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计划安排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27个、71万千瓦,可覆盖贫困人口23663户,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至10月1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如实向张家口市发改委反映。
联系电话:0313-20247790313-2010301(传真)
附件:河北省张家口市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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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零碳园区项目已完成社会资本方公开遴选,于2026年10月26日举行评审会议。经程序确定,由河北欣盛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中选,项目负责人为张猛。该项目旨在推动园区绿色低碳转型,通过引入专业社会资本参与零碳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遴选工作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实施,评审地点位于清河县双创基地三楼会议室。遴选结果已于2026年10月28日至30日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已在公告中列明,便于进一步对接与咨询。(199字)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公示了“响水县兴海新能源有限公司3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该项目选址于响水县工业经济区观潮路北侧、S326省道东侧,拟利用约5322.79亩抛泥区土地建设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300兆瓦。项目由响水县国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计划总投资约9.75亿元,将同步新建升压站及配套电力设施。为满足市场化并网要求,项目按10%比例配置储能系统,即30兆瓦/60兆瓦时。公示旨在依法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广州发展(600098.SH)公告拟由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投资约7.33亿元,在重庆黔江建设城东200MW/262MWp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该项目是公司优化新能源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选址黔江旨在拓展西南地区新能源项目版图,通过规模化开发提升区域运营效率,降低单位运营成本。项目建成后,将增强公司在西南地区的装机规模与资源整合能力,支撑新能源板块的持续稳健增长。本次投资属公司正常经营决策,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华电唐县9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启动招标,直流侧容量107.64MWp,配套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计划2026年11月开工,2027年6月全容量并网;涵盖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除核心设备外)、并网验收及智慧平台接入等全周期服务。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河北省承德市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1日公示拟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92.67万千瓦(即1.93GW)。其中,光伏项目1个,规模10万千瓦;风电项目15个,规模182.67万千瓦。该项目遴选严格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风光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相关要求,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采用公开招标与“双盲”评审机制,最终确定2025年省级竞争性配置清单的开发主体。公示期为10月11日至15日,为期5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反馈,相关意见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承德市发改委能源科。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集中式光伏项目风貌管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统筹光伏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城乡风貌提升。文件明确“生态优先、风貌协调、全程管控”原则,鼓励在荒山荒坡、废弃矿山等非耕地上布局项目;划定7类禁止建设区域(如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区、Ⅰ级林地、水域管理范围等),严禁选址;同时设定7类限制建设区域(如优质耕地后备区、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山水景观通廊、传统村落周边等),确需建设须严格控制规模并开展风貌与视线影响专项论证。意见还对光伏方阵布局、组件色彩、复合利用模式、配套设施设计及生态修复等提出系统性风貌管控要求,并建立从方案编制、多部门联审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监管机制。(198字)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15日发布通知,正式公布2026年度部分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清单。该清单共纳入23个符合条件的新谋划项目,总装机容量达223.673万千瓦(即2.24GW),覆盖唐山、沧州、衡水及张家口等市。项目遴选严格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电网企业确认接入与消纳条件,并由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基本要件后确定。通知要求相关市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规范开展投资主体招标工作,结果须在市级政府或能源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后报省发改委备案。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爱旭中标浙能甘肃腾格里沙漠120万千瓦光伏项目II标段,首批ABC高效组件已交付。作为国内单体最大BC集中式光伏项目(677.99MW),ABC组件凭借26.5%+转换效率、优异低辐照与耐沙尘性能,25年年均等效利用小时达1674h,度电成本降低1.87%,全面适配沙戈荒极端环境。
云南红河州正式启动7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二次)工作,项目均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建设清单。这7个项目分别位于蒙自、弥勒、建水、元阳四县市,总装机容量达45.5万千瓦,总投资约17.65亿元,涵盖大石板、打磨山、业租、草海子、克租、舍山、坡头等光伏电站。优选坚持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公平、择优方式确定建设业主,中选单位须承担项目全部投资、建设、并网及后续运营维护责任。报名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财务状况、相关开发经验及合规信用记录,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超过三家)。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响应文件制作须知》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9日至11日,响应文件递交及优选评测会议定于9月14日举行。(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