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规定在江南产业集中区内设立新能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这一企业法人,租用江之南科技孵化园、新材料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非钢结构厂房屋顶15万平方米,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建成投运后,可向园区落户企业提供售电服务。
据了解,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安徽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省政府授权的投资经营机构和国投资产投资主体,负责省级电力、天然气及其他能源建设的资金筹集、投资管理工作,并对建设项目进行资产运营和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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