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300125)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50MWp光伏电站技改项目已于近日通过海西州新能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的专家组竣工验收。该项目于2026年1月5日开工,主要对原有高倍聚光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替换,旨在提升发电效率与系统稳定性,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技改完成后,电站整体发电量有望提高,契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财务方面,公司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12万元,归母净利润为-810万元,仍处于亏损状态。该项目是公司在新能源领域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运营效能的重要举措。
*ST天宜于2026年7月31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其未按期归还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至专户,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三条;公司董事长吴佩芳、总经理杨铠璘、财务总监侯玉勃亦因履职不到位被认定负有责任。北京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对该公司及三名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及时归还资金,加强法规学习与内控建设,提升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198字)
*ST仕净于7月28日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叶所持2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6.32%,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将于2026年8月27日至28日被司法拍卖。若拍卖完成,朱叶持股数量将由3165万股减至2965万股,持股比例相应由15.64%降至14.65%。公告明确指出,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但同时提示,朱叶所持全部股份(3165万股)目前已100%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占公司总股本15.39%,未来若出现其他司法处置情形,可能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影响。
2026年7月20日,*ST亿晶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孙公司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26)皖1124民初4307号)。该案源于2023年2月23日滁州亿晶与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一份《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7085万元。原告江松科技主张已依约完成设备交付及安装,并于2025年4月25日获被告出具的验收合格单;截至起诉时,滁州亿晶仅支付货款3696.65万元,尚欠3388.35万元未付。据此,江松科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对方支付剩余货款及相应违约责任。该诉讼涉及光伏产业链上游设备采购环节的履约争议。
在2024年6月Intersolar展会期间,汉伏能源与意大利光伏企业1st Beam签署120MW HITOUCH PRO高效组件战略供货协议。该协议涉及供应HITOUCH 6N PRO 655W N型组件,采用210mm大硅片与四分片电路设计,显著降低热损耗(约75%),并提升运输可靠性、抗隐裂能力及遮挡适应性。合作旨在满足意大利及欧洲分布式市场对高效率与高可靠性的迫切需求。1st Beam作为深耕欧洲多国的高品质光伏分销商,拥有成熟渠道与行业声誉;汉伏能源则凭借N型技术优势与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其形成互补。双方认同“高可靠产品+高价值服务”理念,计划以此为起点拓展更多欧洲市场。此举亦契合意大利光伏装机快速增长趋势——预计2025年新增6.4GW,2026–2030年年均达8–9GW。(199字)
6月11日,*ST泉为发布公告称,公司此前拟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米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以0元转让给外部投资人蔡捷旋。鉴于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自身情况变化(包括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 公告表示,截至公告日,各方尚未完成交割,终止交易对公司日常经营无不利影响,各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ST宝馨近日因一起重大股权回购纠纷被诉至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原告诚园绿能公司主张,其依据2022年签署的《股权投资协议》,向项目公司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3亿元,享有三年后要求*ST宝馨回购股权的权利,回购价为本金加年化6%利息。但*ST宝馨在2023年8月至12月间未经合法程序,挪用项目公司资金2.54亿元,致项目长期停滞;此前鄂尔多斯中院已判决其抽逃出资,须返还1.3亿元及利息。虽双方曾协商提前回购,并以约5023万元设备款抵扣部分款项,但就剩余9930.94万元回购款及利息等事项未能达成一致,遂成讼。目前案件已立案,尚未判决。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仕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于2026年5月8日由债权人常熟山木电器有限公司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预重整;公司表示同意,法院于6月5日正式裁定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由苏州市相城区政府相关部门、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及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组成的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公司须依法履行资产保管、信息披露、经营维护等九项义务,临时管理人则负责调查资产债务、监督运营、协助引入投资人、推动预重整方案制定与意见征集等工作。该程序旨在提前开展债权审查、资产评估和多方协商,识别重整可行性,提升后续重整效率与成功率;若预重整成功并转入正式重整,有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实现持续经营。
2026年5月29日,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天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603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正式立案调查。公司于5月30日就此发布相关公告,确认已进入证监会调查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此次立案系针对公司过往信息披露行为的合规性审查。*ST天宜表示,在调查期间将全力配合证监会工作,并持续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件反映出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持续强化监管,也提示市场关注其可能面临的后续行政处理及对公司治理、经营状况的潜在影响。(198字)
因绵阳天宜未按期履行调解协议中的支付义务,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已裁定拍卖绵阳天宜名下两处厂房,涉诉金额为5337.09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但绵阳天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义务,新华建筑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绵阳天宜单独所有的两处厂房。*ST天宜表示,本次案件处于执行阶段,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