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完成了一次大扫荡,分布式开发面临动能装换
以租赁方式投资工商业主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是2017年工商户外屋顶开发的主要模式之一,但该方式与产权所有者关系脆弱,要保障20年平稳运性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以电费折扣的方式同工商业主合作,情况比纯租赁方式要好些,毕竟与业主还维系一块共同利益。
在众多有一定实力的以投资获取回报公司的驱动下,全国工商户用屋顶完成了一次大扫荡,也可以说是一次光伏知识科普大行动;在双向认可的情况下,到2017年低,不论以租赁或电费打折方式进行投资的清洁能源公司将面对发展的瓶颈,可以说2018年该发展模式将会逐步失去业务开发市场。
在2016年下半年到2017年的光伏大科普行动中,屋顶所有者在车轮战的与众多光伏投资机构的沟通中,不仅对光伏发电的基本经济特性有所了解,而且对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效益加深了认识,“肥水不留外人田”的思想及配套的金融环境日渐成熟,一些拥有优质屋顶的大型企业,设立自己的清洁能源投资自己屋顶的情况将日益增多。清洁能源投资公司不能无视此现象与信息,“不忘初心”共同推动清洁能源全社会应用是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转型服务方式
已经运营的屋顶分布式投资型公司的专业人才是存量优势之一,新清洁能源投资公司需要专业人才对光伏电站的特点进行把控和项目的施工管理,此情况是投资型公司转型为系统集成服务公司一个机会,如公司不能面对市场变化,将面临业务停顿与人才流失。
工商户用分布式光伏在2018年与2019年依然是开发高潮,但业主自投将成为主趋势,大型屋顶光伏投资商转型与拥有较大面积企业集团合资开发或提供系统集成服务模式转变、各epc企业的工作机会增多、胜出企业运用模式为合资+系统集成服务+EPC,最考验的是跨界与企业集团的合作沟通能力与合作诚意。
实际上,过度强调光伏的经济价值,而忽视光伏为低碳发展的贡献,对推广分布式光伏业务反而不顺利,大部分企业都不是为了那一点租金与有限电费。(JHC国际新能动力,作者:阴存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