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能源局关于引导全市光伏发电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

来源:重庆发改委发布时间:2017-07-07 10:04:50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各发电企业,各电网企业:

根据国家光伏发电产业政策和全市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全市太阳能资源禀赋、土地资源条件,为引导区县(自治县)正确认识国家光伏发电政策,切实促进我市光伏发电产业有序发展,避免决策失误造成不必要损失和纠纷,现就做好全市光伏发电产业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合理引导作用

光伏发电项目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伏电站”两类。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并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是指作为公共电源建设及运行管理,所发电量全部上网的光伏发电项目。

重庆市属于太阳能资源一般地区,年平均日照小时数约1100小时(一年8760小时),太阳能年均总辐射量(3100兆焦/平方米)为最低的第四等级。同时,重庆多山少平地,森林覆盖率较高,可利用土地资源较少。光伏电站单位占地面积较大,1万千瓦装机容量占地约350亩。结合全市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太阳能资源禀赋和土地资源,以及当前光伏发电技术水平,我市暂不具备发展太阳能发电的优势,不适宜发展大规模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

(一)严格制定光伏电站发展规划

开展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区县(自治县)应编制本地区光伏电站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太阳能资源条件、发展目标、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实施步骤、配套电网、保障措施等,并与土地、环保、电网等规划做好衔接。相关区县(自治县)编制的光伏电站规划应报送市能源局,经审核通过并纳入全市电力发展专项规划后方可实施。

(二)有序引导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

各区县(自治县)结合辖区内的太阳能资源,因地制宜利用具备条件的园区厂房、大型商业体、公共设施、新农村建设等建筑屋顶(含附属空闲场地)资源,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引导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发展。

开展分布式光伏扶贫工作,应根据农户精准扶贫原则,在具备日照条件的扶贫地区,编制分布式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明确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实施时序,并落实扶贫方式和建设条件,报市扶贫办、能源局共同批准后实施。

二、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国家对省市光伏电站实行年度建设规模指标管理,省市须在国家下达的年度建设规模指导下进行项目备案,重庆等省市在不发生弃光的前提下,不设建设规模上限。

全市光伏发电项目均实行备案管理,按照属地化原则在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投资(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办法依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能〔2014〕522号)和《关于转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能〔2014〕523号)执行。

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建设应符合所在地的光伏电站发展规划,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编制光伏电站建设方案(达到可研深度),落实项目太阳能资源测评、建设规模、规划选址、土地利用、电网接入条件等。

三、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

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能新能〔2015〕194号)要求,光伏发电项目新采购的光伏组件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其中,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5.5%和16%;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8%;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8%、11%、11%和10%;多晶硅、单晶硅和薄膜电池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分别不高于2.5%、3%和5%,之后每年衰减率不高于0.7%,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不高于20%。高倍聚光光伏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不高于2%,之后每年衰减率不高于0.5%,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不高于10%。上述指标将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各区县(自治县)应根据上述要求,通过竞争性比选机制,选择技术能力和投资经营实力强的光伏项目开发投资企业,开发企业应通过市场机制选择达到上述技术指标的产品。各级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应优先采用“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以下指标: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30%以上;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2%、13%、13%和12%以上。

四、做好并网接入服务

各电网企业要处理好保障可再生能源接入与电网投资及运行安全的关系。

一是加强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接入标准和规范,确保符合规划和技术标准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购。

二是统筹平衡当地光伏发电规划(或实施方案)和电网消纳能力,提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容量和布点建议,统筹规划电网接入,并就具体项目并网建设改造费用与项目投资收益进行经济性比较,作为备案管理部门参考依据。

五、认真落实电价补贴政策

国家对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上网电价补贴政策,并随光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价格补贴政策。我市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以及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将根据国家和我市政策适时调整。

(一)补贴实施主体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请各电网企业(包括: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公司、重庆乌江电力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公司等)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电量补贴工作。

(二)补贴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全部电量补贴0.42元/千瓦时(含税),对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0.85元/千瓦时),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全部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

为支持发展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我市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单位要向原备案部门申请变更备案,并不得再变更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六、加强信息化管理

享受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光伏发电项目须纳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http://www.nea.gov.cn)。自然人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代为备案后,由电网企业集中填报管理,企业项目自行填报管理。对于因信息填报错误、填报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接入电网、纳入补贴目录及获得电价附加补贴的,由项目单位、电网企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办法参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渝发改能〔2015〕1594号)执行。

七、严格落实相关部门政策

积极落实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对于使用农用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履行规划、计划、转用、征收、供应手续。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要求,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为禁止建设区域。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覆盖率高于50%的灌木林地。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规定到所在区县环保部门进行环评备案,光伏电站项目按环评标准履行相应环评手续。在项目建设施工中,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到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小程度地破坏、最大限度地恢复。

八、严格规范有序发展

各区县(自治县)投资(能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市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的关系。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充分依托气象、国土、规划、环保、农委、林业、扶贫、电力等相关部门,准确掌握本地日照小时数、土地利用、电网接入等条件,做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完善项目管理程序。

二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把关投资主体资质,认真审核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投资收益模式,避免借光伏扶贫之名,将风险转嫁到村集体组织和农户,造成不必要损失和纠纷。

三是合理引导市场竞争。在国家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指导下,探索引入市场化竞争方式形成光伏电站项目标杆上网电价,避免无序竞争,降低发电成本,总结适合本地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商业模式。

四是做好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各区县(自治县)投资(能源)主管部门要督促开发企业落实安全施工和环保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建设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环保建成投运。

重庆市能源局

2017年7月5日

FR:重庆发改委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7/07/116022.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ESIE2026 圆满落幕:瑞浦兰钧以技术创新与全球布局紧随储能产业发展趋势来源:瑞浦兰钧 发布时间:2026-04-07 15:27:36

2026年4月3日,2026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在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圆满落幕。瑞浦兰钧凭借前瞻性全球化布局与扎实海外成果,成为中国储能企业践行全球共赢的典型样本。ESIE2026标志着全球储能合作新起点,而瑞浦兰钧将以全球化布局持续为全球能源转型提供可靠中国方案,与全球伙伴共绘产业高质量发展蓝图。

打造江苏光伏产业高地!中建一局承建的徐州光伏二期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时间:2026-04-07 14:45:14

近日,由中建一局承建的徐州光伏二期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为江苏打造光伏产业高地,做强“徐州制造”绿色新名片再添标杆工程。此次徐州光伏二期项目顺利竣工验收,是中建一局深耕清洁能源建设领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又一硕果,未来中建一局将继续坚守匠心、精益求精,打造更多优质精品工程,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国家能源战略实施贡献更多力量。

重庆打造国家级光伏产业集群再添助力来源:金台资讯 发布时间:2026-04-03 09:32:00

4月2日,江津白沙工业园,中建二局施工人员正加紧建设3GW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基地。作为西南地区最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江津光伏全产业链核心工程,该项目已完成钢结构厂房金属屋面关键节点施工,目前正全力推进装饰装修,预计10月底完工交付。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值超60亿元,可满足多场景光伏应用需求,有效填补西南地区产业空白,助力重庆打造国家级光伏产业集群。

退税政策落地首周,光伏产业链价格普遍承压来源:索比咨询 发布时间:2026-04-02 17:10:37

价格方面,上游多晶硅价格近期持续承压下跌,为组件价格下调提供了潜在空间。短期内,光伏组件市场预计将进入一个政策红利消退后的观望与博弈期,实际成交价大概率在现有基础上面临小幅阴跌的压力。本周电池片价格下降。N型TOPCon单晶210电池均价0.37元/W,N型TOPCon单晶210R电池均价0.38元/W。短期内,电池片市场将面临需求走弱与成本支撑的双重博弈,电池片价格预计将承压小幅下行。

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复函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09:10:09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报来《中山供电局关于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备案事项函复如下: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同意备案你局报来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备案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76.4千瓦,纳入我市202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上市公司:不再单独投资发展光伏发电业务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3-30 17:42:47

新天绿能3月25日披露年报,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98.31亿元,同比下降7.21%;归母净利润18.26亿元,同比增长9.21%。根据本公司业务战略调整,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集中资源投入风力发电及天然气相关产业,除必须保留的参股企业外,公司将不再单独投资发展光伏发电业务。因此,待项目建成后,本公司计划逐步出售或转让现有控股光伏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新疆、黑龙江、辽宁省内全部光伏项目,河北省内部分光伏项目已完成剥离。

为何霍尔木兹海峡封锁应成为欧洲绿色产业的助推器来源:Reuters 发布时间:2026-03-25 12:59:35

评论 | 来自汤森路透旗下《道德企业》杂志的行业洞察 3 月 23 日——自 2024 年 9 月由前欧洲央行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 Draghi)撰写的《德拉吉报告》发布以来,“竞争力”已逐渐成为欧盟委员会的新口号。今年以来,中国对欧盟出口增长了约 30%,若不及时挽救,许多人担心欧洲工业将走向衰亡。 对此,欧盟委员会近期采取了一些举措,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工业加速法案》(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简称 IAA)。顾名思义,该法案旨在推动欧洲的绿色发展与工业化,目标是使工业生产占欧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达到 20%。在题为《欧洲竞争力的未来》的报告...

从“黑色能源”到“绿色引擎”——华坪县以光伏产业赋能高质量发展来源:云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6-03-25 08:56:20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华坪县正加快摆脱传统煤炭资源型地区发展路径,依托得天独厚的光热资源,推动光伏产业从集中式电站向分布式多元场景深度延伸,让绿色能源全面融入实体经济各环节,走出一条以光伏产业赋能绿色转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沽韵山泉水厂的实践,正是华坪县推动光伏产业下沉实体经济、赋能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生动缩影。目前,华坪县在建和拟建集中式光伏电站共12座、风力发电厂2座,总装机规模达100.5万千瓦。

中国产业集群:增长与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启示来源:Foro Económico Mundial 发布时间:2026-03-24 12:00:39

世界经济论坛通过“工业集群转型”倡议,致力于将中国实践与全球同行对接,促进知识共享社区的构建。中国的产业集群是经济增长与环境责任交汇的关键领域。通过聚焦能源密集型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就业创造,中国的产业集群在国家 GDP、就业岗位及碳排放总量中占据显著份额,同时仍是区域竞争力与创新的核心引擎。对于面临产业脱碳与经济持续增长双重挑战的经济体而言,产业集群可成为务实的切入点,在某些情况下更是关键机遇。 通过促使同一集群内的组织协调能源系统与治理层级,产业集群可作为平台,推动超越单纯脱碳范畴的系统性转型,涵盖生产力提升、韧性增强及长期竞争力培育。在全球范围内,产业集群面临着一系列共通的转型挑战。其高...

山东:组织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19 09:38:05

3月18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次申报以线上为主,项目须承诺在2027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晚于2027年底的不在申报范围。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小型地面电站按集中式光伏管理,可参与本次申报;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海上光伏基地规划项目不参与本次申报。

四川宜宾市:2026年补齐补强光伏产业链条 力争光伏产业规模达到400亿元来源: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3-11 15:17:48

3月9日,四川宜宾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宜宾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办好2026世界动力电池大会,布局固态电池等新技术新路线,补齐电池回收利用链条,提升本地配套率,力争动力电池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500亿元。补齐补强光伏产业链条,加快钙钛矿单结、叠层等技术路线突破和项目招引,力争光伏产业规模达到4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