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经发局)、扶贫办、供电公司: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许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各县(市、区)发改委(经发局)、扶贫办、供电公司: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许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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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于2026年10月14日印发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6〕1848号),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适用范围与价格政策。文件界定就近消纳项目为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为主电源,实现电源、负荷、储能一体化并与公共电网清晰界面连接的模式,包括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及零碳园区等;要求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年发电量)和30%(年用电量),2030年起新增项目提升至35%。价格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对并网项目按容量缴纳输配电费、免收系统备用费,下网电量需缴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等;未接入公网的项目不承担稳定供应保障费用。项目须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上网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用电须直接交易、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199字)
本文系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的2026年第三季度12398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当季共受理投诉399件,其中电力领域占361件,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类38件;绝大多数被诉对象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通报梳理出用电报装、停电抢修、电能质量、电表计量、并网发电及安全隐患等六大类共性问题,并披露三个典型案例:焦作市因分布式光伏反向送电致配变越限、频繁停电;郑州市发生光伏上网电费误付至旧账户;开封市因移表操作不规范导致零线脱落、电器损坏和局部停电。监管机构据此提出强化配网建设、提升承载能力、规范光伏运行管理及主动响应群众诉求等工作要求。
弘元绿能12天高效交付华电甘肃腾格里沙漠80万千瓦光伏项目320MW组件,彰显全产业链协同与紧急履约硬实力。文章揭秘其快速响应机制与沙戈荒基地供应保障能力,并预告10月22日兰州“新能源大基地+算电协同”零碳大会。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河北省承德市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1日公示拟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92.67万千瓦(即1.93GW)。其中,光伏项目1个,规模10万千瓦;风电项目15个,规模182.67万千瓦。该项目遴选严格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风光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相关要求,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采用公开招标与“双盲”评审机制,最终确定2025年省级竞争性配置清单的开发主体。公示期为10月11日至15日,为期5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反馈,相关意见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承德市发改委能源科。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发布的《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鄂温克旗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拨付至该市的收益资金管理与使用。方案明确以乡镇为单位,精准识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需持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建立动态更新的光伏帮扶名册作为分配依据。收益主要用于三类方向:一是向无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力家庭按户每年发放3000元帮扶资金;二是支持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三是拓展用于带动就业的产业项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方案细化了六类重点帮扶对象认定标准,规定了“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部门备案”的申报程序,实行“一卡通”专账发放,并建立市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资金安全。(198字)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28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调整计划》。该计划经省政府批准,对原定重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优化:共新增调入项目17项,调出项目13项,并对5个项目的内容或实施安排作出调整。其中,涉及5个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风光项目,凸显全省加快清洁能源布局的阶段性部署。调整工作严格依据《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272号)执行,要求各设区市发改委、赣江新区经发局及有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统筹协调与服务保障,确保全年重点建设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198字)
陕西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8日公示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和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清单,共确定22个项目,总建设规模达52万千瓦(即520MW)。此举旨在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推动高碳行业节能降碳,拓展新能源多元化开发路径,支撑“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高质量开局。项目遴选在各市申报基础上,经统筹评估后确定,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3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反馈。
甘肃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是“陇电入浙”特高压输电工程的重要配套新能源工程,总投资94.38亿元,占地57897亩。项目依托河西走廊丰富的太阳能资源,致力于将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与经济优势,并通过跨省特高压通道向浙江输送清洁电力,支撑东西部低碳协同发展。国庆期间,建设者坚守一线,抢抓施工黄金期,实现场地平整、支架及组件安装(进度达96%)、箱变吊装等关键工序高效推进,确保“不停工、不打烊”。项目严控安全与质量,标准化组织施工,计划于今年12月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建成后年发电量约50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150.7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16.09万吨,并完成超7万亩生态修复与沙漠治理,兼具显著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199字)
海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明确各类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的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省电力市场实际,市场化机组(如火电、新能源、独立储能)调试期电量按所在节点实时市场出清电价结算;核电机组暂按商业运行期批复电价结算,但调试期间因强制外送产生的琼粤跨省保障类不平衡资金由该机组全额承担;未参与市场交易的水电、生物质机组,调试期电价亦暂按批复电价执行。通知还规定: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当月起原按月度加权均价结算的机组同步调整为实时电价结算;此前已并网调试但未完成结算的,统一按新规执行;若调试期跨月,则分月分别适用对应电价机制。(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