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还是不办?分布式光伏项目中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问题剖析

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发布时间:2017-11-23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在实践中,很多光伏项目公司在项目并网后都存在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是对是否需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存在误区,认为所属项目属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因而不需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二是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项目已经并网,未及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并不会导致严重后果。那么,分布式光伏项目真的不需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吗?不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可能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今天,记者对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问题进行剖析,办还是不办?请看下文解读。

一、哪些项目豁免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是否存在光伏项目不需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答案是肯定的。国家发改委2013年7月18日发布的《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13]1381号)第十二条规定:鼓励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和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建设并经营分布式发电项目,豁免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业务许可。同时依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办法规定适用于以各个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的太阳能分布式发电。根据以上规定,我们不难得出,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是不需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

二、什么样的项目属于分布式光伏项目?

既然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是不需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那何种项目可以归类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呢?我们透过能源局以下几个文件一探究竟。

首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第二条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该条款归纳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当具备的三个主要特点:运行地点为用户所在地附近;发电模式为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接入配网。但是,该条文也仅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做了定性规定,并未对项目的容量、电压等级等具体指标进行定量规定,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而国家能源局2014年9月2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第七条,似乎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具体划分指标进行了量化,该条规定:“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实践中,许多发改部门对光伏项目进行备案时也是依据本条来判定项目是否属于分布式光伏项目,但是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其实有待商榷。我们认为该条款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光伏指标管理,将单个项目容量20MW以下,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地面光伏项目也作为分布式光伏进行指标管理,而不应将该条作为认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唯一标准。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目前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仍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实践中,有关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简单以406号文“接入电压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装机容量20MW以下”作为分布式光伏项目认定标准,有可能突破433号文对分布式项目的定性认定。这就带来一个问题,若是备案文件明确项目属于分布式项目,是否就一定可以豁免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下面我们对此进行分析。

三、备案属于分布式的光伏项目,是否一定可以豁免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要解答该问题,首先我们看看国家能源局2014年4月9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4〕151号)第一条:“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有关事项规定:豁免以下发电业务的电力业务许可: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3.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

本条款从侧面也应证了笔者之前的观点,若“接入电压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装机容量20MW以下”的光伏项目是分布式光伏项目,为何在同一条款里既豁免分布式项目,又特别明确豁免装机容量6MW以下的光伏发电项目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呢?笔者认为,根据现有规定能够明确豁免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光伏项目仅限于装机容量在6MW以下的项目,一些项目取得的备案文件中虽然指明为分布式项目,但更多的是从光伏建设规模指标分配的角度考虑,项目本身因不具备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全部特征,难以被能源局资质管理部门认定为豁免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分布式项目,即这类项目仍需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四、未及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法律后果

既然大部分光伏项目仍属于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范围,那么未及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究竟会导致什么法律后果呢?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第三条的规定,新建发电机组在完成启动试运行时间点后三个月内,必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不得发电上网,拒不执行的,由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依法予以处理。该条明确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办理时限为并网后三个月内。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的,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经办某光伏项目,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被能源局当地监管部门要求限期办理,否则停止上网发电。在另一个项目中,当地电网公司提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前,电网公司拒绝与项目公司签订购售电协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未按规定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的,还可能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属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目前明确豁免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光伏项目,仅限于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光伏项目,其余光伏项目是否属于《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4〕151号)中豁免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分布式项目,建议还应与能源局相关资质管理部门沟通确认,以免因未及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影响项目正常运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11/24/128093.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河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发布施行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6-30 09:57:17

《河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于2025年6月26日正式发布施行,旨在规范省内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强化其在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稳定市场运行中的“压舱石”作用。细则明确市场成员涵盖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及分布式光伏、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电力交易机构、调度机构和电网企业。核心机制包括:全面推行市场化分时电价,对直接参与交易主体由市场形成价格,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则由政府基于现货价格优化峰谷时段与浮动比例;设置申报与出清价格上下限以防范操纵和恶性竞争,并推动中长期限价逐步与现货限价衔接;交易品种覆盖数年、年度、月度及月内(含旬、日)多周期,支持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和滚动撮合等多种方式;强调带曲线签约、分时段结算,并加强交易约束、校核、合同管理、偏差考核与信用监管,确保市场公平、安全、高效运行。

中建西部建设云南厂成功签约分布式光伏运维业务来源:人民财讯 发布时间:2026-06-29 09:51:58

中建西部建设一公司云南厂近日成功签约一项长期分布式光伏运维服务项目,合作覆盖云南区域,装机容量达150兆瓦/年,合同期限为25年,合同总金额1.12亿元。该项目聚焦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全生命周期运维管理,提供涵盖设备日常巡检、组件清洁、预防性检修、故障快速响应、智能远程监控、安全风险管控及发电能效优化在内的一体化运维解决方案。签约标志着该厂在新能源运维领域的业务拓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也体现了其从传统建材生产向绿色能源服务延伸的战略布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通告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 发布时间:2026-06-25 17:53:50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对辖区内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承载能力开展评估。通告发布截至2026年第二季度(即2026年6月12日)的评估结果:全区分布式电源累计装机容量为20.088万千瓦,当前电网可开放并网容量区间为36.08至56.22万千瓦。评估覆盖220–35千伏主变、10千伏配变等关键环节,并同步配套发布承载力情况表、各级变压器评估结果表及承载力提升措施报告,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与并网提供权威、透明的数据支撑。(199字)

江西机制电价竞价新规解读:继山东、河南、广西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2027年起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25 13:47:32

6月16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明确:202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索比光伏网对这份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逐条拆解,综合政策原文、国家136号文框架、四省政策对比及官方数据,形成这份深度报告,覆盖:*修订稿五大核心条款逐条解析、山东、河南、广西、江西四省政策对比(含河南存量/增量双轨规则详解)、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被排除背后的三层政策逻辑、被排除之后是否还有"更值钱的路"——绿电交易的真实账本、2026年抢装窗口期的实操建议与风险提示。

鄂托克旗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来源:鄂托克旗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0:06:42

鄂托克旗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明确申报条件、开发要求及评审流程。项目聚焦就地消纳、不新增用地、不接入公网,优先支持工商业屋顶、农村牧区及基础设施场景。申报截止5月31日,入选项目将获政策与并网支持。

国家能源局:5月部分供电企业电费计收、新能源并网等业务办理不规范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0:14:55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通报了5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当月共接收投诉1832件,主要集中在用电报装、停电抢修和线路安全等方面;申诉162件,投诉申诉率为9.76%;举报123件,涉及承装许可、新能源并网等。通报指出,部分供电企业存在低电压、多次停电、计划停电告知不及时、电费估抄、光伏并网审核不严及验收违规等问题,涉及云南、广西、湖北、吉林、海南、河南、广西、山东、山西等地。针对问题,国家能源局提出强化应急保障、加强电能质量治理、规范新能源并网与用电报装管理等四项工作要求,并公布了重庆酉阳低电压、陕西渭南光伏接入受限、四川无证供电、广东违法分包等典型案例。

宁夏彭阳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的通知来源:彭阳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11 09:15:23

各相关建设企业、各有关部门:根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等精神,现将收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购范围彭阳县境内2025年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的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于2025年6月1日前并网。联系电话:0954—7014405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5月9日

分布式光伏下半场,拼的根本不是组件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5-06 16:44:28

渠道运营以共生逻辑重构合作范式分布式光伏的市场渗透,高度依赖渠道伙伴的本地化落地能力。壁垒构建技术+产品的分布式全栈优势在分布式光伏市场,隆基的领先并非依赖单一环节的优势,而是形成了技术、产品、运营三位一体的全栈壁垒,持续占据市场头部位置。从行业趋势来看,未来分布式光伏的竞争,将是生态能力的竞争。

聚焦“十五五”开局,探寻广东光储产业升级新机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4-23 14:59:33

广东作为用电大省及电力市场化改革先行区,其光储产业的发展路径与机遇,对全国具有显著的风向标意义。4月21日,2026广东省新能源电力发展大会暨第十三届广东省光储论坛于广东顺德盛大召开。他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分布式光伏与储能产业从规模扩张迈向价值深耕的关键转型期。十五五明确新能源为重要选项,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与市场化机制。

江苏: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即将实施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15 09:43:05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发布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4-09 10:56:09

4月9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可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