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为主,力争用1-2年,加快村级光伏电站对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每个村的电站规模为100千瓦,每年为每村增加4-5万元集体经济收入。
电站建设避免电网大拆大建
据悉,光伏扶贫主要是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电网。通过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每户人家都将成为微型太阳能电站。
《意见》提出,光伏扶贫电站选址既要考虑贫困人口分布和精准脱贫需要,又要考虑当地电网特点、地形地貌和产业发展等因素,尽量与当地农业生产相结合,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相融合,走绿色发展之路。
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应按照屋顶电站、地面电站、水面电站的次序择优选址,尽量选择海拔较高地点,避免使用农民承包土地。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应在本村建设,建设规模应在贫困村现有供电台区可接纳能力范围内,避免电网大拆大建;对不具备电站建设条件的贫困村可由乡或县级政府在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另行选址或采取合村模式选址。
电站产权和收益权移交贫困村
记者了解到,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成验收后,由县级统一运营管理,产权和收益权移交贫困村,实行产权集体所有、收益集体分配。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在按合同偿还当期贷款本息后,主要用于村级安排贫困人口,尤其是老弱病残贫困人口或半劳力人口力所能及的公益岗位就业劳务补贴,开展村内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整治等小型公益事业,设立鼓励贫困户自力更生脱贫、发展产业和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失能弱能深度贫困户等小微奖励补助,杜绝简单发钱、养贫助懒,不搞平均发放、一股了之。收益分配使用在村民监督小组监督下,年初制定计划,年末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优先享受国家资金支持政策
另外,列入全省光伏建设计划的光伏扶贫电站,按期建成后可享受全额收购上网电量优惠政策,优先享受国家相关资金支持政策。电网企业优先确保光伏扶贫电站,按月足额结算电费并优先代发补贴资金。列入全省光伏建设计划的光伏扶贫电站,电网企业优先提供并网服务。
《意见》要求,加强光伏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