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松副县长到农村视察户用光伏电站建设工作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安徽青阳县人民政府于6月29日发布《青阳县分布式光伏备案服务指南》,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与备案管理。文件明确两类主体备案路径:自然人户用项目由供电公司代为申请;其他项目由屋顶产权人自主选定开发企业后由其申请。非自然人户用项目在投资主体、备案机关及建设场所等条件一致的前提下可合并备案,其余项目不得合并。支持建设范围限定为:宅基地内住宅屋顶及庭院(户用),以及公共机构、工商业厂房等同一用地红线内的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工商业)。同时,明确六类禁建情形,包括火灾危险性高、安全不达标、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地质灾害易发区、拟拆迁区域,以及用地红线内无建筑物(含宅基地无住宅)的情形。
乐高集团在丹麦比隆市启动建设一座116兆瓦光伏电站,为其迄今规模最大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该电站并网装机容量为80兆瓦,预计2027年底投入商业运营,总占地100公顷,其中65公顷用于铺设光伏组件,其余35公顷将恢复为自然栖息地、湿地及开放式景观区,兼顾生态修复与公众休闲功能。项目所发电量将全额满足乐高比隆总部基地的用电需求。乐高集团强调,该电站是其实现全球可再生能源布局与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关键举措,体现了能源转型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推进的战略方向。
荷兰电网正面临户用光伏激增引发的严重拥堵问题,尤其在正午光照高峰时段,配电网负荷过载频发。为应对这一挑战,电网运营商埃内克西斯公司扩大“光伏调光计划”,新增约5.5万户家庭参与自愿限发,在局部电网紧张时临时下调其光伏上网功率,覆盖格罗宁根等四个高渗透率地区。该措施已从试点转入全面推广,并配套补偿机制与APP监测功能。与此同时,另一运营商利安德尔因容量不足大幅延后新装申请,最长等待达三年;监管机构ACM将于2026年实施电网容量优先分配制度,保障公共服务用电,但居民与工商业用户接入将更趋困难。行业则呼吁加快推广“光伏+储能+智能管理”模式,并就发电企业分摊电网成本的新规展开争议。
安徽颍泉区发改委积极落实阜阳市关于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2026年项目申报。工作聚焦三方面:一是强化指导服务,及时转发通知、明确申报要求,专人对接企业及村级主体,规范指导资质、土地租赁、政府协议等材料准备,并严格审核用地性质,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二是深入摸排储备,共组织申报15个项目,总装机约4.2万千瓦,涵盖农牧配套、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村级光伏帮扶等多种类型,其中9个为乡村振兴帮扶项目,由村集体或街道作为实施主体,产权归属村集体;三是主动对接市级部门,协调资规、林业、水利等单位出具支持意见,同步推进电网接入审查,目前已完成全部项目初审并按时上报。
芜湖市发改委于2026年5月启动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旨在落实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规范此类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申报对象为利用非分布式光伏用地(如坑塘水面、大棚、高速路基等)建设、单个并网点装机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设施;符合条件的220千伏及以上接入、容量不超50兆瓦的建筑附属光伏项目也可参照纳入。项目须确保用地合法合规,避开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及水域,并完成电网接入与消纳论证。申报需提交用地证明、部门合规意见、接入方案等材料,经县区初审、市级复核及电网评估后,形成年度推荐清单报省能源局。政策明确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管理,支持配置储能或高自发自用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与全过程监管机制。(199字)
安徽阜阳颍泉区于2026年5月发布《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工作方案》解读,旨在解决当前户用光伏发展中存在的贷款诱导、合同不公、屋顶安全隐患、收益不透明及产权纠纷等问题。方案明确四类禁止安装光伏的房屋:规划严控或即将拆迁房、违建危房及结构不达标建筑、产权不清或被抵押查封房、不符合市容要求且无供电企业并网意见的建筑。同时区分全款自装与企业租赁两种模式,强调农户自主权与收益保障,严禁捆绑光伏贷;优化备案并网流程,实行分类管理,强化材料核验与责任追溯,切实防范风险、保护群众权益。(199字)
颍泉区发改委印发《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工作方案》,旨在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与个人信息安全。方案明确,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可采用纯租赁模式,即企业在居民自愿前提下租用屋顶建设电站,并支付合理租金;自然人参与的项目须签订权责对等、公平合理的合同,严禁转嫁不合理责任与义务。同时,方案严格禁止开发企业以光伏项目为名套取居民身份信息、违规办理金融贷款,或实施合同欺诈、诱导欺骗等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将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且问题未整改完毕前,项目一律不得并网。
5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陶楼镇区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5月21日起,暂停受理长丰县陶楼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
5月8日,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对庐江国轩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安徽国轩庐江盛桥80MW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公示,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盛桥镇板桥村、牌楼村、陡岗村,由庐江国轩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总投资28750万元。项目拟在庐江县盛桥镇租用坑塘水面约2200亩,建设安徽国轩庐江盛桥80MW光伏项目。项目施工工期为12个月。
5月7日,安徽省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芜湖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皖能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15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内容显示,皖能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15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芜湖鸠江区,利用现有坑塘水面进行光伏区建设,总占地面积约2,082,573.3㎡,交流侧总容量为150MW,本电站共安装710Wp单晶硅N型组件253,552块,安装总容量180.02192MWp。
各相关建设企业、各有关部门:根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等精神,现将收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购范围彭阳县境内2025年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的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于2025年6月1日前并网。联系电话:0954—7014405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