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改委: 对集中式光伏电站"设立门槛",对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电站不限规模,对分布式光伏严格审核

来源:山东发改委发布时间:2017-09-14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为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出现的弃水弃风弃光和补贴资金不足等问题,7月1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电网接入和消纳、补贴等方面提出了八条建议,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工作机制、规模指标和保障措施。

9月7日,山东省发改委转发《指导意见》,并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山东省“十三五”期间在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和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等方面的要求。

今后,山东省将贯彻国家能源局的要求,对光伏发电采取竞争配置和市场自主并举的方式进行管理。此外山东省也将对集中式光伏电站“设定门槛”,对完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不限规模,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严格审核,避免项目类别、电费和补贴支付方式混乱。

在风电方面,今后,山东省原则上不再安排占用基本农田、需要调整土地规划的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以下是山东省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发改能源〔2017〕102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深入贯彻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机制、规模指标和保障措施。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

各市要进一步提高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新旧动能转换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在对本地区资源禀赋、土地条件、生态环境、电网接入、产业发展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依据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及建设规模,结合全省能源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本地区“十三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目标和项目布局,既为扩大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提高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提供支撑,又要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规范有序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风电项目建设管理

风电实行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管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统一制定风电年度建设实施方案。各市要从风资源勘查评价、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评批复、电力送出及消纳市场等方面,严格审核拟申请纳入年度建设实施方案项目的建设条件;要督促已纳入年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开工条件,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并网投运。综合考虑我省未来其他产业发展布局以及平原地区基本农田较多、村庄分布较为密集等实际情况,今后,我省原则上不再安排占用基本农田、需要调整土地规划的风电项目建设规模。

三、进一步强化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

光伏发电主要按照竞争配置和市场自主并举的方式管理。对集中式光伏电站,设定技术进步、市场消纳、降低补贴等条件,通过竞争配置方式获得建设规模后组织建设。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市场主体在符合技术条件和市场规则的情况下自主建设。光伏扶贫项目将根据我省扶贫任务的需要适时安排,执行国家标杆上网电价。各级发展改革及其他有备案权限的部门要依据国家能源局有关界定对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备案,严格项目审核把关,明确建设场所、建设内容、消纳方式,严禁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名义变相建设小规模地面光伏电站。鼓励和支持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以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且在配电网平衡调节、就近消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尽可能减少光伏发电对系统调峰的影响。

四、进一步规范生物质发电管理

生物质发电(主要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十三五”期间的生物质发电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由国家一次性下达;“十三五”中期,根据各地生物质发电规划执行情况,适时对规划进行修编。生物质发电发展坚持热电联产、高效利用的基本导向,严禁以热电联产名义变相建设只发电不供热项目,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方案和实施情况要作为项目核准与电价补贴申报的重要依据。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布局、环保技术要求、“邻避效应”等因素,因地制宜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由于国家规定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不超过3万千瓦,各市要严格按照下发的“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开展项目核准、建设工作,并于每年1月底前上报上一年度项目核准及建设运行情况。

五、进一步落实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

各市要把落实电力送出消纳作为安排本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规模及布局的基本前提条件。电网公司要按照国家要求,及时研究新增建设规模项目的接网条件和消纳方案,及时出具电力消纳意见;要积极研究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电力消纳机制和保障措施,并出具电力消纳意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所、建设内容、消纳方式等进行严格审核,避免项目类别、电费和补贴支付方式混乱。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官方答复!各地不得以特许经营权方式,对屋顶竞拍来源:四川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23 10:06:50

本文围绕分布式光伏开发中的屋顶资源使用问题,回应了公众对“以特许经营权方式开展屋顶资源竞拍是否合规”的咨询。文章指出,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2025年44号文)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令)均明确禁止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垄断开发分布式光伏资源。核心要求包括:不得指定开发主体、不得强制配套产业、不得违规收取保证金、不得限制合规投资主体平等参与;尤其强调利用农户住宅屋顶须征得本人同意,严禁违背意愿强制租赁。据此,四川省能源局明确答复:各地不得通过整体竞拍建筑屋顶特许经营权的方式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切实保障农户权益和公平竞争环境。(198字)

美国商务部最终对来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太阳能进口征收高额关税来源:路透社 发布时间:2026-09-14 08:52:30

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对来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征收高额反倾销与反补贴关税,认定这些国家生产商存在倾销行为并获得不公平政府补贴。具体税率方面,三国反倾销税率分别为123.04%、94.36%和65.43%;反补贴税率则分别为126.09%、73.2%–173.7%和82.03%–153.67%。该调查由美国太阳能制造与贸易联盟发起,成员包括First Solar、韩华Qcells等本土企业。联盟称此举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下一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10月14日裁定进口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若认定成立,商务部预计11月发布最终征税命令。此案延续了自2012年针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启动的长期贸易争端,反映了美国为遏制产能转移、保护本土制造业所采取的持续性贸易措施。(199字)

韩国计划对国有能源企业进行重大改革来源:能源中国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6-09-04 08:50:00

韩国政府宣布对国有能源与交通类公共机构实施重大重组改革,旨在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整体竞争力。根据官方声明,核心举措包括:韩国国家石油公司与韩国天然气公司正式合并;五家隶属于韩国电力公司的下属单位整合为统一实体;韩国煤炭公司终止运营并启动清算程序;同时,全国四个区域性港口管理局也将合并为一个机构。此次调整是韩政府推动公共部门精简与效能提升的组成部分,覆盖能源生产、输送、分销及基础设施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力求通过结构性优化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适应力与运营效率。(198字)

蝉联4A!苏美达能源再度荣膺中电联光伏电站运行指标对标省域标杆来源:苏美达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28 06:57:24

苏美达能源柳堡清能光伏电站蝉联中电联“AAAA级光伏电站”认证,彰显智慧运维与精益管理领先实力。其25MW电站年发电3800万度,依托四大智慧平台实现“监测—预警—运维—交易”全链路数智化。公司全球运维超6GW,获多项国际权威认证,树立存量时代光伏高效运营新标杆。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针对Maxeon对阿特斯专利侵权诉讼,作出终局驳回裁定,相关诉讼不得再次提起!来源: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 发布时间:2026-08-19 09:25:07

阿特斯集团成功终结与Maxeon的美国TOPCon专利诉讼,法院终局驳回侵权指控,上诉法院撤销PTAB不利裁决。此举彰显其自主创新能力与全球知识产权维权实力,目前累计专利超5000项。

未按规定对危险货物妥善包装,一光伏企业被海事局罚款5000元来源:新浪财经 发布时间:2026-08-19 08:43:05

山东熙源太阳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对危险货物进行妥善包装,且未规范显示相应标志、标记和标牌,被常熟海事局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8月18日生效,企业须按时缴纳罚款。依据海事监管要求,此次违法事实已记入其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将影响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的办理与合规审查。通报强调了危险货物运输中包装及标识的法定责任,凸显海事部门对危货安全管理的执法力度与信用监管机制的协同应用。

美国ITC发布对TOPCon电池、组件等产品的337部分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7-28 09:16:39

2026年2月,美国First Solar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337调查申请,指控TOPCon太阳能电池及相关产品侵犯其美国专利号9130074。ITC于3月26日正式立案(调查编码337-TA-1494),涉及阿特斯、晶澳、晶科、润阳、天合光能等多家中外光伏企业及其全球关联实体。此后,ITC陆续作出多项部分终裁:5月批准比亚迪美国公司、6月批准特斯拉作为第三人参与;7月24日宣布,因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天合光能(常州)、Philadelphia Solar USA及印度Adani、Mundra Solar等被告的调查。该案仍在推进中,但部分被告已退出。

专家解读丨高纪凡:光伏行业低价恶性竞争对企业、行业、终端用户的三重伤害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发布时间:2026-07-27 14:54:21

全国人大代表高纪凡剖析光伏低价内卷三重危害:企业全面亏损、行业创新枯竭、用户长期承险。《光伏行业成本核算模型通则》落地,为判定低价倾销提供权威依据,锚定合理利润底线,推动产业从价格厮杀转向品质、技术与价值共创。

美对埃塞俄比亚光伏电池发起反规避调查来源:贸易救济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09:48:10

美国商务部于2026年7月13日应第一太阳能公司、韩华等八家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发起全国性反规避调查。调查核心在于审查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规避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行为,具体聚焦两类情形:一是使用中国制造零部件在埃塞俄比亚完成电池及组件组装后直接出口至美国;二是先在埃塞俄比亚用中国零部件组装电池,再将半成品运至越南,利用额外中国投入品完成组件组装并从越南出口至美国。该案对应美国对华光伏双反案号分别为A-570-979(反倾销)和C-570-980(反补贴)。利害关系方可通过美国商务部官网获取案件信息并参与程序。

美国对晶体硅光伏电池发起反规避调查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7-16 15:37:24

美国于2026年7月13日应八家本土光伏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发起反规避调查。调查聚焦两类涉嫌规避行为:一是中国生产的零部件在埃塞俄比亚完成电池及组件组装后直接出口至美国;二是中国零部件先在埃塞俄比亚组装成电池,再出口至越南完成组件组装,最终经越南输美。该案涵盖多个海关编码项下产品。此次调查建立在长期贸易救济措施基础上:美国自2011年起对中国晶体硅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2012年作出终裁,并分别于2017–2018年及2024年完成两次日落复审,均维持原有税令。本次反规避调查旨在审查相关第三国加工路径是否实质规避现行关税措施。

晶澳把对能源安全的思考,写进了这份白皮书来源:JA 晶澳 发布时间:2026-07-01 09:59:20

晶澳联合全球太阳能理事会等发布《可再生能源行业视角下的能源安全白皮书》,首次从产业视角重构能源安全定义,提出“为谁保障、保障什么价值、应对什么威胁”新框架,强调可再生能源需依托电网、市场、供应链与社会信任才能真正提升系统韧性,展现中国头部企业从“制造者”到“共建者”的主动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