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辽宁隐形富豪孟广宝通过实际控制的香港上市公司——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君控股”)旗下子公司,欲参与位于江苏江阴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海润)的定增业务,在定增入股前,孟广宝率华君系成员进驻*ST海润的董事会和高管团队。
今年4月,*ST海润的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给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刚扭亏为盈顺利摘帽的*ST海润,在年报公布后再度“披星戴帽”。
7月12日,*ST海润发布公告,董事会通过公司董事李延人、徐小平、郑垚、金曹鑫提请的关于解除孟广宝董事长、董事及总裁职务的议案,并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解除孟广宝公司董事职务。
7月20日,*ST海润再度发布公告,孟广宝已申请辞去一切职务。
就职一年多以来,这位声称坐拥600亿元资产的隐形富豪在*ST海润的种种做法,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与好奇。
*ST海润内控混乱,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报告
此次*ST海润董事关于解除孟广宝相关职务的一系列提请,理由为公司2016年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海润现任董事长孟广宝需负有直接主要责任。此外,孟广宝长期未深入到公司主营业务基本面及日常管理、未现场出席公司大部分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未尽到勤勉义务。
4月28日晚间,*ST海润发布2016年年报,净利润亏损11.79亿元。*ST海润2017年一季报则显示,一季度营收同比下滑35%,净利润亏损2.84亿元。在光伏行业持续回暖的2016年,102家光伏行业上市公司仅有7家亏损,其中*ST海润亏损金额最大。
比巨额亏损更尴尬的是,*ST海润2016年的财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一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称,审计发现,公司内控存在多项重大缺陷,因内控失效而可能存在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体点出*ST海润存在“未能识别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某项担保业务存在内控缺失”“多项关联交易未及时公告”等多项问题。
一位财务专业人士称,在会计师就上市公司年报出具的非标准意见中,“无法表示意见”与“否定意见”等于宣布公司年报“不及格”。按规则,上市公司如连续两年年报被审计机构判定“不及格”,则将被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而《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在孟广宝入主前的2015年度*ST海润审计报告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ST海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后,自今年5月3日起,不仅“披星戴帽”,股价也连续下跌,成为沪深两市第一低价股。
6月21日,孟广宝发出一份《致全体干部员工的一封公开信》,在该份公开信中称其控制的华君控股集团总资产规模达600亿元,承诺足额发放普通员工薪资及社保,高层干部则按公司考核办法发放。
对于是否兑现按时足额发放月薪一事,*ST海润工作人员称:“截至今年6月30日,确实没有发放薪资,至于原因尚不清楚。”另一位*ST海润新桥基地的员工称,“公司原则上每月15日发工资,但自孟广宝成为公司董事长以来,一般都拖延至每月30日发放。”
一位接近*ST海润的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拖欠员工工资事件只是罢免董事长孟广宝的导火索,孟广宝率华君系入主*ST海润以来,未见公司基本面有积极改观,资金状况却日益恶化,公司负债不断攀升,屡次对公司内部的承诺都没有兑现,加之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以来,巨亏近12亿的成绩单,着实刺痛了员工。在6月30日下班时承诺仍未兑现后,基层员工纷纷通过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工会、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孟广宝始终未回应。
担保、交易、股权转让等多处不合规,或涉嫌利益输送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查阅*ST海润2016年年报发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指出的6条*ST海润内控重大缺陷的说明中,4条与董事长孟广宝及其关联方有关。
*ST海润曾绕开公司职能部门和管理层,为孟广宝控制的华君控股旗下公司上海保华万隆置业有限公司的16亿元借贷提供担保。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指出,这笔担保业务“未经过职能部门申请和管理层审核,直接通过董事会的审批,此项内控缺失。”
此外,*ST海润与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泰铝业有限公司签订过价值5.6667亿元的《边框采购协议》,在1.72亿元的预付款中,有1.55亿元和0.15亿元分别支付给了自然人赵长爱和保华置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而保华置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的实控人正是孟广宝。业内人士认为,孟广宝涉嫌利用职权进行利益输送。对此,记者联系*ST海润投资者热线求证,工作人员称,该事项确实存在,但目前该项不合理预付款已经追回。
与此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指出,与*ST海润董事长孟广宝有关联的多家公司,在2016年度与公司之间有大额的股权转让交易、购销业务和资金往来,*ST海润未将这些公司识别为关联方,与这些公司之间的交易也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2016年12月,*ST海润子公司*ST海润(上海)有限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随即支付100%的股权转让款1.53亿元,向关联方预付100%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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