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镇平县光伏扶贫项目竞争性谈判剩余资金继续建设光伏项目 ,资金来源由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及县级配套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谈判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谈判项目名称:镇平县光伏扶贫项目竞争性谈判剩余资金继续建设光伏项目工程
2.2谈判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资金来源:由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及县级配套组成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镇平县境内3MW光伏扶贫电站EPC总包工程。
第二标段:变压器48台(总容量11445KVA),线路使用JKLYJ-10/50、70、95、120架空绝缘导线,全长8.9KM;低压并网131个接入点及调度上传数据设备(含88个站点传输设备)。
2.7谈判范围
第一标段:镇平县境内3MW光伏扶贫电站EPC总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变压器48台(总容量11445KVA),线路使用JKLYJ-10/50、70、95、120架空绝缘导线,全长8.9KM;低压并网131个接入点及调度上传数据设备(含88个站点传输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响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3.3 第一标段: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响应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良记录;
3.5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要求;
3.6本次谈判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业绩,并无在建工程;
3.7具有2015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报名信息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响应单位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6 月 16日至2017年 6 月 20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1000元/份。
5、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所有响应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或可通过扫描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以上资料出具一套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6、开标时应提交的资料
响应人须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购买谈判文件汇款凭证和谈判保证金凭证。
联系人:陈涛
手机: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