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在农村大力推广光伏发电应用,衡阳县计划在今年内综合利用农村荒地建设光伏村级电站,项目第一期覆盖2017年要脱贫的山峰村、飞龙山村、和源村等28个无集体经济收入省级贫困村,以及城坪村、福音村两个省已批复建设的省级贫困村。 以上30个村按每村60千瓦的建设规模,合计装机容量为1800千瓦,按不超过7元/瓦的标准,预算总投资为1260万元。按照统一部署,计划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并实现并网发电。
其建设方式按照衡阳县政府统一招标,实行“统一施工单位,统一运维单位,分村筹资,分村建设,分村结算”的模式。建设资金每村概算42万元,省补助10万元,其余可通过扶贫贷款、社会捐赠、乡镇奖补、后盾单位帮扶等方式村自筹。建成后,村级光伏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作为村集体收入,主要用于帮扶贫困户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