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山东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青渔光互补20MWp光伏电站项目委托维护外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山东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山东省高青县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工作范围:山东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青渔光互补20MWp光伏电站升压站、光伏区的维护、定期检修、预防性试验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
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编号:GJDTHN20170088
标段名称:山东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青渔光互补20MWp光伏电站项目委托维护外委项目。
招标范围:
山东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青渔光互补20MWp光伏电站升压站、光伏区的维护、定期检修、预防性试验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盈利)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三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企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拟投入本项目作业人员具有进网电工证。
4.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具有自2012年1月至今两个及以上35kv以上变电站维护业绩证明。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公告时间
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通过电子邮件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二)购买方式
1.费用支付
将招标文件款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注明标段招标编号)。
2. 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是年审有效期内的,加盖单位公章,正页与年审页合并制作在一页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联系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双面合并制作在一页内);
(4)招标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
(5)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回单。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将以上5项内容中《招标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以Word形式,其他4项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招标联系人信箱。报名资料提交后,务必电话通知联系人。
3.招标文件领取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到购买联系人信箱。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