架构:一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力争“十五五”建成投产特高压直流15回以上,跨省区输电能力达5亿千瓦,并提升城乡供电可靠性、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及末端微电网自平衡能力;另一方面聚焦保供、转型、创新与安全四大维度,强化余缺互济与需求侧管理,服务新能源并网与电能替代,攻关核心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应用,并健全大电网安全治理与防灾应急体系,全面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灵活智能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199字)

国家能源局:1-8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19.2%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14:36:24

2026年1—8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达518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2%。其中,省内交易电量40264亿千瓦时,增速达21.5%;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1536亿千瓦时,增长12.1%。交易结构以中长期为主,达46173亿千瓦时;现货交易为5627亿千瓦时。绿色电力交易电量2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电网企业市场化代理购电电量为5638亿千瓦时。单看8月数据,当月交易电量75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省内与跨省跨区交易分别增长16.0%和11.4%,绿电交易264亿千瓦时,增长7.7%。整体呈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省内交易主导、绿电稳步增长的特征。

国家能源局局长:将大力支持“吉电入京”项目建设,拓展吉林新能源外送渠道,积极探索绿色燃料在更多场景应用!来源:吉林发布 发布时间:2026-09-22 09:24:37

文章报道了9月20日吉林省主要领导与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在长春举行的工作会见。双方围绕吉林新能源发展与国家能源安全展开交流:吉林省强调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和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风光规模化开发、氢能及绿色燃料全产业链布局,绿电装机与绿氢绿氨绿醇产业持续壮大;吉林方面提出支持跨省区绿色甲醇专用通道吉林段率先建设等诉求。国家能源局回应表示,将大力支持“吉电入京”项目建设,拓展吉林新能源外送渠道,探索绿色燃料多场景应用,助力就地消纳与能源绿色转型,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战略。(198字)

绿电赋能千行百业:共探能源转型的技术、市场与产业机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8 14:54:35

本文报道了2026年绿色能源创新发展大会在天津召开的情况,聚焦我国绿色能源转型进入“十五五”关键阶段的系统性演进。会议围绕绿电规模化消纳与高质量发展,深入探讨零碳园区建设、绿电交易机制、算电协同、AI赋能可再生能源等核心议题。文中梳理了当前进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六成,光伏装机首次超过煤电;天津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17%,新能源已成为本地第一大电源。同时指出多重挑战——绿证绿电机制不完善、风光负荷错配、系统调节能力不足、退役设备回收体系待建、新业态权责不清等。国家能源局、行业协会及龙头企业提出对策:强化长时储能、绿氢绿醇等技术创新;推动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源网荷储协同等模式落地;完善绿证管理、分时电价、碳电衔接等体制机制;构建覆盖开发、应用、回收的全生命周期闭环。大会还发布多项倡议,签约一批产业项目,并启动AI电力交易平台,标志着绿色能源发展正从规模扩张迈向系统协同、消费引领与价值实现的新阶段。(199字)

意大利颁布新法令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来源:中国石化报 发布时间:2026-09-17 10:03:09

意大利环境与能源安全部近日颁布新法令,旨在系统性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有效期至2030年底,目标新增装机容量37.15吉瓦。法令覆盖光伏、陆上风电、水电及污水处理残余气体发电四类项目,采用双轨制:1兆瓦以下项目免拍卖、直申支持(上限10吉瓦);超1兆瓦项目须参与竞争性拍卖(上限27.15吉瓦),其中陆上风电占主导(16.5吉瓦)。所有获支持项目将签订20年双向差价合约,保障收益稳定性,并设定技术参考电价(光伏80欧元/兆瓦时、风电85欧元、水电90欧元),最终价格通过竞价确定且动态调整。政策还强化供应链安全要求,每年至少30%的风电和光伏拍卖容量需满足韧性、可持续性及设备来源等标准,以对接欧盟《净零工业法案》。该法令意在弥补当前进展与2030年131吉瓦装机、65%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差距,但项目落地仍受审批效率、电网配套及价格合理性等多重因素制约。(199字)

点亮新首都!印尼首个山地光储一体化项目全容量并网背后的“中国方案”来源:安泰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9-17 09:56:14

印尼新首都努桑塔拉首个山地光伏+储能项目投运,创印尼多项“第一”。面对复杂地形、严苛防腐、极限工期与高本地化率要求,安泰新能源定制铝合金支架系统,创新采用立柱可调设计、跨国协同供应链及螺旋管桩快装工艺,年发绿电9300万千瓦时,减碳10.4万吨,成为“一带一路”绿色标杆。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疆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6 10:11:51

新疆发改委于9月14日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旨在应对近期频发的新能源领域诈骗案件。公告指出,不法分子常以“内部指标”“特批绿色通道”“涉密项目不可查”等话术,伪造备案文件,骗取保证金、居间费等款项。为此,自治区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必须通过全国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统一备案,备案证真伪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扫码核验——扫描备案证左下角二维码,信息一致方为有效;不一致或无数据则属虚假凭证。公告还梳理了五类典型诈骗手法,包括虚构涉密审批、收取指标协调费、承诺兜底补贴、伪造招标文件及非法转让未备案项目,并提醒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在合作前务必完成备案查验,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发改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投产+2!国家第三批“沙戈荒”大型“光热+光伏”一体化示范项目投产来源:西北电建三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14 10:35:42

9月10日,大唐石城子100兆瓦“光热+光伏”一体化示范项目圆满完成168小时试运行,正式进入商业运行阶段。该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石城子光伏园区,是国家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项目、新疆首批“光热+光伏”示范工程,也是国内首座核心装备100%国产化的大型线性菲涅尔熔盐光热电站。项目配置26万块反射镜、80万平方米集热面积,具备8小时熔盐储能能力,可有效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实现稳定供电。投运后年发电量约1.46亿千瓦时,等效利用小时数1465小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52.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5.3万吨,显著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与区域能源保障能力,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和能源转型提供实践路径。(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