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改委、省扶贫办 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来源:郑州日报作者:覃岩峰发布时间:2017-11-12 23:59:59


《通知》指出,自去年光伏扶贫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发改、扶贫部门,县级政府以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将光伏扶贫作为能源领域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之一,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工程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部分县级政府未切实履行出资责任、商业化建设村级小电站,以及建设标准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和调整规范。

《通知》要求,规范建设模式。“十三五”期间,河南省光伏扶贫主要采用村级小电站形式,原则上不支持集中式电站。县级政府是光伏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出资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及各类产业扶贫资金,不足部分可由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同时鼓励企业捐赠。各地在规划项目建设时,要严格落实“统一流程、统一招采、统一运维、统一验收、统一监管”等“五统一”建设模式,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将光伏扶贫工程打造成阳光工程、良心工程。

《通知》提出,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根据要求,单个村级电站容量控制在300千瓦左右(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以县为单元,总受益户数与总建设规模的配比关系为村级电站每户对应5千瓦~7千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尤其是国家级、省级贫困县,要倒排建设工期,争取年内基本完成,确保大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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