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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天津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核心内容,旨在系统推进全市充电设施体系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方案提出到2027年和2030年,分别建成超50万台、65万台充电设施,支撑百万级电动汽车充能需求;聚焦“两区三中心”等重点区域优化网络布局,差异化推进城市、乡镇及偏远地区充电覆盖;实施居民社区配建强化、重型货车专用网络建设、光储充一体化示范、车网互动(V2G)应用、大功率充电推广等八大重点行动;同步加强电力配套、数字监管、安全治理与投融资保障,构建覆盖广泛、结构合理、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天津交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十五五”发展目标。(198字)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于10月22日对两个光伏项目环评报告进行审批前公示:一是椿树镇150MW渔光互补项目,位于椿树镇19个村坑塘水面,总投资约6.25亿元,采用双面N型单晶硅组件,直流侧装机180.0162MWp,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及相应逆变、升压设施,占地3500亩,年发电量约1.98亿千瓦时,工期10个月;二是施桥镇农光互补项目,原规划50MW,因能源指标限制实际获批交流侧容量23.2MW,投资约9841万元,覆盖32个坑塘地块,年发电量约3134万千瓦时,工期9个月。两项目均由六安晟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
濉溪县集中清理1943个逾期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这些项目均在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超过12个月仍未完成建设与并网,依据安徽省及淮北市关于分布式光伏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建设秩序、缓解并网容量占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濉溪县发改委联合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启动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相关企业或个人须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明、备案文件、接入方案及开工凭证等材料,到当地供电所办理接入方案延期手续;逾期未办者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其接入资格将被终止。释放出的电网容量将优先分配给前期排队用户,并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消纳能力分批安排并网。
润能贵池牛头山光伏发电项目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标志着安徽省绿色能源转型示范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该项目由中电工程安徽院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联合华润电力共同开发,位于池州市贵池区,采用集中式渔光互补模式,分两期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176兆瓦,交流侧128兆瓦,并配套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项目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9950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9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7.78万吨。作为示范区重点能源项目,其创新融合“光伏+渔业+旅游”发展路径,兼顾清洁能源供给与产业协同,为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198字)
兰坪县水利局对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公示。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金满村、凤塔村和沧东村附近山坡,地理坐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72.92公顷。方案总投资297.17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51.04万元。防治措施分为三类:一是主体工程已设计并纳入投资的排水沟与涵管;二是方案新增工程措施,包括排水沟、沉砂池、表土剥离与复耕;三是植物措施(灌草绿化及爬藤栽植)和临时防护措施(拦挡、覆盖、铺垫等)。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7日,接受社会监督。
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发布公告,明确将从光伏发电项目收益中列支20.55万元,用于三项与光伏设施相关的维修及运维支出。其中,高力房镇小高力房村因村部房顶漏雨,需临时拆除并后续复装光伏板,相关维修费用为2.8万元;高力房镇政府屋顶光伏电站的电缆因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需更换屋顶走线电缆,费用为1.8万元;此外,2026年度光伏项目运营维护费为15.95万元。公告强调上述资金均从光伏收益中统筹安排,旨在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和群众居住安全,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199字)
10月10日,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局公示了中电建南陵县许镇奎湖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位于南陵县许镇镇奎湖区域,总投资4.2亿元,占地约122.59公顷,由南陵县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实际控制方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采用“分区发电、集中并网”模式,总装机容量100MW(直流侧达119.8MWp),拟安装190,164块单块功率630Wp的光伏组件。作为典型的渔光互补项目,其在保障渔业生产的同时开展光伏发电,兼顾土地复合利用与清洁能源开发。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拟对10家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包括已工商注销的山东粤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信诺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未能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此次退市程序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并需提供真实、可查证的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的,退市注销将自动生效。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批,并于2026年10月13日至19日开展审批前公示。该项目位于姚安县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和栋川镇仁和村委会,属新建光伏发电工程,直流装机容量43.3384MW,交流总装机容量35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个光伏子阵、箱逆变单元、8.092公里集电线路(含直埋与架空段)、7.15公里场内道路及一座升压站。项目总占地53.40公顷,以园地(果园)为主,辅以交通运输用地;其中永久占地1.63公顷,临时占地51.77公顷。建设单位为金江能源开发(姚安)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由云南博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审批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报批稿收件时间为10月13日。
阜南县发改委联合县供电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清理工作,针对全县28个接入系统方案超期一年(有效期届满)的在途光伏项目发布专项公告。依据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此举旨在优化电网承载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公告明确:供电公司将向相关项目单位书面告知,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计划,并在15日内启动建设(以安装逆变器或10%以上组件为标志),同步办理接入方案延期手续;逾期未落实的,将终止并网流程。清理后释放的电网容量,优先满足前期积压用户的接网需求,后续项目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消纳能力分批接入。(199字)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发改委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公示,拟对辖区内11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理。其中116个项目在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超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1个项目虽已并网但长期无发电量,现场核查确认其无发电设备或已丧失恢复发电条件。此次清理依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明确对超期未建、建而未用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面向新能源企业公开,接受情况反映。此举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并网管理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