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经体〔2017〕201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规范开展 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7-11-26 23:59:59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规范开展 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的通知
〔2017〕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物价局、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总结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征求多方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项目等89个项目,作为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附后。其它上报的试点项目,经研究后符合条件的另行批复)。现就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通知如下。

一、规范试点条件,搞好项目核准。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以上输电网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应当符合省级配电网规划,符合国家电力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市场主体对电能配送的要求。请各地对照《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试点项目的审核,依照管理权限做好项目核准工作,依法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加强监管。

二、坚持公平开放,不得指定投资主体。试点项目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其中,已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应按照依法保护产权的原则,由项目投资者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申请作为配电网项目业主,不再履行招标程序;此外所有新增配电网项目,均应依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期、供电范围并签订协议。任何政府部门不得直接指定项目业主,任何企业不得通过非竞争性方式要求获取项目控股权。电网企业拟参与的试点项目,应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三、明确区域划分,确保供电安全。各地要按照界限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以及增量配电区域划分相关办法,划定试点项目的供电范围,避免重复建设和交叉供电,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试点项目应当符合电网建设、运行、维护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履行安全可靠供电、保底供电和社会普遍服务等义务,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四、规范配电网运营,平等履行社会责任。试点项目涉及的增量配电网应与公用电网相连,不得孤网运行。试点项目内不得以常规机组“拉专线”的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不得依托常规机组建局域网、微电网,不得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营造低成本优势。禁止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试点区域内的电力用户应当承担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政策性交叉补贴,由配电公司代收、省级电网企业代缴。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电力用户,不得以试点名义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五、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请各地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搞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按规定向项目业主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或赋予相应业务资质,为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创造条件。电网企业要按照电网接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运行安全的要求,向项目业主无歧视开放电网,公开与配电网接入有关的信息,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依法履行电力监管职责,对增量配电业务符合配电网规划、电网公平开放、电力普遍服务等实施监管,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在试点基础上加快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第二批)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第二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7年11月21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11/27/127953.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0 15:02:28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印发通知,启动全国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聚焦三类方向:一是以民生保障为主的公益性村镇微能网(群),强调“村能村用”,要求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40%;二是面向工商业负荷的综合微能网,鼓励多能互补与市场化运营,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三是边远地区智能微电网和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应急型微电网,突出供电兜底与快速响应能力。试点分阶段推进:2028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项目,基本建立清洁能源供应与管理体系;2030年底前推广成熟经验。工作坚持政府指导、电网牵头、多方参与,实行方案申报、评估遴选、动态管理机制。(199字)

国家能源局:6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公布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0 15:01:28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20日发布公告,公布2026年6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不含户用光伏)情况。当月共新增项目3825个,总规模以光伏发电为主:其中光伏发电项目3787个,包括集中式36个、工商业分布式3751个;风电项目32个;生物质发电项目6个。所有风电、集中式光伏及生物质发电项目清单均随公告附件一并公开,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则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另行发布。该数据反映了当月新能源发电项目在备案登记层面的建设进展与结构分布。

湖南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县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示来源: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16:02:38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7月15日公示了该县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核定为0.1357万千瓦。该数据依据湖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湘发改能源规〔2025〕843号文件,以及永州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全市当季可开放容量的统一部署制定。测算工作由国网东安供电公司具体实施,并经东安县发改局班子会议审议确认。公示旨在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序引导项目开发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与新能源消纳能力相匹配,同时向社会公开透明地提供容量信息,为相关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供依据。

国家能源集团1.15GW光伏项目用地获批来源:阿坝州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7 08:47:23

阿坝茸安光伏项目获四川省政府正式批准用地,标志着这一国家能源集团在川装机规模最大的光伏项目进入实施阶段。项目位于阿坝县茸安乡,总装机容量115万千瓦(即1.15GW),占地约2.7万亩,含350个光伏方阵及2座220千伏升压站(占地49.5亩)。作为四川省2026年新开工重点项目,该项目年均利用小时数达1538小时,预计年发电量17.68亿千瓦时,是支撑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关键工程。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将依据批复要求,加强用地全过程监管,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项目依法合规加快建设,助力高原光能资源向经济动能转化,服务全州绿色高质量发展。(199字)

【邀请】关于邀请参加“2026山东清洁能源产业博览会”的函来源:投稿 发布时间:2026-07-16 10:33:28

本文是一封正式邀请函,旨在邀请相关单位参加将于2026年在山东省举办的“山东清洁能源产业博览会”。博览会由山东省相关部门联合主办,聚焦风能、太阳能、氢能、储能及智能电网等清洁能源重点领域,旨在搭建政产学研用协同交流平台,促进技术成果展示、项目对接与产业合作。活动拟设主题展览、高端论坛、供需对接会及新品发布会等多元板块,并邀请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及投融资机构共同参与。函件明确了参展参会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渠道,强调博览会对推动山东乃至全国清洁能源产业升级与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作用,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报名、共襄盛举。(199字)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在英利集团开班来源:英利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08:21

保定举办“光伏系统设计与新场景应用”国际培训班,来自9国及河北大学的40余名学员参训。课程涵盖光储微电网、光伏建材、虚拟电厂等前沿技术,并实地考察阜平电站、雄安零碳园区等。英利集团已为“一带一路”20多国培训超500名光伏人才。

国家能源局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5 10:15:13

本文介绍了国家能源局为应对今夏电力供需压力所采取的综合保供举措。面对经济持续回暖、用电需求快速增长(1—5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7%,高技术制造业和第三产业用电增速显著)及全国性持续高温天气双重影响,7月10日全国用电负荷首破历史极值达15.18亿千瓦,多地负荷屡创新高。尽管供需总体平稳、未启动有序用电,国家能源局已进入度夏保供关键期,坚持“一省一策”,通过强化监测预警、多源协同调度(煤电兜底、气电调峰、储能调节、虚拟电厂参与)及守牢民生安全底线(特巡特护重点设施、落实应急抢修机制)三大路径,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199字)

全国用电负荷首创历史新高 国家能源局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4 09:34:52

本文介绍了2024年夏季全国用电负荷创历史新高的背景、成因及应对举措。7月10日,全国用电负荷达15.18亿千瓦,首次突破历史极值,华北、南方等多地累计59次刷新区域或省级负荷纪录。用电增长主要源于经济持续向好——1—5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7%,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充换电服务业及互联网数据服务用电增速分别达9.7%、56.8%和44.6%;叠加7月以来大范围持续高温天气,空调负荷集中释放,进一步推高用电需求。面对保供压力,国家能源局坚持“一省一策”,强化监测预警、多源协同调度与民生用电保障,确保电力供应平稳有序,目前全国未出现有序用电或需求响应情况。(199字)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TCL中环牵头制定的国家标准《硅单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发布,以能效约束护航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来源:TCL中环 发布时间:2026-07-09 09:16:41

6月27日,国家发布光伏领域首项强制性国标《硅单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TCL中环牵头制定。标准首创三级能耗分级与G12/210R半片差异化折算体系,直击行业能耗对比难题;锚定“反内卷”与双碳目标,以刚性约束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绿色工艺升级,夯实中国光伏全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