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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光伏行业年度分析报告

发表于:2017-05-17 09:32:25     来源: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七、现实问题

2016年光伏发展持续增长,产业前景虽然一片光明,但限电、税收、接入等非技术性因素也将给光伏产业发展带来风险和挑战,现阶段非技术性因素产业问题主要突出体现为以下几点:

1. 9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三大资源区地面电站光伏上网电价从0.8元/千瓦时、0.88元/千瓦时及0.98元/千瓦时下调至0.55元/千瓦时、0.65元/千瓦时及0.75元/千瓦时,将分布式光伏的补贴由此前的0.42元/千瓦时下调至一类资源区0.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2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3元/千瓦时。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10月,发改委再次下发征求意见函,将分布式光伏的补贴由此前的0.2元/千瓦时、0.25元/千瓦时和0.3元/千瓦时调整为“一类、二类资源区0.3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40元/千瓦时”。两次征求意见上网电价有较大空间,揭示目前我国光伏目前运营成本较高,阻碍标杆电价的下降,未来仍会有继续下调可能。

2. 11月7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要求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0GW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GW以上、光热发电5GW。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3.18GW,其中光伏电站占37.12GW,分布式占6.06GW。据联讯证券推算,分布式光伏在“十三五”期间的复合增长率将高达58.17%。

未来4年,我国光伏特别是分布式光伏装机空间巨大,整体市场机制仍有待于补贴形式,国家光伏发展产业基金金融模式欠缺,补贴缺口巨大。

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模式具有不可持续性,可再生能源基金缺口受多重因素影响难以简单通过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来解决,未来补贴加速滑坡、宏观调控光伏装机增速将受到产业调控和产业金融双重影响。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测算,2015年可再生能源基金继续缺口达400亿元。尽管2016年初,可再生附加标准调高至1.9分/千瓦时,但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测算,按照现行征收标准,可再生能源附加能够应收尽收的情况下,可再生能源基金将增加163亿元左右,但由于2015年两次煤电标杆电价下调导致可再生能源补贴需求增加149亿元(标杆电价不变,火电标杆电价下调,导致可再生补贴支出增加),这意味着已经提高的征收标准为可再生基金带来的净增加仅有10亿左右,仅能基本覆盖增量补贴需求,而无法缩小存量缺口。到2015年底累计补贴拖欠达400亿元,光伏为100亿元以上。如果根据现有补贴政策测算,在2020年当年资金需求为1800亿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应收为1100亿元,存在700亿元的缺口。十三五期间累计缺口为1500-2500亿元之间。然而电站补贴持续延迟发放、西部限电情形严重等问题持续存在,让中国电站投资报酬率远不及厂商预期。

3. 光伏发展不平衡,省外能源配送网络仍待优化,省内政策导向严重,市场化进度仍待加强。2016年中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装机排名前十位的省市,全部集中在用电负荷高、经济较发达的中东部地区,累计占全部装机容量的81%。2016年的新增市场主要分布在浙江、山东、江苏、安徽、江西、广东、上海等地区,这与地方出台的补贴政策关联性较强。位列第11位的宁夏分布式光伏新增市场表现抢眼,其分布式光伏无论是累计,还是新增都保持了平稳、并高于其他省份的增速。

十三五期间,无论是分布式发电还是集中大型电站发电,均面临着行业内发电成本、电价和补贴水平下降,国家政策对定价水平降幅预期较高的趋势。

八、建议与政策解析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0GW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GW以上、光热发电5GW,远期预计发展机遇明显。但目前,光伏产业发展虽然面对多重机制问题,光伏产业未来也迎来了政策机制改革加速推进的巨大政策环境机遇。9月7日,国家发改委同意湖北省、四川省、辽宁省、陕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9月8日,发改委公布同意北京、福建、甘肃、黑龙江、海南等5省市开展电改试点。正如发改委、能源局在批复函中强调,试点工作要坚持市场定价原则,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还要求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平等开放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由此不难看出,我国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已经从政府定价为主向市场定价为主转变。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新一轮电改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从2015年年底开始,发改委相继发布《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2016年年初,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据观察,近年来新能源发展中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风、弃光等现象。因我国西部新能源富集地区风电、光电并网难,消纳问题突出,利用小时数偏低,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也对我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我国按照光伏电站建设的能源基地建设能源通道,扩大新能源消纳市场范围,完善新能源远距离传输政策机制,优先光伏电能消纳的新能源发展思路。

2017年一季度光伏行业发展迅猛,下半年怎么办?

来源:全球光伏资讯 作者:梁建刚

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2017年第一季度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信息简况》,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光伏发电保持较快增长,新增装机达到721万千瓦,与2016年同期基本持平。一季度光伏发电量21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0%。全国弃光限电约23亿千瓦时。其中,中东部地区成为全国主要增长区域,新增装机639万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89%。

在全国多个行业发展前景并不明朗的大背景下,光伏行业在2017年第一季度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其中到底有哪些促进因素?经过了上半年的高速发展,下半年光伏行业还会保持这一势头吗?

630抢装潮

光伏行业上半年的迅猛发展,实际上并未超出业内人士的预计。

“受630抢装的影响,为获得更高的收益,电站投资商集中在一、二季度装机,因此第一季度全国光伏发电增长较快。”晋能科技总经理杨立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另一方面,受分布式政策利好影响以及户用分布式推广力度增强,分布式发展较快。”

630抢装潮实际上对光伏行业来说并不陌生。2016年上半年,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光伏行业经历了历史性的“630抢装潮”。2016年初,由于光伏发电标杆电价下调,加上去年未投运并网的存量项目在一季度得到充分释放,使得仅一个季度就完成了全年目标的近一半。

与以往光伏标杆电价的调整时间设定在年末不同,2015年末发布的光伏标杆电价下调政策提出,对于2015年已备案的电站,只要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并网,仍可执行原上网电价。这一政策给予了让全国诸多电站项目都顺延到了2016年上半年,因此出现了所谓的抢装潮。

2017年初,相似的情况再次出现,光伏企业眼看“630”电价调整大限将到,加快建设速度成为光伏行业上半年发展的重要原因。此外,正信光电运营总裁王传邦认为,国家的相关政策也是推进光伏行业发展的重要原因,“包括领跑者项目的有序推进、产业政策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大力支持以及企业不断提升自身技术实力等多方面因素,尤其是近一年以来我国分布式光伏装机量呈现大幅增长。”

“弃风”“弃光”难题

“抢装潮”虽然是一种市场行为,但短期内装机猛增将超出之前的电网规划,给电站质量和并网消纳都带来不少问题。

我国对光伏行业的发展给予了厚望,并在中国获得越来越多的政策支持和资本青睐,然而,而在发展道路上却始终绕不开一个问题,“弃光”。

和风力发电一样,光伏发电因为受环境影响较多,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因此常被视作不稳定来源,电网企业纷纷以此为理由拒绝光伏发电接入电网,从而使部分地区出现了“弃风”、“弃光”现象。

从国家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光伏发电量21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0%。与此同时,全国弃光限电约23亿千瓦时。宁夏、甘肃弃光率大幅下降,分别为10%、19%,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约10个和20个百分点;青海、陕西、内蒙古三省(区)的弃光率有所增加,分别为9%、11%、8%;新疆(含兵团)弃光率仍高达39%。

弃光现象部分地区有好转,部分地区持续加重,在王传邦看来,为从源头上解决弃光问题,我国政府已推出了多项举措,并在一些地区实现了弃光率的明显下降。“比如跨区跨省输电通道的建设,优先安排新能源外送;加强电力同意规划研究,优化布局,储备外送通道项目;加大城乡配电网建设投入,加快升级改造,满足分布式能源接入等措施,都能推动弃光问题的解决。”

而在东方日升总裁王洪看来,解决弃光现象,让光伏行业健康发展,最主要的还是要发展分布式光伏。“在能源局公布的简报中,今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243万千瓦,同比增长151%,这就是一个好现象。除此之外,企业也在追寻低成本的技术,让光伏发电不断降低成本,最终实现平价上网,才是解决弃光问题的根本之道。”王洪说。

根据光伏行业十三五规划,推进分布式光伏被列为首要任务,要求我国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到2020年建成100个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区,园区内80%的新建建筑屋顶、50%的已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由此可见,今后我国分布式光伏增长潜力仍然很大。

浴火重生?

2016年,我国光伏行业曾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一面是热火朝天的抢装潮,另一面则是西北地区越来越严重的弃光限电,不仅形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也对光伏行业的未来增加了一抹阴影。2017年下半年,我国的光伏行业还会如此吗?

行业的疲劳期似乎是难以避免的。“类似于去年630抢装潮后的态势,中国光伏市场今年也会出现周期性需求疲软,行业将进入整合期。”杨立友认为,随着光伏上网标杆电价的不断下调、绿证制度的试行,市场上对平价高功率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目前重复产能、落后产能较多,在整合期,这些落后产能将会被淘汰;能够持续研发、为市场提供平价高效、超高效产品的企业才能最终胜出。

一个行业健康成长,必定会经历一段阵痛。东方日升总裁王洪的看法也是类似,在他看来,这也是整个行业破茧成蝶的必经之路。“它虽然比较痛苦,但也是积极的。630的对下半年光伏市场的冲击会有,但程度如何,决定权在于企业的应对措施,高效率、低成本的产品必然会更受市场青睐,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中国光伏企业,将精力投入到产品研发上。”

2017年对于中国光伏行业是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一年,抢装潮过后,行业是否又要经历一次寒冬还是会浴火重生,结果颇令人期待。

2016-2017年中国光伏行业政策浅析

任何一个新兴产业都不可能永远生活在“襁褓”中。价格下调、补贴取消,已成为光伏产业必须面对的现实。在政策红利逐渐消失、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背景下,如何推进技术创新以降低成本,推动质量提升以占领更多市场,将是光伏产业面临的最大考验。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最近两年光伏发电量都在翻倍增长,小编整理了2016-2017年我国光伏行业政策大盘点信息如下!

1、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小康,光伏扶贫、农光互补爆发

2016年1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文件,《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业成为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并着重强调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实行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督查问责。

2、鼓励废弃煤矿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

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文件指出: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给能力持续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安全生产隐患加大,对经济发展、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意见提出:促进行业调整转型,鼓励利用废弃的煤矿工业广场及其周边地区,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盘活土地资源。支持退出煤矿用好存量土地,促进矿区更新改造和土地再开发利用等多项措施。

3、适当增加贫困老区光伏、风电等优势能源资源开发规模

2016年2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继续实施以工代赈、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专项扶贫工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力度。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收致富。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老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加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积极推进老区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等措施,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4、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措施

2016年5月5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国能综新能源。此次联合发文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指导地方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措施。

5、完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机制

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国发〔2016〕48号文件,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加快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完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机制。2017年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管制,形成充分竞争的机制,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变化,提高价格灵活性。

6、光伏扶贫被国务院列入《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10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6〕58号文件。文件指出国务院在扶贫方面责令: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精准帮扶贫困农户。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扩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模,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探索资产收益扶贫,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以及土地托管、吸引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让贫困户分享更多资产收益。

7、到2020年光伏装机力争达到100GW

2016年10月27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 〔2016〕61号文件。方案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在清洁能源方面,方案提出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00GW,光伏装机达到100GW,核电装机达到58GW,在建容量达到30GW以上。

8、光伏扶贫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

2016年10月22日,国务院印发《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文件,文件指出: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强化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深入实施电商、旅游、光伏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青年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增收致富。

9、光伏指标向东北倾斜,鼓励开展光伏供暖试点

2016年11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文件。《意见》指出,未来将在东北地区研究建设新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制定东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电能替代试点范围,全面实施风电清洁供暖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光伏暖民示范工程。在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中对东北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支持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高东北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比例。

10、完善鼓励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机制和政策

2016年11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能源委员会主任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推进相关工作。李克强指出,能源生产既要优存量,把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作为能源转型发展的立足点和首要任务;也要拓增量,加快提升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安全高效发展核能,优化能源生产布局。

11、鼓励分布式光伏与实施农业发展相结合

2016年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文件。通知针对光伏扶贫做出明确指示。并将其列入至组织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具体方式是: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12、保护生态环境 推动光伏等新能源广泛应用

2016年1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文件,该文件强调:强化区域环保协作,联合开展大气、河流、湖泊等污染治理,加强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共建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推动光伏等新能源广泛应用。

13、支持光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助力农民奔小康

2016年12月6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文件,意见针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出明确指示,并将光伏列入其中。具体意见如下:持续加大扶贫综合投入力度,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健康扶贫、社保兜底等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将民生项目、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倾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贫困人口劳务报酬收入。强化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林业特色产业、光伏、小水电、电商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

14、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7年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规划》要求推进非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包括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2020年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光伏电站4500万千瓦、光热发电500万千瓦。

而国家能源局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增长168倍,超越所有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提前半年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3500万千瓦装机目标。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318万千瓦,超越德国成为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

据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太阳能光伏行业市场供需前景预测深度研究报告预测,1.1亿千瓦的“十三五”太阳能发电规划规模,意味着未来几年间,中国光伏产业仍将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和空间。

15、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路线图

《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路线图》(以下简称《路线图》),于2017年2月16日正式发布。

《路线图》涵盖了光伏产业链各环节,涉及多晶硅、硅棒/硅锭/硅片、电池、组件、平衡部件、系统等各环节的62项关键指标。《路线图》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集了近百家光伏企业、研究机构和各方面意见,经过数轮研讨和论证,在此基础上,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预测了2017、2018、2020、2022和2025年的发展目标,体现了产业、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发展趋势,反映了现阶段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对光伏产业未来发展的共识,对行业发展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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