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表示,中方注意到,欧委会在最近公布的光伏案期中复审调查补充裁决披露中,部分吸收了中国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和有关利害关系方已提交的评论意见,提出进一步调低最低限价的方案,为将最低限价尽快过渡到市场价格水平迈出了积极的一步。
“光伏是新能源领域的新兴产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和欧盟的立场、目标是一致的。我们希望欧方能够尽快终止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贸易救济措施,为双方业界的合作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预期的商业环境,实现双方产业的互利共赢,共同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努力。”高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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